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國恩
按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别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屬上下級領導關係,這就是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區的法律地位,相當清晰。香港是高度自治但絕非完全自治,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按中國憲法,中央擁有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區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的全面管治權,中央有絕對權力監督香港在基本法下其高度自治權的運作情况,这點不容置疑。基於“一國两制”方針政策,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包括有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由中央授權特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包括立法權,中央與特區是授權者和被授權者關係,特區政府必須對中央政府負責,並受其監督,這是不言而喻的。
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並非基本法第22條所指一般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當然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區關係事務、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体利益等重大問題表示關注及發聲,行使監督權,這絕非反對派所説两辦干預香港内部事務,而是反對派惡意曲解基本法,抹黑中央、抹黑两辦以轉移視綫,刻意誤導香港市民的惯用伎俩。
反而這些反對派立法会議員就香港内部事務只一味批評反對中央,不與中央溝通,卻向外國摇尾乞憐請求干預香港内部事務,向中央施壓,例如鼓吹他們取消香港獨立關税區地位、限制出口高科技産品到香港、甚至要求外國立法制裁香港等等,赤裸裸的出賣国家民族利益及香港利益以謀一己政治私利,荒謬至極,已逾越"一国两制"底线,是典型的賣國行為。
两辦有權按憲法及基本法作出聲明譴責郭榮鏗濫權瀆職,郭榮鏗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區立法会議員,於就任時曾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郭榮鏗此刻只是一個會議主持人而並非主席,它的唯一功能就是選出内務委员會主席,現在他自己与一衆反對派議員,瘋狂拉布,過去半年開了十多次會議也未能選出主席,使内務委員會處於停擺狀態,嚴重干擾立法會的正常運作,使立法会無法履行基本法下的職能,浪費大量公幣之餘,很多民生和社会發展的草案也無從討論,嚴重損害公衆利益,這就是反對派及黑暴經常掛在嘴邊的攬炒行為,為反對特區政府而要全港市民陪葬,绝對是濫用職權甚至是越權行為。此等行為明顯違背其就職時關於擁護基木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誓言,更可能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爲失當罪,两辦負有監督香港特别行政區運作的權力和責任,當立法会無法正常履行其基本法下的憲制責任,特區政治體制無法正常運作,導致香港市民的整體利益受損,此等故意攬炒行為两辦便不能坐視不理,有責任依法過問和實施監督,這樣的情况下,两辦出聲明完全合憲合法,是冀望立法會能撥亂反正,恢复正常運作,特區政府亦應依法幚助纠正錯誤,例如刑事檢控涉嫌公職人员行為失當的議員,或向法院申請DQ涉嫌違反誓言的立法会議員,特區政府的這些作為有助遏止反對派的歪風,光是嚴厲譴責再讉責,没有任何實質行動對事件毫無帮助,市民看在眼里,對立法会及特區政府的不作为也會非常不滿,这次两辦依法發表聲明,除了反映中央對立法会亂局的關注,對相關反對派議員作出嚴厲警告,譴責其攬炒行為之外,也是對立法会及特區政府的提醒,要有所作為,對香港市民負責 ,對中央政府負責,及時維護香港市民的利益,相信大部份市民是会理解和支持的。
作者為執業律師、香港中律協創會副會長兼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