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何俊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上月被裁罪成,近日完成求情。儘管證據確鑿,人心所向,不過美西方的勢力,尤其是一個未受被告委託的“國際律師團隊”仍在不斷炒作黎受“不人道對待”、“暴瘦”,從而大肆宣揚香港法治與人權狀況堪憂,在求情階段黎還繼續以所謂“健康問題”、“單獨囚禁”博同情。最新醫療報告顯示,黎智英健康狀況穩定,體重較還押初期僅下降0.8公斤,且仍屬肥胖範疇;其在囚期間的實際待遇亦充分證明,香港司法機構不僅依法獨立審案,更切實保障了被告的合法權益。
法院保障被告合法權益
在健康保障方面,黎智英獲得的醫療照顧甚至可以說是無微不至。例如,今年8月,當黎智英自稱出現心悸後,懲教署立即安排專科醫生為其診治,並在結果顯示正常後仍遵醫囑為其配戴動態心電圖進行長期監測,每日測量血壓和脈搏。法庭還特意允許其佩戴可攜式心臟監測儀出庭,並且在上下午分別安排了一節小休,以便令其能夠以良好的身體狀況接受公平審訊。上月審判出庭時,黎智英代理律師當庭證實黎未受到不公正待遇,法官更是當庭稱讚懲教署的醫療安排。上述證據均有記錄在案,無疑比某些政客靠空喊口號來自導自演的“虐囚大戲”更可信。
在宗教信仰方面,其兒子黎崇恩曾在2024年中聲稱黎智英“被拒領聖餐”,大肆炒作其遭受“精神折磨”。事實上,懲教署一直有安排專職教士按在囚人士的意願提供宗教服務,包括領聖餐。黎的代表律師亦在2024年9月澄清,黎知悉他可透過懲教署特別安排領聖餐,但暫未提出要求。及後據悉,黎已於2024年底開始領取聖餐。
關於黎智英被“單獨囚禁”的說法,特區政府已明確指出,這一安排是根據黎智英本人意願,並由懲教署基於在囚人士的安全考慮及其他相關因素後作出的適當安排。
香港作為法治社會,其司法機構始終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僅確保了公平審判,更充分保障當事人各項合法權利。甚至可以說,黎智英應感謝國安法及香港法治,切實保障了他的人權。反觀某些美西方政客和媒體無視案件事實與法律程序,不斷以“人權”之名干涉和施壓香港司法,公然踐踏法治精神,其虛偽“雙標”與政治操弄的意圖昭然若揭。對此,筆者予以嚴正譴責,並堅定支持法庭依法懲處犯罪,以彰顯法治公義。
(作者係立法會議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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