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駐港部隊參加閱兵儀式,來源:大公網
文/黃國恩
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反對派稱為“反送中”)而引發連串大大小小的遊行示威,除了全港性的,也有區域性的,全部皆以和平遊行集會為籍口發起,但均以暴力衝擊、四處破壞收場,似乎是一條不變的公式,這些暴徒或示威者均穿黑衣為記,很多都幪面、戴眼罩,隱藏真面目以逃避罪責,他們好像有无窮无盡的物資供應,而且都訓練有素,很有組織,每次行動均有外國人疑似在幕後指揮,令人懷疑有外國勢力的參與;他們的暴力程度越來越高,從開始掟磚、掟鐵通等,到後來掟腐蝕性液體、掟汽油彈,攻擊性武器方面,則由磚頭、鐵通轉為汽油彈、弓箭、尖刀等高殺傷力武器,沙田那次暴亂暴徒更打傷多名警察,刑事毀壞公物、建築物的程度亦越來越高,例如以磚頭、雜物擲入警署內,損壞多部汽車,破壞多個警署建築物的窗戶,縱火亦時有發生,另外每次均有暴徒以雜物封路,阻塞交通,影響其他人使用道路,另外暴徒亦恃人多勢眾,毆打不同政見或反對他們的市民,阻礙店鋪營業,干擾地鐵阻人上班等等劣行,罄竹難書。最離譜是衝擊中聯辦,塗汙國徽,而昨天更把升起的國旗除下,掉入海中,此種侮辱國旗國徽、挑戰中央管治權威的行为,严重触碰“一国两制”的底綫原则,绝对不能容忍。最近這些反送中暴徒終於露餡了,他们已毫不避嫌、赤裸裸地叫出他們行動“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露出港獨的真面目!而且完全是一套顏色革命的劇本。那已是超越言論集會自由的界線,危害到國家安全,此等企圖分裂國家,挑戰中央行使香港主權的狂徒,特區政府必須強硬執法,予以嚴懲,要對港獨份子迎頭痛擊,絕對不能縱容姑息!
但礙於大環境,偏頗傳媒發放不盡不實的信息抹黑警察,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經常在示威暴亂現場出沒包庇暴徒,加上反送中得到為數不少不知就裏被誤導的或是拒共、恐共的香港市民的支持,使警方執法困難重重,處於弱勢,暴力衝突蔓延各區,完全沒有停止的跡象,由於示威者及暴徒人數眾多,特別是在這幾天,同時在多個區有非法集結、堵路、暴力圍警署等非法行為,警方疲於奔命,處於弱勢,而大多數的市民又保持沉默,社会变得不安全,不稳定,法治受到嚴重损害,衹要人夠多、聲夠大,這便能“話事”,可以講是无法无天,現在使人有黑衣人治港的錯覺。香港現時的形勢十分嚴峻,港獨份子下一步怎樣走很難預測,但暴力升級卻是必然的,無論如何,香港的民生經濟已受到相當嚴重的影響,長此下去,香港幾代人辛勞地所建立的繁榮可能毀於一旦。
可幸的是香港有祖國作為強大後盾的支持,特區政府除了警隊這支武裝力量維持香港的秩序和穩定外,祖國還在香港駐有解放軍以體現國家主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3章第1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後,香港駐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派出部隊執行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的任務,任務完成後即返回駐地”。
在一國兩制框架之下,解放軍不會介入香港事務,基本法第二章第1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事務由香港政府自行解決,但在特區政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例如要維持社會治安,特區政府是可要求中央派出解放軍維持社會治安,平息暴亂,因此,出動解放軍的主動權是在香港特區政府,而不是在中央。同時,解放軍在完成平息暴亂的任務後得依法返回軍營,善後工作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對一國兩制、對特區政府的管治絲毫無損,基本法與駐軍法這樣的規定,是對一國兩制的堅實支持,充分保障香港的社會秩序和繁榮穩定。當然如果特區政府和香港警察能在中央政府和香港市民的支持下獨自平息暴亂,那是最理想不過的,否則,依法出動解放軍協助香港警察平亂,讓香港儘快回復秩序,儘量減少損失,也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
無論如何,盡快制止所有形式暴力行為,讓良好的法治繼續運作,特區政府必須讓市民重拾對其管治的信心,才是解決當前問題的最佳方法,這工作的主導權仍在特區政府。而香港市民也需要冷靜分析當前形勢,不要被偏頗輿論誤導而仇警,要凝聚社會共識,主導事態的發展,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牽著鼻子,讓社會用和平方式解決現時的衝突,讓社會回歸平靜,否則,香港完蛋,最終受害的將會是自己。
本文作者係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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