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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一個中國”的法理塑造與統一進程

日期:2025-03-20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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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飛龍

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刻演變與世界體系結構急劇變遷的當代,台灣問題始終是民族復興、國家統一與人類和平發展的焦點。台灣問題因殖民主義和民族弱亂而產生,是西方霸權體系與中國大一統秩序激烈競爭的結果,所考驗的正是中國式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度與成效。解決台灣問題,比拼的不只是國家硬實力和地緣政治競爭力,更是文明軟實力、民族團結力和國際社會支持力。“台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相互勾結,從各自私利出發對兩岸完全統一的歷史與法理根基進行消解,妄圖以本土主義和民主主義理論敘事製造“台獨”意識形態及其國際認知,破壞“一個中國”原則與國家統一進程。兩岸之間、中美之間、國際社會甚至國內民衆認知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關於台灣問題的諸多誤解與謬論。同時,習近平新時代以來對台工作產生了大量新論述和新政策觀點,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已經成形,大陸牢牢掌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與主動權,積極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反獨促統”工作,其方方面面需要進行系統整理和表達,以便內聚共識,外傳立場,堅定“一個中國”原則底線,堅決塑造祖國統一大勢。

在此背景下,繼2022年8月中央涉台白皮書《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發布之後,九州出版社新推出了《中國台灣問題幹部讀本(2024年版)》,權威、系統、專業且清晰地闡述了台灣問題的歷史、法理、制度、政策與內外挑戰,既為廣大幹部提供台灣問題的系統知識與政策指南,又可對島內乃至國際社會深刻傳遞中國涉台認知和話語體系。這一讀本整體上高度尊重和體現“一個中國”的歷史連續性與法理根基,充分闡明兩岸關係的發展歷程、鬥爭態勢與解決思路,是新時代“反獨促統”及塑造祖國統一大勢的幹部工作手冊和公民通識讀本。

通覽全書,結合台灣問題的內外挑戰及塑造統一大勢的法理需求,我認為應當在讀本指引下深化“一個中國”歷史與法理共識塑造,積極開展“反獨促統”制度建設與政策優化,努力凝聚兩岸完全統一的各方力量,創造性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第一,以“一個中國”為核心構建涉台知識與話語體系。“一個中國”是國家統一的法理根基,也是涉台話語權鬥爭的真正焦點。“台獨”史觀以本土主義、“想像共同體”理論及南島語族論述試圖構造一種“去中國化”的台灣主體歷史。台灣民主觀試圖背靠西方製造民主與威權二元對立,引爆兩岸間新冷戰對抗。美西方扭曲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美國甚至以《台灣國際團結法案》推動台灣的主權化與國際化。以上話語和政治導向,催化出“台灣地位未定論”、“兩岸互不隸屬論”、“台灣民主自決論”、“台灣民族論”等,對“一個中國”原則與中華民族共同體完整性造成顛覆性衝擊。我們應當用好讀本給出的“一個中國”歷史、法理與制度知識,進一步深入構建涉台知識與話語體系,為兩岸統一大勢奠定國家本位和中華民族本位的牢固法理根基。

第二,以“雙反鬥爭”為主線構建涉台涉外制度體系。“台獨”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是兩岸完全統一的最主要障礙。讀本中明確提到台灣問題之產生是內戰和外部干涉造成的。國共兩黨同是認同中華民族與一個中國的現代政黨,有競爭正統之鬥爭,無分裂國家之取向,國民黨在台之政治演變也主要是在地方割據的範疇,故兩岸有“九二共識”之確立及和平發展之實際成果。但民進黨“台獨”勢力否認“九二共識”,全力推動“去中國化”,全力勾結外部干預勢力,全力破壞兩岸和平發展與融合發展。最近賴清德在所謂“國安高層會議”上提出的“17條策略”,以及將大陸首次認定為“境外敵對勢力”,就是“台獨”進一步走深坐實的表現,從法律上直接挑戰大陸底線。外部干預勢力以美國為主,日本等盟友加持,試圖以集體聯盟機制阻止兩岸和平統一,並以“台灣牌”阻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此,讀本在第四章“兩岸關係發展歷程”、第五章“對台工作和涉台事務”以及第八章“國際事務中的涉台問題”等章節對“台獨”勢力與外部干預勢力的破壞性以及大陸的反制性鬥爭進行了考察和分析。“雙反鬥爭”即反“台獨”、反干預是辯證統一的,內除“台獨”勢力,外除“干預”勢力,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且需要通過建立健全反制性制度體系,開展涉台涉外法律鬥爭和威懾性制裁,才能從法理和制度上壓制住“台獨”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盡最大可能性引導台灣社會和國際社會看清統一大勢,作出正確理解和選擇。

第三,以主動管轄鞏固主權、伸張治權並排除干預。“一個中國”原則,在歷史上表現為“自古以來”,即台灣從來都是中華民族共同體交往交流交融史的一部分,台灣地方史與中國各地方史之間存在高度相似性,共同支撐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歷史形成,共同塑造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八二憲法序言中明確規定了台灣是“神聖領土”的一部分,且台灣的現實法律地位是中國的一個省。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及其官方法律解釋明確肯定了台灣的“省份論”,因而不存在“未定論”或“獨立論”。依據國際法和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以依法對台灣地區和居民進行主權管轄和治理。在民進黨全力“去中國化”的挑戰下,大陸應當展現主權代表者立場和權威,應當將“一個中國”原則在主權和治權意義上予以制度化和實踐化。我們近些年掌控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塑造統一大勢的種種立法與執法行動,如《反分裂國家法》有關制度與政策條款的實施、“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反外國制裁法》中涉台涉外的反制性制裁、兩高三部關於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司法解釋性文件以及軍機繞台的國防權行使、廈金海域的海警執法權行使等等,都屬於主動管轄,其正當目的在於鞏固主權、伸張治權和排除干預。賴清德的“17條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是對大陸主動管轄的反制和反動,但這恰恰證明了大陸管轄行動的正當性、精準性與威懾性。

