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偉濂聲言要幫兩間張貼建制派議員海報的店舖“貼堂”。 廖偉濂fb截圖
文/執業律師 黃國恩
區議會選舉臨近,市民當然各有支持對象,但煽暴派連選舉亦不容有不同意見。曾多次被捕的“香港眾志”常委廖偉濂前日在facebook發帖,展示新蒲崗有兩間店舖張貼建制派議員海報的相片,聲言要“幫佢哋貼堂”,更有人留言稱“睇來想‘裝修’”云云。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關言論涉及恐嚇支持建制派候選人的商舖,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相關議員表示,其議員辦事處早前已被黑衣暴徒搗毀,而上述人等的言論對店舖或有意參選的人都不公平。
該兩間店舖所貼的是黃大仙新蒲崗選區區議員、“東九龍居民委員會”雷啟蓮的海報,及在黃大仙下邨和新蒲崗服務的鍾博文的海報。網民“HY Goh”就在廖偉濂的帖文留言︰“睇來想‘裝修’。”
黃國恩:或違選舉例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大家都知道所謂“裝修”就是作出暴力破壞,將支持建制議員的店舖放上網、聲言要去“裝修”,是公然恐嚇支持建制派人選的商舖,令有意參選的人或支持者覺得驚恐,可能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第八條“對候選人或準候選人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或威脅對候選人或準候選人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的舞弊行為”;或第十三條“對選民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或威脅對選民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的舞弊行為”,“舞弊行為最高懲罰是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任何候選人及選民,均不應受到任何的威脅或壓力,参選或投票,此等違法舞弊行為肯定影響選舉的公平性。”
本文作者為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来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