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緯紋
全國港澳研究會日前在香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由會長鄧中華主持,副會長王振民和韓大元系統闡述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實踐與未來方向,強調完善國安立法是一個漸進過程,“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還指出,統籌發展和安全本質在於守住“一國”根本、用好“兩制”優勢。今次宣講並非簡單的政策解讀,而是在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節點上,對“統籌發展和安全”這一重大戰略的再闡釋與再確認。
三重制度建設築牢防線
從城市與制度發展的邏輯審視“統籌發展和安全”,可理解為三重制度建設工作的疊加。
首先,這是香港迴歸後應有的、漸進的制度完善工作。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加強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和機制建設是“必答題”。世界上沒有一套國家安全法律能夠一勞永逸,美國自建國以來國安立法多如牛毛,英國亦持續更新國安法規。香港特區的國安立法也需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從國家和本地兩個層面持續完善。這不是一次性的政治表態,而是常態化的制度建設。
其次,香港須藉提升制度能力來應對突發衝擊。猶記得2019年“修例風波”,黑暴肆虐、社會撕裂,市民連基本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危急情勢下,中央及時出手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設立特區國安委等專門機構,構建起香港新安全格局的“四梁八柱”。鄧中華總結時強調,要將治亂貫穿於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全過程。這說明,安全制度的建設必須包含對可能出現的突發危機的果斷迴應能力。
再者,香港可藉完善制度的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的韌性發展。安全不是發展的對立面,而是發展得以持續的前提條件。實施6年多的經驗充分證明,香港國安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一個社會若長期處於動盪恐懼之中,經濟發展與個人自由根本無從談起。安全的制度環境為經濟活動提供了可預期的規則框架,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強了投資信心;市民亦可安居樂業,共享太平。因此,“安全”現已成為香港的核心競爭優勢之一。
安全成香港發展性資產
當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各國紛紛加速國家安全立法步伐。在這一大背景下,國家和香港發展戰略的制定與執行,都需要在安全方面得到充分保障。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已將“統籌發展和安全”列為重要原則,並明確提出要健全國家安全體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同時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等地位,支持建設國際創科中心,並首次賦予香港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高增值供應鏈服務中心等新定位。眼下,香港正編制首份五年規劃,更主動對接國家戰略。相關戰略的全面展開,都需要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作支撐。
正如夏寶龍主任指出:香港是“安全港”,“安全港”就是“發展港”。香港作為享譽全球的自由港和“八大中心”,其經濟模式決定了必須在開放環境中實現發展。但開放不等於放任,自由不等於無序。我們應在開放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下推進高水平開放。這意味着,香港必須是個“安全港”,讓國際資本和高端人才放心。
筆者此前撰文提及,高水平安全正從防禦性成本轉化為稀缺且可持續的發展性資產。當全球地緣政治風險上升,一個法治確定、社會穩定的城市本身就是重要的競爭力要素。香港在瑞士國際管理髮展學院的《2026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排名升至全球第二,創7年來新高。這恰恰印證了安全非但不是發展的包袱,反而是吸引資金和人才的關鍵優勢。
維護國安共識強合力大
連日來,本次宣講會在輿論場上引發熱議,反應正面。回望這幾年,香港社會對國家安全的認知,正在經歷從疑慮到理解再到擁護的深刻轉變。曾經,部分人士對國安立法心存憂疑,擔心會壓縮自由空間、影響營商環境等。但6年多的實踐力證,特區國安法律體系既沒有泛化安全,也沒有追求所謂的“絕對安全”,而是“全世界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的版本。安全底線穩固之後,經濟活力不僅沒有減弱,反而在法治護航下持續釋放。
維護國家安全不是誰的額外負擔,而是每一名市民安居樂業、每一家企業安心經營的共同基礎。當愈來愈多人成為國家安全的維護者、香港發展的貢獻者,凝聚起推動由治及興的共識與合力也就愈來愈強。
(作者係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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