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錦輝
美國參議院於當地4月23日以大比數通過TikTok“剝離”法案,要求TikTok在不超過一年的時間從母公司中國科技企業“字節跳動”(ByteDance)中剝離,否則該社交視頻應用軟件便被要求全面下架,禁止在美國運作。這套“不賣就禁”的野蠻法案,如此強盜邏輯,令人咋舌。
美國和中國是競爭對手,美對華政策一直非常強硬,持續重手出擊打壓中方。以科技經濟領域為例,上屆特朗普政府已經開始嚴厲制裁中國龍頭企業,包括中興、華為等通訊設備公司,無所不用其極,禁止政府部門使用該等公司產品、禁止全球生產商向該等中企提供芯片、禁止相關產品在美上架、禁止金融界對其投資等,拳拳到肉。這些蠻橫無理的手段旨在窒礙中企的生存及發展,從而令美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維持“霸主”的控制性地位。
美窮追猛打 早於特朗普時代
事實上,美國打壓TikTok亦早於特朗普執政時代開始,當時美國污衊TikTok會把客戶的視頻內容及私人信息發送給中國共產黨,所以要求TikTok公司將數據中心設在美國本土,並且要受到當地監管。最終TikTok把數據儲存任務交托予美國數據科技公司“甲骨文”(Oracle),而且重組公司董事局,成員以美國人為主。TikTok做足功課,滿足美方要求,此場牽涉美國“國家安全”及“數據私隱安全”的風波才得以略為平息。雖然TikTok這一方案花費不菲,但公司能逃過一劫,CEO周受資的堅持物有所值。
隨着拜登總統上台,繼續向TikTok窮追猛打,除國安及私隱外又再另加指控,擔心TikTok的崛起會影響美國社交網絡市場,沖淡Meta、Instagram及Google等平台的市場佔有率,對美國科技公司構成嚴重商業威脅。拜登因此改變策略,把矛頭直接瞄準外國公司控制的應用程式,而非僅針對“數據偷運到中國”的商務問題。
倘撤出美 字節跳動影響有限
另外,華府亦指摘TikTok荼毒年輕人,令他們沉迷上網,且擔心其變成資訊戰新武器,對美國青年灌輸中國思想文化,進行滲透洗腦。就此,去年美國蒙大拿州首當其衝,發出禁用TikTok令。
這次“不賣就禁”法案更是變本加厲,拜登政府毫不隱晦地迫使TikTok賣盤,企圖踢走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儘管拜登總統已簽署法案,但美國政府能否如願以償,達到搶奪TikTok股權的目的呢?這中間還存在未知之數。TikTok的CEO周受資已公開表態指,公司必然會上訴到底。他堅稱法案是違憲的。美國的《通信法》的確有禁止外國個人和公司成為美國公共廣播電台或電視台擁有者的法例,但它未必適用於“新媒體”。美國國會認定TikTok是一家由中國控制的電視頻道,然而矛盾的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卻管不了TikTok這類“新媒體”,所以用現有法例給“新媒體”治罪存有疑點。再者,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規定,美國公民有權從國外獲取思想、信息以及接觸海外媒體。
據聞,TikTok只佔“字節跳動”總營收量和每日活躍用戶人數的一小部分,所以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公司寧可在美國關閉這款應用程式,也不願意賣給潛在的美國買家。實際上,關閉TikTok對“字節跳動”的業務影響有限,公司又不必放棄TikTok平台的核心演算法。這可能是公司最佳的選擇。
大選在即 背後或另有盤算
概括而言,華盛頓政府指摘TikTok對美國造成多樣的威脅,主要包括“國家安全保障”“數據私隱保護”“經濟和技術競爭”及“文化干預”等,所以扭盡六壬要鏟除TikTok。然而,筆者相信背後另有打算。事關美國總統大選在即,而TikTok擁有1.7億美國用戶,拜登擔心黑客會利用TikTok進行政治干預,影響其選情。
(作者系立法會議員、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副會長,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來源:《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