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屋宇署提259項檢控 涉兩公司四人士

日期:2026-09-10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大 中 小

香港屋宇署9日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所涉樓宇維修工程,向兩間公司及四名人士提出合共259項檢控,指其涉嫌使用不合規物料、未妥善監督工程等。勞工處同日亦提出25項檢控。事件合共造成168人死亡、79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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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控公司及人士名單

據屋宇署公布,被檢控的兩間公司分別為宏福苑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以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四名被檢控人士為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

控罪內容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調查發現工程顧問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未有妥善監督訂明修葺,亦未能確保建築物安全或已被致使安全。工程總承建商及工程顧問公司在施工期間,涉嫌准許或授權使用非阻燃棚網及帆布、非阻燃發泡膠板遮擋窗戶,並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再以非阻燃物料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同時阻礙居民逃生。

相關控罪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以及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

宏業已除名 惟不獲免責

屋宇署指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已於今年年初通知署方,不會再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署方已於今年2月按《建築物條例》將其從註冊名冊中除名。惟政府強調,除名不會免除其刑責及其他法律責任。署方亦指,不論涉事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是否被法庭定罪,均會轉介相關專業人士紀律委員會考慮紀律處分。

勞工處另提25項檢控

勞工處同日表示,因應大火導致五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現階段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循公訴程序,向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個別人士等持責者,就違反條例下“一般責任”條文提出共25項檢控。勞工處強調,絕不容忍違反職安健法例的行為,定必嚴厲執法,以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

火災背景及調查結果

宏福苑火災發生於2025年11月26日,造成168人死亡、79人受傷,死者包括1名殉職消防員及5名地盤工人。跨部門調查專組於今年8月公布最終調查報告,認定大火屬意外事故,最可能由煙頭一類的陰燃火源點燃宏昌閣平台堆積的可燃物料引起。報告指出,竹棚、安全網、發泡膠板等大量易燃物令火勢以罕見速度蔓延,而建築物凹角形成的“煙囪效應”更令火勢在短時間內由1樓竄至31樓。

宏福苑五級火|增至128人死亡79人傷包括12名消防員- RTHK

調查報告歸納五項導致嚴重傷亡的原因,包括火勢迅速蔓延令居民無時間逃生、外牆物料墮下阻擋逃生通道、消防警報系統被關閉、發泡膠板阻礙居民視線,以及建築工人在逃生樓梯開設“生口”導致濃煙傳入樓梯。

其他法律程序

除屋宇署及勞工處的檢控外,香港警方及廉政公署已於今年6月就事件落案起訴七人及兩間公司,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25項控罪。案件已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部分被告獲准保釋,其餘繼續還押,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來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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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語涵 校對:楊一涵 監製:姚潤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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