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田飛龍
隨着《“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發布及國家“十五五”規劃頒布實施,港澳“一國兩制”事業發展迎來全新形勢和任務,亦面對新的風險挑戰。立足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錨定中國式現代化與民族復興的結構痛點和制度瓶頸,全面且創造性地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和治理體系,為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和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做出槓桿性貢獻,成為港澳“一國兩制”新階段譜寫新篇章的主線。下面以香港為重點談一談社會總體形勢、治理特點與統籌發展、安全的基本問題和策略路徑。
目前,香港社會總體形勢與治理特點主要體現為如下方面:第一,香港特區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基本構建完成,普通法司法體系穩健吸納轉化成文國安法,全政府體系與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共識、文化生態與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完善;第二,“愛國者治港”政治工程基本完成,選舉制度改革指向香港管治體系的忠誠底線與政治品格重建,愛國者陣營形成一定的政治競爭生態與文化,中央監督問責機制和香港本地民意參與機制成為香港民主責任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色民主政制初步成形;第三,香港與國家戰略互動意願和程度不斷加深,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一帶一路”倡議高質量發展、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等均吸納並顯著體現香港角色和作用;第四,香港的對外開放功能與全球人才集聚高地效應顯著增強,在全球亂局特別是美國特朗普政府逆全球化、經濟民族主義與地緣戰爭政策刺激下,全球資本、技術、人才重新向香港聚集並進一步整合進內地大市場,整體託舉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一國兩制”橋樑紐帶作用鞏固深化;第五,美國涉港制裁的常規節制與極限風險並存,特朗普第二任期以來在“香港牌”上有所降溫,涉港制裁在具體執行層面呈現節制態勢,但香港聯繫匯率與金融地位的極限制裁風險無法排除,系統性金融安全更加凸顯,成為中美長線博弈的潛在風險點和關鍵戰場之一;第六,香港社會結構與文化變遷加速推進,因應上述內外變化,香港社會正在經歷社會結構與文化規範的顯著轉型,即從高度西化的“公民社會”向“一國兩制”下的“愛國者社會”轉型,愛國與民主的傳統對立及其文化意識形態基礎基本解體,以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為最高原則的“一國兩制”憲制愛國主義基本形成,香港作為連接中華民族共同體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體系性橋樑紐帶作用更具全球化雙向互動內涵與制度韌性。
香港的“一國兩制”之變,無論是制度規範還是文化精神,需在十八大以來中國與世界的體系性鬥爭和互動進程中加以全面準確理解,其本質體現為中華文明與中國式現代化主體性的增強與世界體系“東升西降”的結構性轉變。中央立足戰略全局統籌發展與安全,堅定應對香港內外矛盾引發的政治亂局並給出系統性制度解決方案,香港社會在矛盾張力叢集中經歷政治陣痛和制度變遷,最終走上了“一國兩制”新路。第一,新時代以來的“一國兩制”之變是文明之變和理性之變,是中央承擔“一國兩制”基礎立法者和最終責任人憲制性角色的鮮明體現,是在“一國兩制”的宏觀框架、戰略意圖與制度方法基礎上應對危局、開創新局的良性變化,其變遷方向是“一國兩制”的更好堅持和更好發展。