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國恩
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連儂牆”的起源,在這裏我不重複。捷克布拉格的始早“連儂牆”是愛與和平的象徵,是表達捷克人民言論自由的牆,充滿愛、和平与包容,互相尊重是大前題,香港的東施效頻“連儂牆”卻是完全是另一回事,充斥著仇恨、暴力与反智。人家的“連儂牆”充分表達了何為言論自由,而香港的“連儂牆”卻恰恰相反,充分反映了何為暴力鉗制言論自由!
香港“連儂牆”祇有一種聲音,就是反修例與仇警的聲音,因為香港“連儂牆”是有管理員審查的,他們只會容許一種聲音,如果有人在牆上貼上支持政府、或警隊的字句,便會立即被撕走,如果他們發覺同路人貼的支持反修例貼紙太少,他們會自己做媒寫貼紙貼上去,製造很多市民支持的假像,十分虛偽,如果有人膽敢企圖撕去他們的帖子,輕則被圍粗口問候,重則可能被圍毆,打至頭破血流,這就是他們的言論自由了!
除了互聯網外,這些“連儂牆”就是反修例和理非人士及暴徒(他們基本上是同一夥人但分工不同)的一個重要宣傳平臺,亦是攻擊異見者及警察的重型武器,用以製造白色恐怖,使有不同意見的市民大眾收聲,或使警察在執法時有所顧忌,直到今日,“連儂牆”已惡意披露了不少異見者、警員及其家屬朋友的個人資料,侵犯別人私隱之餘,更公開呼籲同路人批鬥、網上欺凌甚至擬似恐嚇這些警員及相関人士,打擊異見者及警察,手段相當邪惡卑劣。
建立“連儂牆”有否犯法?答案是肯定的,“連儂牆”貼文本身就可能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104A條《禁止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的法例規定,可被罰款1500元。負責執法的食物環境衛生署有權撕走及移除“連儂牆”貼文,保持環境衛生。香港是法治社會,有人犯法,政府就有責任去執法,但遺憾的是,負責執法的食物環境衛生署一直沒有任何執法行動,連最基本宣傳“連儂牆”是違法的工作也沒有做,致使“連儂牆”在18區遍地開花,造成今日難以收拾的局面,今時今日要執法清除便變得相當困難。
“連儂牆”的煽動及不實宣傳也是香港暴動持續根源之一,除了經常引發暴力衝突之外,更衍生出嚴重的衛生問題,現在是止暴制亂的非常時期,政府不能光靠警方執法,而其他政府部門卻就袖手旁觀!但負責的食衞局局長陳肇始一直就像一個旁觀者,沒有行動,沒有解決方案,也沒有解釋為何不執法的原因,市民不禁會問特區高官問責制是否仍然存在?官員可以如此不負責任?時至今日,很多市民都已經對各區的“連儂牆”十分反感,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又不執法,很多市民都感到相當不滿,也很無奈。莫非特區政府要市民自行執法,自行承擔風險,並引發更多衝突?這樣使原本支持政府的市民,就算不被推向政府對立面,也會漸漸失去支持政府的熱情和動力,變得冷漠,特區政府的施政將只會更加雪上加霜!
本專欄作者為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