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國恩
大律師公會(“公會”)自9月3日發表“譴責警務人員濫用權力”的聲明後,罕有地,陸續有資深的大律師會員(包括有執業34年的大律師趙振寰、前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現為私人執業大律師李紹強、前裁判官黃汝榮等)致函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表達對公會有關聲明的不滿及此聲明根本不代表他們的立場。他們均異口同聲的質疑公會在未有諮詢全體會員的意見,以及未有真憑實據支持,便輕率地向社會發表譴責警隊濫權的聲明,對警察造成嚴重不公,明顯政治先行,立場偏頗。
其實大律師公會近年越來越趨政治化,其言行亦不時為人詬病,公信力每況愈下。就現在這個個案,公會憑什麼証据指控警方濫權及過分使用武力?相信他們也只是憑你、我及大衆市民也能在公共媒體上看到的不全面片段、在未深入進行調查下便妄下結論説警方濫權,完全是“未審先判”,是在誤導公眾。在現在這個需要警察強力制止暴亂、需要公眾支持的非常時期,客觀效果是打擊警隊士氣,嚴重損害警察執法的合法性,變相支持及鼓勵暴徒的行為,立場有明顯的政治傾向性。大律師公會作為法律專業團體,理應持平及客觀地就政治議題作出回應,而不應立場先行,扭曲是非黑白,這只會損害公會的公信力。
今次有資深的大律師出來向大律師公會說不,挑戰其發出的聲明,絕對是一件好事,專業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良心,不能怯於權勢和利益而盲從附和。希望能有更多的大律師走出來,大膽地指出公會不是的地方,不能被有政治偏見的人騎劫,以保公會的專業名聲,免得公會越走越遠,變成一個平庸的政治組織。香港需要的是一個客觀持平,以法論法,具有強大公信力的大律師公會去守護香港的法治,一個變得政治化的大律師公會,絕非香港之福。
本專欄作者為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