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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煒光:美英會容許外籍法官來審其國安案件嗎?

日期: 2020-06-04 來源: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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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煒光

據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沒有理據反對由非中國籍法官審判日後的香港國家安全案件,筆者不以為然。這會造成我們國家安全的重大漏洞,也令這些法官陷入兩難。

請問鄭司長:

1.香港、倫敦及紐約同屬世界三大金融中心,倫敦和紐約會容許外籍法官審判其本國的國家安全案件?會容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官審判其本國的國家安全案件?

2.香港的法官通常擁有「五眼聯盟」國家國籍。據傳媒報道,現時涉及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間諜,主要來自這些國家,公眾普遍相信這些國家的間諜機構參與其中。倘若日後香港有國安案件,這些擁有「五眼聯盟」國籍的法官,究竟是對其所屬國家忠誠,抑或對我國忠誠?

3.這些法官回到其所屬國後,隨時因在香港的言行而觸犯該國法律。以美國為例,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便明言要懲治打壓香港爭取「民主自由」的人士。外國間諜及其在香港的代理人,一直打著「民主」、「人權」和「自由」的旗號,在香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包括延宕近一年的黑暴也屬「港區國安法」要打擊的恐佈主義。外籍法官若依例重判,隨時墮入美國法網,過境加拿大時,隨時變「孟晚舟第二」,你要這些外籍法官如何是好?更令這些外籍法官憂慮的是,美國正推動其「五眼盟友」也訂立其本國版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在香港依例判案,卻被其所屬國也來個依例控告,這些法官還敢受理香港國安案件嗎?

從香港外籍法官可能面對兩難來考慮,日後香港國安案件,一定只能由在外國沒有居留權的中國籍及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官來審判


作者為特區政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來源: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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