第二,“一國兩制”國家理性與世界體系功能的科學認知和結構演變,即中央和香港社會通過激烈鬥爭和反思,逐步形成一種新的“一國兩制”觀,即“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在於國家對特區的高度自治授權與特區對國家的槓桿性貢獻的理性結合,而“一國兩制”的功能也不限於經濟現代化,不只是經濟紐帶,還是政治和文明紐帶,其完整功能在歷史與哲學屬性上是世界體系性質的,涵蓋和平統一、經濟現代化、制度現代化與永久和平,貫穿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與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第三,十八大以來的中國模式與中國發展進程,本質上是對中華文明與中華民族共同體長期歷史與傳統的回歸,走的是一條民族復興的自主知識體系與自主制度體系的文明道路,整個國家法精神經歷了從自治法精神向國家本位的轉型,“一國兩制”範疇凸顯的是“國家安全法”的興起與引領,民族治理範疇凸顯的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民族團結進步立法,兩岸關係範疇凸顯的是主場統一與主動性的治權行使與法律管轄,香港之變是國家整體的文明覆興與法治成熟的一個縮影,因其內外關聯性和張力特徵而更為凸顯而已。第四,世界體系之變引發全球政治經濟版圖劇烈波動,美國的世界帝國霸權經歷內外失衡與強制收縮,帝國道義責任和國際法信念崩塌,實力政治與制裁帝國主義降臨,香港作為西方體系與中國體系的金融接口和法治接口的平台穩定性、規範性及可持續性遭受重要衝擊,中央從中國式現代化大局和全球治理體系穩定性層面負責任承擔起保護香港、維護全球化基礎設施與適度擴展香港服務國家、服務全球化功能的治理責任,體現了中央政府對大變局的透徹理解、責任倫理與智慧應對。
從風險研判和“一國兩制”高質量發展的角度,在“十五五”期間及未來的民族復興更長、更複雜時段內,我們需要重點關注、思考和解決如下問題:
第一,祖國統一及其過程風險仍是香港“一國兩制”發展的內在使命和影響指標。一方面需要全面準確詮釋香港“一國兩制”經驗並為之正名,從而釋放對台實質影響力,為祖國統一提供助力,另一方面需有國家統一過程的風險意識和應對風險的方案與機制,這方面需與國家層面統籌應對。
第二,香港社會的開放性、國際性與多元活力問題應作為香港社會建設與治理的正面基礎性課題加以解決。在選舉與管治體系上需在可控條件下逐步探索新的政治、行政吸納機制和多元競爭機制,在國際化層面更多凸顯香港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糾紛解決與全球治理中心功能,發展和完善系列化平台機制和治理規則,推動國際調解院規範運作與全球治理功能釋放,構建一個“愛國者治港”下的團結開放型社會,以實現高水平安全與高質量發展的深度協同。
第三,國家安全制度建設思路上統籌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聚焦涉港涉外法治體系建設,聚焦涉港海外利益保護制度統籌能力建設,將涉外法律服務與涉外法治鬥爭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一種跨文明與跨法系的“一國兩制”國家安全法治理論體系與制度體系。
第四,積極探索和增強香港在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的戰略抓手與槓桿支點作用。在融入中注意合理區分和保持香港制度優勢與個性,在服務中注意推動“兩制”良性互動融合並創制新的制度規則,同時重點錨定粵港澳大灣區主體功能區域發展(前海、橫琴、南沙、河套等)和“一帶一路”戰略區域發展(如中亞、中東、東南亞等),重視引導和對接香港在民族邊疆地區發展特別是新疆“五大戰略定位”及其向西開放通道建設中的槓桿撬動機制與制度創新。
第五,在宏觀風險治理上聚焦和凸顯對美西方反制鬥爭的制度前瞻意識和制度儲備、與中央聯動反制機制的制度建設、跨境數據安全與網絡風險治理以及在高質量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與國際化涉外律師培訓整合上下功夫,為國家與香港層面的涉外法治鬥爭、涉外法律服務、海外利益保護、國際組織治理與國際規則談判等積累儲備高精尖理論專家和實務人才。
第六,在國家“十五五”規劃和香港首部五年規劃的政策指引下,高質量統籌發展與安全,探索開放安全觀與可持續發展觀的結合之道,積極推動香港社會整體和解與團結進步,為“一國兩制”新階段、民族復興新篇章及人類和平發展新進程交出複合亮麗的香港答卷。
總之,2026年的香港已進入統籌發展與安全的全新階段,國家安全制度和選舉制度為香港發展提供健全保障,國家戰略與全球變局為香港發展提供空前機遇,愛國愛港力量與社會活力為香港發展提供主體支撐,香港“一國兩制”必定會在民族復興與人類和平發展關鍵進程中出彩出色,做出獨特的文明與制度貢獻。
(作者係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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