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啟恩榮休 江學獲任命為警務處國安處負責人

日期:2026-09-22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大 中 小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9月22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江學禮為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接替已退休的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江學禮的任命今日生效,他同日宣誓就任。

李家超表示:“江學禮在警隊服務長達三十年,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一直服務於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現卓越、克盡厥職,具備出色領導才能,展現高度國家安全意識。江學禮一直意志堅定、無畏無懼,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我肯定他的工作,有信心他在新崗位能承擔更大責任,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更大貢獻。”

《香港國安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配備執法力量。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由行政長官任命,任命前須書面徵求《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機構(即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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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天源 校對:楊晨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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