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國華關於堅決支持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就「支聯會」案判刑的個人聲明

香港特區政府昨日(12日)就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境外組織及政客在特區法庭依法對「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判刑後,作出種種惡意攻擊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予以強烈譴責。本人對此表示完全認同和堅決支持,並鄭重聲明如下:
一、法治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香港特區法庭依法審理「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並作出判刑,是嚴格依據法律和事實進行的司法行為,屬於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不容任何外部勢力干涉。有關判決彰顯了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體現了「一國兩制」下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二、人權在香港一直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條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權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很多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清楚訂明,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任何國家都不會容許以「自由」為名行顛覆國家政權之實。
三、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境外組織及政客借包括本案在內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對香港特區的法治、人權等情況捏造謊言、危言聳聽,其本質是企圖抹黑香港國安法和「一國兩制」實踐,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這種行徑嚴重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本人對此表示強烈憤慨和堅決反對。
四、香港的繁榮穩定離不開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本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堅定支持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全面準確實施。本人呼籲廣大香港市民認清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真實意圖,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共同守護香港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
耿國華
香港淄博同鄉會會長
香港西貢將軍澳工商聯會長
香港青年精英會創會會長
魯港姊妹學校聯合會會長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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