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順潮
土地與房屋,是香港回歸以來積澱最深的結構性民生痼疾。隨着香港首份五年發展規劃全面對接國家“十五五”戰略,北部都會區建設上升為國家級發展部署,為破解這一數十年困局帶來了歷史契機。

最新公布的《長遠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進一步釋放出積極訊號。未來五年,公營房屋年均供應將超過3.5萬個單位,創25年來新高,居屋供應亦增加約一倍。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已由高峰期6.1年降至4.8年。多年來困擾香港的土地和房屋供應問題,正在出現實質改善。然而,增加供應紓緩的是“有樓住”的壓力,市民向上流動的通道依然狹窄。下一步要思考的,是如何以北都為突破口,打通由租住公屋、資助出售房屋到私人住宅的置業通道。
房屋之困,不止“住得細”更在流轉不暢
最近一次人口普查顯示,港人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約172平方呎,僅略大於一個標準車位。處境最困難的是劏房住戶,全港約有11萬個劏房單位,住着約22萬人,面積中位數僅約10平方米,通風、衞生和消防隱患長期存在。
然而,房屋問題並不止“住得細”。更深層的矛盾,在於房屋流轉不暢,市民置業通道狹窄。公屋、居屋與私樓之間斷層明顯,公屋往往成為“終點站”,而非向上流動的起點;大量家庭既不符合公屋資格,又難以負擔私樓,成為“夾心階層”。
因此,香港的房屋問題,表面是居住空間不足,背後牽動的是資產分配、青年向上流動、家庭發展預期,以至社會凝聚力。當年輕人相信努力可以改善生活,社會才有活力;當更多家庭擁有自己的居所,貧富差距才有望收窄,社會的向心力亦會增強。房屋政策若只計算增加多少單位,便難以觸及問題的根本。
他山之石可鑑 但不可照搬
談住房,新加坡常被拿來參照。新加坡同樣土地有限,但多年來透過長期土地規劃、政府組屋、中央公積金和抑制住宅投機等制度,建立了一套相對完整的住房體系。其住房分為兩個界線分明的市場:組屋以自住置業為主,近八成居民住在組屋,住戶自置率逾九成;私人住宅則面向較高收入人士,外國買家須繳付高達60%的額外買家印花稅。
但香港有自己的制度條件,不能簡單照搬新加坡。一方面,香港實行普通法制度,私人產權和土地業權結構與新加坡不同,香港新界不少土地業權零散;另一方面,發展土地亦須兼顧生態保育、法律程序和社會共識。新加坡依靠大規模國有土地儲備及土地徵用制度推動組屋建設,這套模式難以原樣移植香港。
因此,可以借鑑的是治理目標和政策邏輯,具體制度仍要立足香港實際。在“一國兩制”和本地法律框架下,提高土地規劃的長期性、改善住房流轉、增加置業機會,才是香港需要探索的方向。
從“地從何來”到“地盡其用”
過去談房屋,最大的掣肘是“無地”。香港陸地面積約1,110平方公里,其中約四成劃為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已建設土地只佔約四分之一,住宅用地僅約7%。
這個局面正在改變。按政府最新公布,由2027-28年度起的十年內,全港將產出約2,500公頃“熟地”,當中約七成來自北部都會區;未來五年,北都將產出約900公頃熟地,列為五年規劃的約束性指標,可提供超過7萬個房屋單位和100萬平方米經濟樓面。北都總面積約3萬公頃,土地面積與規劃人口均約佔全港三分之一。長策報告亦顯示,未來十年公營房屋供應中,首五年的項目八成已進入建築階段,後五年則仍處於造地和研究階段,而北都正是主要土地來源。房屋供應的好勢頭能否延續到下一個五年,很大程度取決於北都能否如期交出熟地。
政府表示,未來十年房屋供應所需土地已經覓得。當土地來源基本有了着落,香港房屋政策的重點,便應由“地從何來”,進一步轉向土地配置、住房流轉,以及供應的“量”如何真正轉化為居住的“質”。北都提供的,不單是新增土地,而是重新設計香港住房、產業和城市空間關係的機會。
北都可成為土地與住房制度的改革試驗場
五年規劃已明確提出在北都先行先試新的開發、管理和營運機制,彈性規劃土地、採用多元發展模式。
制度條件同樣重要。政府正加快推進北都專屬法例,有關條例草案涵蓋城市規劃、收地補償、建築工程審批、噪音管制、跨境要素流動等六大範疇,目標是為北都規劃和地政程序拆牆鬆綁、加快工程建設及便利產業營運。這意味着香港毋須另起爐灶,而是可以把北都作為改革試驗場,探索更高效的土地整合、規劃審批和片區開發模式,並讓基建和片區發展帶來的土地增值,更有效地反哺公共住房和社區設施。
同為深港合作前沿的前海深港合作區,多年來在跨境規則銜接和營商環境等方面累積了不少經驗。這些做法有多少可供北都參考、應如何取捨,值得深入探討。
