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志豪
支聯會成立以來,一直堅持顛覆國家政權的綱領,煽動市民仇恨中央政權,破壞香港人心回歸的進程。甚至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支聯會依然沒有及時解散,甚至意圖繼續舉辦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標的集會。日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
高等法院的裁決,是法治的彰顯,是《香港國安法》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體現,各被裁定罪成的人可謂罪證確鑿,罪有應得,大快人心。諷刺的是,大半生依附外國勢力,作為本地反中亂港勢力核心,逢共必反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如今為求脫罪,竟然在審訊時辯稱其“愛國、對中共無敵意、支聯會並非要結束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徹底背棄其多年的政治立場,可謂求生慾望強烈,也讓廣大市民看清所謂“泛民”人士的投機真面目。
試問一下,李卓人從政數十年,為何以前從沒有聽到他說自己對中共無敵意,支聯會並非要結束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呢?想到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大量青少年受到反中亂港勢力的煽動而參加騷亂,社會秩序遭受嚴重破壞,數千名青少年被捕,前途被毀,如今看到李卓人等為了脫罪而背棄立場,會否感到自己被利用及背叛呢?
裁決作出後,不意外地,多個境外政治勢力及媒體紛紛干預批評香港法院的裁決,衝擊香港的司法公正,這是法治精神的體現嗎?支聯會的立場與行動帶有明顯顛覆國家政權的性質,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頒發的裁決清晰展示支聯會干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依據,犯罪事實確鑿,不容抵賴。一眾境外政治勢力無法從法理上否定高院法官的裁決,便轉而扣上所謂民主和人權的帽子,把法院的依法裁決行為抹黑為政治打壓,這合理嗎?在外國,政治行動同樣不能僭越法律的底線,外國發生的暴亂事件往往會遭受粗暴鎮壓,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也會被嚴令禁止,法院重判亦不乏案例,境外勢力又憑什麼對香港的國安案件說三道四?
境外敵對勢力對支聯會國安案的干預,再次突顯香港始終是中西方政治鬥爭的前沿戰場之一,香港始終面對著嚴峻的國安風險,社會各界務須警惕謹慎,不能鬆懈,不能“好了傷疤忘了痛”,不能忘記《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教訓,必須要把國家安全維護好,香港的發展成果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夠向前發展得更快更穩更好。
(作者係全國青聯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首席副主席,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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