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志(記者 馮琳)北京報道:3月3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公布的優化完善部分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有關情況。
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表示,優化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要堅持穩中求進、統籌兼顧、注重實效,既要助企紓困,對穩定宏觀經濟有一定支持力度,又要考慮財政可持續,並與財稅體制改革相銜接。對實施效果明顯、滿足當前經濟發展中企業實際需求的政策,繼續實施,避免政策斷檔和急轉彎。對從長遠戰略考慮支持重點領域的政策,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執行。對不適應形勢變化、政策間不協調不銜接的政策,進行優化調整,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好支持經營主體紓困發展。
紫荊雜志記者在發布會上提問道,此次延續和優化實施的部分稅費優惠政策中有一項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這也是企業比較關注的一項優惠政策,能否詳細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對此,朱忠明回答稱,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通過清理、降標、規範、治亂等方式,取消、停征和減免了一大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前,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已經由185項減少到50項,減少幅度達到73%,其中,涉企收費由106項減少到32項,減少幅度約70%。政府性基金由30項減少到20項,減少幅度約33%。總的看,一系列降費減負的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在減輕企業主體負擔,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朱忠明表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依據殘疾人就業條例設立的一項政府性基金,向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收取,基金收入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的生活。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部署,這次延續的優惠政策是繼續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財政部已經制發了公告,具體明確了此次延續實施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是沒有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照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那就要按照規定應繳費額的90%來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所以我們的優惠政策是根據用人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比例來分段實施的,目的是鼓勵安排更多的殘疾人就業。
二是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這個政策執行的期限是從今年1月1日到2027年年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將對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特別是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紓困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朱忠明指出,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聯認真落實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優惠政策,持續跟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的實施情況,確保企業能夠切實享受到優惠政策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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