律政司今日(28日)以“興邦定國”為主題舉辦法律論壇,回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實施,共同探討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沿議題及展望香港特區就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發展。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清晰可見社會由亂到治、由治及興。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國家安全是推動國家繁榮富強、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維繫社會和諧穩定、實現國安家好興邦定國的重要基石。
她強調要對國家安全概念有正確理解,亦要清楚特區政府在全面落實“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要明白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是由“528決定”、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共同構建,亦要認識其他國家如何立法處理和應對非傳統國家安全風險,從而體會到香港特區有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責任。首先在“一國”內,國家安全的概念是統一的。隨着時間演變、經濟科技發展、國際形勢日益復雜,國家安全早已不再局限於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等傳統領域,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4年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總體”二字強調的是必須從大局、整體、全面角度,理解應對多變、多樣化、互相關聯的安全風險。
她指,國安決定和香港國安法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制度設置做出明確規定,是全面構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總設計圖”。特區政府有主體責任積極履行“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規定,從多方面着手切實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具體工作,例如完善選舉制度、落實區議會和公務員等公職人員宣誓及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修訂本地法律確保各方面更有效防范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等。律政司會致力推動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和加強法治意識。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鞏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自頒布實施後已經融入成為香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同香港本地法律和普通法制度的關係是互相銜接、兼容和互補。
同網絡安全相關的行為方面,透過互聯網散播“假新聞”,最嚴重的情況下可被用作是顛覆政權或製造社會不穩的武器,危害政治安全。鄭若驊以美國為例,在2021年1月,示威者受到美國總統選舉出現廣泛舞弊等假消息的煽動,硬闖、佔領美國國會山莊,以圖推翻總統選舉結果,演變成造成人命傷亡的暴亂,美國司法部以“共謀暴亂罪”起訴大批暴徒。在應對假新聞方面,新加坡政府在2019年推出《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作法案》,禁止透過網絡傳播可能對公眾利益構成威脅的虛假陳述,並訂明一系列規管措施打擊虛假資訊。
她續指,整體國家安全觀既重視外部安全,亦重視內部安全,現時國際形勢不穩定、地緣政治日益復雜,出現單邊主義抬頭的情況,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是國際關係的基本准則和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亦體現聯合國憲章,因此採取必要法律措施對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內政的行為實屬合情合理,不少國家已經或將訂立相關法例。“528”決定明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而香港特區應當儘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國安法第7條亦訂明香港特區應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例。然而,基本法第23條只涵蓋7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遠不能涵蓋國家安全立法的全部內容,正所謂“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在整體國家安全觀下,國家安全風險范圍亦會隨環境、局勢不斷演化和改變而擴寬,香港特區有責任持續、穩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達至持續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