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陳志豪
全國港澳研究會以“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為題,在香港舉辦專題宣講會,並邀請了王振民教授及韓大元教授兩位權威學者作專題宣講,對香港社會各界在更高層次的維度認識維護國安的重要性,以及破除部份別有用心者對國安工作的誤解與污衊,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例如過去有人抹黑香港國安法為“嚴刑峻法”,妄議香港國安法令“一國兩制”失去特色。然而兩位教授的闡述讓我們清楚看到,國安法是世界普遍實施執行的法律,而且橫向比較各部國安法的法律例文的話,與美英及歐盟的國安法比較起來,香港國安法經已較為寬鬆及溫和。那些批評香港國安法的人,是否也會指責美西方的國安法是嚴刑峻法、會令美西方失去資本主義特色?
香港是國家的特別行政區,實行與內地不一樣的制度,但絕不意味著香港能成為國家安全不設防的“真空地帶”,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這是沒有例外的,也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回顧過去,香港在國家安全層面幾乎處於“不設防”狀態,致使部分人產生無需維護國安的誤解,這種“習非成是”的錯誤觀念顯然是不正確的。如今,中央與特區政府積極撥亂反正,正正是推動香港重回正軌的必由之路,更絕不會因維護國安而失去香港獨特性。
過去也有人胡說,指香港出現“泛國安化”的情況,甚至說香港“太重視”國安。兩位教授的宣講正好破解這一迷思:高質量發展必須以高水平安全作護航:一個沒有安全的地方,遑論發展?如何保障發展成果?韓大元教授也指出,香港國安法令香港擁有更穩定和良好的經濟發展和投資環境,安全和穩定經已轉化成為香港的優勢及競爭力。所以根本就不應從分割對立的視角看安全和發展議題,安全與發展是辯證統一的,加強安全工作的同時,也是在推動促進發展;反過來說,香港發展得愈好,香港的安全愈會得到保障,安全與發展是相輔相成的關係。
至於所謂“泛國安化”的說法,王振民教授提及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有180人被定罪,他反問“哪個被定罪的不是鐵證如山?”檢視歷來被檢控及定罪的國安案件,哪一宗不是緊扣香港國安法所針對的四大國安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的國安案件完全緊扣四大國安罪行,何來“泛國安化”之說?相反,美西方近年不斷以“國家安全”為名限制高新科技出口,阻撓中資在美西方的正當投資行動,甚至以“國家安全”為名沒收其他國家的投資項目和收益,豈非更是“泛化國家安全”,是以國家安全為名行掠奪之實的體現?
王振民教授亦警示,世界並不太平,地緣衝突頻仍,很多地方也處於戰爭狀態,當前國際安全形勢極其複雜嚴峻。作為中國人的一份子,我們切忌被暫時的平靜麻痺,誤以為太平是“天掉下來的餡餅”,從而輕視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維護國安人人有責,我們應當對國家面臨的安全挑戰保持清醒認識,深知和平穩定來之不易,並堅定支持國家與特區維護安全與穩定的各項工作。
(本文作者係全國青聯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香港河南聯誼總會副會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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