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琿 | 智能眼鏡進校園:香港何以守住兒童私隱紅線

日期:2026-09-11 來源:紫荊 瀏覽量: 字號: 大 中 小

文 | 陳柏琿

挪威首都奧斯陸 10 日宣布,已禁止在學校使用智能眼鏡,稱此舉旨在防止兒童成為Meta數據收集的“臨時演員”。奧斯陸市政府在聲明中說,禁令適用於各級學校,並覆蓋整個上課日。

對香港而言,這絕非一則遙遠的海外新聞。當前,香港正加快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智慧校園、人工智能教育及數字化評覈方興未艾。技術能夠豐富教學手段、提升學習效率,卻也可能在規則尚未完善時,將課堂由學習空間悄然變成數據採集場。面對這一趨勢,香港既要擁抱創新、善用人工智能,也必須未雨綢繆、劃清邊界;既不能將AI一禁了之,也不能讓兒童在不知情、不自願的情況下,成為科技企業收集數據的“臨時演員”。

過去,學生拿出手機、把鏡頭對準別人,拍攝動作通常清晰可見。智能眼鏡卻把攝像頭、麥克風、人工智能助手和網絡連接整合進一副外觀普通的眼鏡之中。佩戴者可以拍攝、錄音、檢索資料,甚至實時接收人工智能生成的提示,而站在他面前的同學和教師,未必知道自己何時正在被記錄,更無從判斷相關影像是否已經上傳雲端、經過人臉識別,或者被轉發和再次加工。

因此,智能眼鏡並非簡單的“縮小版手機”,而是一種具有持續感知能力的穿戴式設備。手機通常要求使用者主動取出和操作,智能眼鏡卻可能把日常目光轉化為數據採集行為。每一名佩戴者都可能成為移動傳感器,身邊沒有佩戴設備的人則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數據對象。奧斯陸提出不讓兒童成為科技企業數據收集的“臨時演員”,所指向的正是這種觀察權與知情權之間的失衡。

即使廠商強調設備拍攝時會亮起提示燈,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提示燈最多隻能說明設備可能正在運作,並不等於被攝者已經作出知情同意。一個學生即使看到鏡架亮燈,也不可能知道資料將被儲存在哪裏、保留多長時間、由誰查閱,以及會否被用於訓練算法或建立用戶畫像。

更重要的是,學校並非普通的消費場所,而是兒童必須長期身處的學習環境。同學不能因為不願被拍攝而隨意離開課室,低齡學生也很難承擔拒絕同伴、質疑教師或反對學校安排所帶來的壓力。在這種權力關係並不對等的環境中,以普通消費者自由選擇為基礎的“同意”,往往並不充分,也未必真實。

香港面對的風險已經不是假設。今年2月,石硤尾一所小學有學生在中文說話評估前取得題目,再利用手機和人工智能生成演講稿,結果相關班別需要重考。教育局其後提出,學校可考慮增加監考教師,或在預備室安裝攝錄鏡頭。事件說明,人工智能已經開始直接影響校內評覈的公平與公信力。

不久前,香港科技大學測試兩款消費級人工智能眼鏡,發現設備能夠隱蔽拍攝試題,並把人工智能生成的答案直接呈現在鏡片上。研究認為,現階段較為可靠的防範辦法,仍是嚴格禁止相關設備進入試場、加強針對性巡視,並對可疑鏡框進行檢查。香港考評局也表示,正研究引入監測設備和相應措施,防止新型科技產品被帶入試場。智能眼鏡對考試誠信的威脅,由此已從理論推演進入實證測試階段。

然而,考試作弊還不是最嚴重的風險。答案被竊取,損害的是評覈公平;面孔被竊取,損害的卻可能是一個人的尊嚴、安全和未來生活。

2025年,香港大學發生學生涉嫌利用人工智能,把女同學、朋友和教師的照片製成不雅影像的事件。特區政府其後在立法會答覆中承認,現行法例並沒有一項專門針對“製作他人不雅照片”的獨立罪行;只有在涉及發布、威脅發布、非法收集個人資料,或將個人資料用於未經同意的新用途時,纔可能觸及其他刑事或私隱規定。這暴露出一個必須正視的法律缺口:生成行為本身已經可能對受害者造成嚴重傷害,法律卻往往要等到相關影像被傳播後,才較容易介入。

智能眼鏡可能進一步降低這類傷害的門檻。同學在操場、課室或校外活動中的普通影像,一旦被無聲採集,就可能成為換臉、裸化、聲音模仿、網絡欺凌甚至勒索的原材料。照片本身或許完全正常,但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時代,任何能夠清晰識別個人身份的影像,都可能具有過去並不存在的“可武器化”風險。保護兒童,不能只在有害內容傳播後要求刪除,更應從源頭減少可以被濫用的影像和聲音資料。

當然,香港不應簡單複製奧斯陸的禁令,更不應把人工智能全面趕出校園。智能眼鏡可以協助視障學生辨認文字,為不同語言背景的學生提供實時翻譯,也可能在特定課程中成為有價值的教學工具。真正需要建立的,是以設備功能和使用場景為基礎的治理規則:普通學習工具可以合理使用,隱蔽採集、實時傳輸、人臉識別及未經批准的人工智能提示,則必須受到嚴格限制。

教育局可考慮制定適用於全港學校的最低標準,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整個上課日使用具備攝錄、直播、身份識別或實時人工智能輔助功能的私人穿戴設備,同時為醫療、無障礙輔助及教師監督下的教學用途設立明確例外。洗手間、更衣室、輔導室、醫療室和試場等空間,則應被列為絕對禁止攝錄的“紅線區域”。

在法律層面,特區政府宜加快研究,填補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惡意製作不雅影像的法律缺口,進一步釐清製作、生成、持有、發布和傳播等不同環節的責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已經建議學校,儘量避免公開發布能夠清晰識別個別學生的照片和影片,只在內聯網或家長平台等受控系統內分享,並定期刪除不再需要的內容。

守住兒童私隱紅線,並不是拒絕科技進步,而是確保科技進步最終服務於人的成長。唯有如此,香港才能為下一代築起一道既鼓勵創新、又保障安全,既面向未來、又堅守底線的數字防線。

(作者係亞洲數字經濟科學院院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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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藍皓源 校對:孫藝寧 監製: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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