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兆佳
特區政府暫緩《逃犯條例》修訂是情況特殊,因外部力量與本港反對勢力合力的情形,過往罕有。林鄭政府面對此事,起初沒想到要打一場硬仗,更沒有想到中美角力底下,美國及其西方盟友會介入事件。
港府修例時展示的目標相對簡單,只是處理台灣殺人案和堵塞法制上漏洞,沒有闡明《逃犯條例》修訂有維護國家安全用途,最終在“唔敢得罪西方國家,台灣唔要人(引渡殺人疑犯),香港人又唔信任”的情況下,港府理據“企嘅位好很難守得住”,導致要中央出面支持,令事件演變成國際事件,形成國家安全問題。
去到今時今日,事態發展已經係林鄭意料之外,原本被看成是技術性修例,成為重大政治事件,而林鄭政府沒有馬上進入危機處理模式,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沒有第一時間出來護航,等到中央出面動員,已喪失先機。
暫緩作為折衷做法,是想兩邊都不得罪,但客觀後果是令建制派失望,而泛民主派同樣會繼續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問責下台,並收回“暴動”定性。今次無論如何林鄭都已失分,但在內外夾攻下,中央仍然力挺特區政府,建制派也不可能不力挺林鄭,未來建制派很可能趨向團結。
本文作者係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