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對市場經濟的規管、國際化的法律專業服務等值得內地學習借鑒,而內地市場廣闊、創新科技發展態勢好、“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等也是香港特區所沒有的。因此,要進一步深挖“兩制”帶來的好處,改變過去“兩制”間機械切割、老死不相往來的狀況,在三地兩制之間建立起一座座的橋樑,實現政策、規則等的對接和深度的合作,將兩制各自獨特優勢進一步挖掘出來,讓三地組團發展,產生“1+1+1>3”的效應。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在“一國兩制”制度框架下進行的,並非另起爐灶。任何對接、合作,甚至聯盟,都不是把“兩制”變“一制”,不是模糊乃至取消“兩制”之間的界線。兩種制度各有各的精彩,都值得很好地保留、發展。
建設大灣區只做加法不做減法,不會減損目前港澳已經擁有的一切,更不會令三地獨立經濟體地位改變,而是在發揮各自優勢的同時,把“兩制”各自的不足之處減少到最低,實現揚長避短、優勢互補、互利共贏,讓個體、區域、國家整體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