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博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經特區高等法院156天公開、公平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將於本月9日判刑。
今次判決具有三重重大意義:
首先,這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製造社會矛盾、煽動仇恨、美化暴力,更公然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2019年社會動亂造成經濟衰退、民生受損、營商環境惡化,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的主要策劃者之一,罪責難逃。依法嚴懲黎智英,是對所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有力震懾,對防範和懲治類似犯罪具有重大意義。
第二,鞏固由治及興的社會基礎。香港正從由亂及治邁向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社會恢復穩定,經濟復蘇勢頭良好,市民生活回歸正軌,各行各業重拾發展信心。嚴懲黎智英有助鞏固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讓香港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三,彰顯香港法治核心價值。此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重要案件。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經過4個月嚴格審視證據,撰寫長達855頁的裁決理由書,整個審訊過程公開透明,控辯雙方充分陳述,完全符合普通法精神和正當程序原則。法庭的定罪判決向國際社會展示了香港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有力反駁了外部勢力對香港法治的抹黑。
法不嚴則不力,治不公則不平。堅決支持特區司法機構依法作出公正判決,即將到來的判決,必將以法治的公義驅散亂港的陰霾,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堅實的法治根基,讓香港在安定繁榮的大道上闊步前行。
(作者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常委、立法會議員、香港廣西社團總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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