住房制度亦可在北都先行先試。筆者認為,北都新發展區可率先提高資助出售房屋比例,建立以置業為主導的新社區,讓北都成為住房制度改革的示範區。
短中長期並進 重建房屋階梯
筆者早前曾提出,香港房屋制度面對的問題除了供應,也包括流轉,公屋、資助出售房屋和私人住宅之間,需要形成較順暢的住房階梯。長策報告正為這一判斷提供了註腳。當“上樓”壓力逐步紓緩,房屋政策的重心由“上樓”轉向“上流”,報告把“鼓勵市民循房屋階梯上進上流”列為首個政策方向,就是這一轉變的體現。
政府已訂下清晰目標,未來十年總房屋供應目標為42萬個單位;公屋輪候時間力爭於2030-31年度縮短至四年以下;住宅大廈內的劣質劏房問題,則要在2030年基本解決。具體而言,筆者認為香港未來要從短中長期三個方向把握。
其一,短期要穩住基層,過渡安排不能取代長遠供應。未來一兩年,重點在於以行政手段提速。公營房屋項目的審批可設快速通道,閒置政府土地、棕地和舊工廈應加快釋放。譬如更系統地公布閒置政府土地清單,優先撥作過渡性房屋及公營房屋用途;棕地釋放的難點通常在於作業者安置,可進一步加強搬遷配套,減少收地阻力。簡約公屋將於2027年度前後提供約3萬個單位,對縮短輪候、紓緩劏房戶困境有一定作用;但其本質上屬過渡性安排,不宜視為長遠答案。同時,可進一步增加“白居二”配額,讓更多合資格家庭及早置業。短期措施的價值,在於為長遠供應爭取時間。
其二,中期要以北都為主要陣地,“建屋”更要“建城”。落實北都專屬法例、有序推進片區開發、做好鐵路基建配合,是北都房屋供應如期到位的關鍵。與此同時,未來房屋需求的結構亦正在轉變。最新長策推算顯示,本地住戶淨增長帶來的需求有所回落,非本地學生等需求則明顯上升。香港既要照顧本地家庭,也要容納人才、學生和產業人口。換言之,房屋正由單純的民生政策,變成支撐城市人口和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
因此,北都不應只是另一個“睡城”。新田科技城全面運作後預計提供逾30萬個職位,配合大學城建設,有望實現職住平衡。北都與深圳一河之隔,隨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發展和跨境鐵路建設,北都居民的就業和生活圈,可延伸至整個大灣區。
五年規劃提出,由2031-32年度起,北都資助出售單位中大單位(實用面積約45平方米或以上)的比例由兩成提升至兩成半,讓市民“住大啲”。這亦是北都從源頭設計的優勢。供應目標達標固然重要,但房屋政策的成效不能只用單位數量衡量。人均居住空間、單位面積、職住距離、社區配套,以及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的能力,同樣應成為長遠房屋政策的重要指標。
其三,長遠要打通置業階梯,讓市民有更多向上流動機會。根據房委會統計數字,現時香港居民中約50.4%為業主,其餘49.6%為租客;當中19.3%租住私人房屋,30.3%租住公共房屋。參考新加坡數據,近八成住戶住在政府資助出售的組屋,當中不乏中產及專業人士,整體住戶自置率更逾九成。香港五年規劃提出,未來房屋供應以“四三三”為基礎,即四成出租公營房屋、三成資助出售房屋、三成私人住宅。相比之下,香港的自置比例仍有很大上升空間。因此,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宜定期檢討、逐步提升,從而帶動房屋階梯流轉。
香港可逐步打通“公屋—資助出售房屋—私人住宅”的流轉鏈條,讓年輕家庭有機會先“上車”、再改善;同時優化公屋資源分配,讓有需要的家庭更快獲得合適單位。政府近期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出租安排、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均有助加快房屋流轉。筆者亦曾建議研究“租轉買儲蓄計劃”,讓公屋住戶把部分租金轉為置業儲蓄,使公屋成為置業的起點,而非終點。
房屋問題從來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更關乎社會公平正義與階層流動。從五年規劃的階段目標,到長策的十年藍圖,路徑已經清晰。房屋建設周期長,成效以年計。立足“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以北部都會區為戰略突破口,善用粵港澳大灣區的廣闊腹地,步步為營、久久為功,就定能破解本港土地房屋結構性矛盾,實現人人安居樂業的希望,讓每個家庭都看得見向上的路。
(作者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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