第四,以融合發展鑄牢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2024年4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會見馬英九先生,提出了兩岸同屬中華民族、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論斷,豐富發展了國家統一理論和中華民族共同體理論,並為兩岸融合發展提出了新的戰略與政治理解及政策指引。以“民族一中”強化“政治一中”,是對“九二共識”的規範性解釋和發展,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在台灣問題上的理論和政策運用。民進黨數典忘祖,美西方勢力以民主話語製造民族認同危機和冷戰鴻溝,我們必須提出強有力的理論方案及政策行動加以反制。融合發展就是兩岸完全統一的過程性機制,既體現在“九二共識”確立以來兩岸實際的互動融合進程之中,也回應了中華民族共同體交往交流交融的歷史融合機制。“兩岸一家親”就是融合發展的歷史底氣和正確方法。在此意義上,融合發展就是朝向兩岸完全統一的“大勢”之塑造,就是統一的過程進度條。有學者提出和討論過兩岸在“和統”與“非和統”之間存在“融統”的第三條道路,事實上“融統”是過程性機制,其本質指向的仍然是“和統”,為“和統”塑造大勢和條件。“融統”還切合了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歷史經驗和智慧,成為兩岸關係突破阻撓、互動發展的強大共識,也是正在進行時的政策進程。

第五,以港澳經驗和台灣實際布局“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一國兩制”是國家完成和平統一與實現現代化的戰略與制度槓桿,必須長期堅持。“一國兩制”因台灣問題而起,在港澳先行先試,最終需要落腳於台灣問題之制度性解決。讀本在第二章第二節“‘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中對這一政策進行了精闢闡述,作為對台工作的基本方針。台灣現實法律地位是中國的一個省,並不排除“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適用性,八二憲法第31條也明確規定了特別行政區條款作為憲法依據,但這需要兩岸通過協商談判達成共識方案。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40周年大會講話中明確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就是對這一政策及其對台適用性的權威確認和倡議。當然,解決台灣問題的複雜性遠超歷史預期,大陸從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大局出發,結合中國歷史和世界各國歷史經驗,絕不放棄使用合法的武力完成統一,《反分裂國家法》第8、9條也提供了明確的“非和平方式”完成統一的法律依據。和平優先,但統一高於和平,民族復興的大局利益是憲法和政治決斷的根本依據。讀本在第六章“兩岸協商談判”和第七章“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涉台事務”中給我們展現了兩岸協商談判的進展與困境、港澳實踐“一國兩制”的成功經驗及對台示範性。對統一的根本目標負最大責任,對“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方案進行最大限度的善意等待、協商、談判和推進,這是中國“大一統”之當代命題的破解方案。

第六,以人類命運共同體引領兩岸關係助力人類和平發展。台灣屬於“一個中國”,台灣人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這就是兩岸必然統一的大勢理據。兩岸之統一,回應和證明的是中華文明特性和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大一統”強大生命力,是民族之幸,也是台灣之幸。中華民族共同體是秉承中華文明之包容性、和平性的國族共同體,中華民族的每一分子都有共同的歷史和政治責任為“大一統”之當代再造貢獻心力。中國還是“內含天下”的超大規模文明共同體,其天下主義理想和實踐,造就了中國的“軸心文明”地位,蘊含着實現人類和平發展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偉大理想。“一國兩制”就是以和平發展方式完成國家統一與現代化的戰略和制度槓桿,是人類文明新形態的中國實驗。台灣本來可以在這一次事關中國與世界關係的偉大實驗中擔當主角,但卻因“台獨”分裂和外部干預一再延誤統一,錯失為人類和平發展作出槓桿性貢獻的重大歷史機遇。與其“台積電”變“美積電”,與其“台灣烏克蘭化”,與其成為美國“棋子”和“棄子”,不如回歸中華文明與人類和平發展的大道、正道,擺脫歷史虛無主義和虛浮的民主民粹文化,將台灣的歷史文化厚重性與現代化成就轉化為中華民族共同體與人類命運共同體互嵌互構的構成性和引領性力量。台灣要以融入中國式現代化與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方式徹底結束過往數百年的歷史沉浮與命運無定,與中華民族一道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為人類和平發展和人類文明新形態作出中國台灣的創造性貢獻。

在2025年對台工作會議上,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提出“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這是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清晰解讀和實踐要求。對台工作進入主場統一“造勢”新階段。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了“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的政策要點和行動計劃。2025年3月14日,《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在京召開,與會中央領導和專家學者對這部法律在“反獨促統”方面的立法精神與實施成效予以高度肯定,並提出了推動兩岸完全統一的諸多設想和政策見解。在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的進程中,賴清德之流的所謂“兩岸互不隸屬論”、“境外敵對勢力論”及“17條策略”不僅缺乏歷史和法理依據,也必然在實際鬥爭中被挫敗,成為祖國統一進程的短暫逆流和政治插曲而已。至於特朗普2.0版下的美國“台灣牌”如何打,我們已經有基本的戰略和制度準備。在新時代“反獨促統”進程中,《中國台灣問題幹部讀本(2024年版)》的及時修訂出版,特別是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重要論述的權威闡釋以及對“反獨促統”之歷史、法理、政策的系統梳理及更新,就是非常必要和及時之舉了,而兩岸完全統一的時與勢也必然會在讀本的各層次合理使用和具體知識傳播中更趨明朗化。

(作者係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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