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施政報告》諮詢期間,筆者倡議制定香港自身的「五年規劃」,到行政長官上周(8 月26 日)鄭重宣布於9 月16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下稱《五年規劃》),並隨即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相信大家對《五年規劃》的共識與日俱增。
要知道,《五年規劃》是實現路徑,經濟和社會發展才是目的。香港的首個《五年規劃》須從自身特色與實際情况出發,特首強調的「系統觀念」正是構建創新治理體系,築牢發展的底座。
行政立法共築良政善治
要理解《五年規劃》,就要理解其蘊藏的「共識機制」——形成科學、政治和社會共識,有助於實現政府跨部門、跨層級,以及政府、市場與社會之間的目標協同。立法會既是民意代表,更是特區的立法機關,在行政主導下,依法監督與配合政府施政。筆者認為行政長官為「鄭重其事」,決定在立法會大會上同日公布兩份文件,並於翌日(9 月17日)出席「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展現出凝聚廣泛共識的深意。筆者今年5 月與G19 議員赴上海考察,了解內地制定《五年規劃》的實踐經驗後向行政長官建議,可以適度借鑑制定政府必須履行的「約束性指標」和引導市場方向的「預期性指標」,亦期望特區把握好在「一國兩制」下,指標設定的「度」與「量」。
另外,內地省市的《五年規劃》一般經由人大審議通過賦予其法律效力,而在《基本法》下,立法會的職權包括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可見《五年規劃》的公布機制亦一脈相承,筆者期待充分發揮立法會的獨特角色。
《五年規劃》與《施政報告》關係
或有好奇,既然年度的《施政報告》行之有效,為何仍需《五年規劃》?其是否只是5 份《施政報告》的疊加?事實上,不妨反過來想,面對國家「十五五」規劃提出鞏固、提升、建設香港「十中心」、「兩樞紐」、「一生態圈」、「一都會區」和「一高地」等重大部署,香港若缺乏中長期規劃,能否高效對接國家戰略,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正如行政長官所言,兩者一脈相承、息息相關——《五年規劃》定下經濟和社會發展藍圖,是前瞻性、策略性和方向性的指導文件,而《施政報告》是年度落實的報告和因應實際情况的年度施政重點。在確立《五年規劃》與《施政報告》的關係之餘,筆者認為不可忽略《財政預算案》,要形成三者對接的保障機制,既展現具連貫性的施政理念與財政政策,亦向中央和市民交代《五年規劃》的年度落實情况。
區域合作發展為一大重點
以深化大灣區協同發展為例,其既是《五年規劃》的一大重點,也是《施政報告》的主要內容。筆者作為深圳市政協委員,在相關會議中,建議兩地深化「硬聯通」、「軟聯通」及「 心聯通」,縱深推進大灣區建設。
「硬聯通」方面,用好「拆牆鬆綁」的「北都專屬法例」,提速提效跨境基礎設施建設;同時,深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軟聯通」,包括着力促進兩地「金融互聯互通」,推動港深帳戶通、匯款通、融資通、貿易通、金融服務通、跨境理財通「六通」的金融合作新格局,並促進跨境要素雙向安全高效便捷有序流動等;促進兩地居民「心聯通」方面,鼓勵兩地青年雙向協同發展,並放大「APEC中國年」的雙城聯動效應,向世界展示大灣區在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中「一點兩地」的戰略定位。
期待即將公布的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由治及興的新篇章。
轉載自“明報經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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