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慧敏
二十大報告中“發展”這個詞出現了239次,是高頻詞之最,可見國家對發展的重視。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就是香港發展的未來。樂見施政報告回應我倡議做好頂層設計、加強高層統籌。即將成立的“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督導組”將整合其他督導委員會,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督導委員會。我期待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增強跨司局於“督導組”四大範疇的協同效應和工作成效。
施政報告明確列出“八大中心”政策措施,體現了現屆特區政府主動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建議明年二月《財政預算案》考慮用同一鋪排方式,列出香港為“八大中心”所投入的公共財政資源。
“不斷增強發展動能”離不開轉變思維,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用“共同投資(co-investment)”方式來主動出擊,是非常顯著一步,此舉讓我們更好運用財政儲備,以促進產業和經濟發展。我於7月的補充質詢,已經提議特區政府拓寬思路,成立屬於自己的管理公司。樂見施政報告提到會將合共620億,包括220億的“香港增長組合”、50億的“大灣區投資基金”、50億“策略性創科基金”及300億新設立的“共同投資基金”歸口收納。期待特區政府報告“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管治架構、分管司局、選取共同投資人條件及資金投向等。
談到發展動能,除了“八大中心”之外,我們要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香港就在大灣區,我一直呼籲深港協同發展,需要轉變思維,不能單單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規劃,除了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軟聯通”,基建交通“硬聯通”,也要著力做到“心聯通”。行政長官表示制定政策要超越地理界限,樂見特區政府明年將就發展“北部都會區”設兩個委員會,亦已經成立專班。我建議趁“北部都會區”仍在進一步規劃階段,與深圳和廣東省利用專班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共同規劃邊界地帶利用,先以河套和前海為據點,實現“1+1大於2”的雙贏。
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我講過不少,但必須提醒特區政府──特別是財金官員,做好抵禦風高浪急、甚至驚濤駭浪的各類風險防範,提升預見、預判能力,要加強底線思維,隨時做好最壞情況、極端情況出現的準備。
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全球(包括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和新增長點,由財政司領導的數字化經濟發展委員會正是好的開始,我希望委員會就每一項職權範圍都有產出,切實推動香港數字經濟發展。特區政府在金融科技周發表了《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展示了特區政府與業界一同探索金融創新的決心和承擔。財政司司長在網誌中提及要妥善管控風險,管好風險意識是必須的。但同時,我們也要提高發展的意識,“小步快走”,從發展中檢驗風險管控措施的適切性。香港要提早部署,建立一套適應新經濟和數字技術時代的法律體系。
在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方面,國家外交部與律政司作出安排,讓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在港設立,正反映國家對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全力支持,我們要不負所託。除了爭議解決服務的優勢,未來我建議律政司多講香港普通法下“促成交易”的優勢。今年我們已經通過“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法例、“內地民商事判決互認”法例等,在相關條件成就後就會生效,我們應該以此為契機,多宣傳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吸引內地和海外的企業及資金源源不絕來港。
特區政府亦有責任改善營商環境,我建議政府審視現有的營商法規,包括廢除不合時宜的法例規定,少用一刀切的做法,為中小企業制定適切的營商指引;加快推出與工商事務有關的公共服務電子化進度。
行政長官表示土地房屋是重中之中,要重奪土地供應主導權及興建簡約公屋等,以法律手段精簡程序,我敦促特區政府修改法例的工作要有明確完成目標!目前特區政府只表示年內提交修改“五條法例”的建議,卻未有完成目標!我希望行政長官親自督辦,清晰公布完成限期,好讓社會各界和立法會全力配合,告別不適切房屋。
人才政策之外,不忘人口政策!特別是支援雙職年輕家庭,希望財政司明年設置遞進子女免稅額,增加生育誘因,特區政府帶頭推出家庭友善工作安排。做到“青年興,生育率升”。
(作者係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深圳市政協委員和全國婦聯港區特邀代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