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健元
4月4日在紀念基本法頒佈30周年之際,香港中聯辧主任駱惠寧撰文強調:「只有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相應的執法力量,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才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發言人4月中旬也就香港個別議員搞「政治攬炒」,圖謀癱瘓立法會的惡劣行徑予以譴責,在香港社會引起強烈反響。4月17日,香港中聯辦發言人在接受媒體詢問時回答了有關問題。明確指出:中央對港工作部門依據中央授權履行職責,有權力也有責任對香港事務發言發聲,香港社會少數人提出所謂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之說,完全是對基本法的歪曲。發言人特別強調:中央對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但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特區政府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均來源於中央授權。被授權者須對授權者負責,授權者對所授出的權力擁有監督權。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當然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這不僅是履職盡責的需要,也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神聖權力。
中聯辦的回答可謂有理有據,鏗鏘有力,向熱衷搗亂破壞立法會議事規則的反對派議員和反中亂港勢力發出一個清晰的信號,香港特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並非法外之域,面對一段時期以來,香港種種損害經濟民生,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利益,圖謀分裂的黑暴破壞勢力,及某些立法會議員違背基本法所賦予憲制責任的干擾破壞行為,中央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理,作為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監督權的專責機構「港澳辦和中聯辦」責無旁貸,將依法行使其正當權力。由此可見,中央政府依據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現已勢在必行,並進入具體落實階段。
因此,為順利推進落實「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有關方面必須立足於香港現時遭受重創的法治環境和政制生態查找問題,積極配合中央早日制定完成《港區國安法》及執行機制的建立。並進一步完善立法會條例,改善議事規則,杜絕立法會害群之馬,全面構建良好的香港法治生態環境。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而眼前港府最急迫的任務就是儘快完成《港區國安法》執行架構和執行機制的建立。及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程式,早日實現《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立法雙劍合璧,徹底滅除港獨分裂勢力和敵對反華勢力的在港滲透活動,從根子上徹底「止暴制亂」,使香港回復安寧,重建法治社會核心價值,儘早回歸全力發展經濟的正軌。
今年4月18日煽動製造香港黑色暴亂的「15個幕後黑手」已被警方以「涉犯香港公安條例」、危害社會及公眾安全抓捕,港人拍手稱快,支持警方依法追究罪魁禍首。這是一個重建法治核心價值的積極信號。但要從根子上徹底解決「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香港經濟民生福祉」的問題,還必須從速完成《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這已是近期香港社會形成的廣泛共識。
目前,「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已在兩位前特首董建華和梁振英先生的召集下,在2000多位「愛國愛港」仁人志士的積極支持和倡議下於5月5日宣告成立。因此香港從新起步,凝聚共識,重建法治社會核心價值,以開創香港嶄新的未來,定當從完善立法、堵塞法律漏洞、重建法治社會核心價值開始。就必須全力支持配合完成《港區國安法》立法,並儘快啟動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這是阻止香港恐怖暴亂分子和港獨分裂勢力繼續威害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及危害香港經濟發展的首選之策。因此特區政府是時候將23條立法列入啟動計畫了。
作者為香港華財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副總、香江智匯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