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香港再度亮起紅燈,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直言香港出現第三波爆發,情況嚴峻前所未見。不難看出,疫情難以在短期內真正受控,已嚴重影響原定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從確保公共衛生安全和選舉公平公正來說,將立法會選舉押後,既是合乎情理的做法,也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據。
文|香港 顧敏康
人群聚集帶來染病高風險
連日來,香港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每天以兩位數速度激增。7月19日已經達到單日108宗,7月23日更是達到118宗,創下疫情爆發以來新高;香港的新冠病毒感染人數也已經超過17年前感染“沙士”的人數(1755名)。有香港醫學專家建言,如果在一周之內新冠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政府應當頒布“禁足令”。既然市民連出門都有可能因疫情而受到限制,報名參選立法會的候選人又如何進行競選活動?一些建制派參選人也已經不得不呼籲他們的義工朋友暫停所有競選街站。有專家從第三波疫情暴發的時間軌跡、確診人群和地理範圍等因素推斷,反對派發動的所謂“初選”帶來的人群聚集是造成此輪疫情大擴散的原因之一,而在預期疫情還遠未得到受控的9月6日進行投票,助選團隊和選民的大量聚集,無疑增加病毒感染的巨大風險。
外地選民難回港投票凸顯選舉不公
然而,在疫情肆虐下,特區政府仍然表示暫擬於9月6日進行立法會選舉。但是,現時的疫情不僅令選舉活動有增加大規模感染的風險,而且特區政府的封關和隔離措施的決定已經再次延期至9月7日,使得在內地或海外生活的香港選民幾乎無法回香港投票。曾有文章指出,目前有大量港人居住在內地或海外,數據顯示,單單一個廣東省,已經超過50萬港人長住,在強制隔離措施持續之下,他們無法自由進出香港,而特區政府又無法及時設立有效的境外投票機制,勢必嚴重影響這批選民的投票意願,也無疑等同直接剝奪了他們的選舉權,不僅對他們極為不公,對參選人也非常不公平。另外,考慮疫情擴散的風險和強制檢疫的不便,相信會有許多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市民會放棄投票機會,說明這樣的選舉明顯缺乏公平性。
至少56個國家和地區已因疫情推遲選舉
在此情況下,最佳選項就是推遲立法會選舉。延期時間可根據疫情變化而定,也可根據醫學界意見確定為半年、9個月或1年,這是有先例可循的。眾所周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際上一些重大活動(如東京奧運會)都延後舉行。具體到政治選舉,疫情的影響也是世界很多國家或地區嚴肅對待和慎重處理的議題。有外媒報道,一項關於新冠病毒對全球選舉影響的研究結果表明,許多國家完全推遲或取消了選舉和投票,以免損害公眾健康、損害選舉進程。據統計,世界上至少有56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因新冠病毒疫情而推遲各類選舉。當前香港爆發第三波疫情,局勢非常嚴峻,推遲立法會選舉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舉措。
押後選舉具有法律依據
不僅如此,特區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據。香港《立法會條例》第44條列明延期或押後的情況。《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8條(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第一款列明: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任何情況屬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情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防止、應付或紓緩該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影響,及為保障公眾健康,訂立規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1)條列明: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當然,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定會招致反對派的反對。從他們不顧政府警告、不管疫情危害並嚴重違反限聚令執意組織和推動非法“初選”的行為,即可知他們根本不關心市民的安危。但是,維護公眾健康和安全、確保公平公正選舉屬於重大公共利益,特區政府必須勇於擔當,果斷作出押後選舉的決定。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押後選舉不僅有利於維護公共衛生安全、保證選舉公平公正,而且並不會損害反對派的選舉利益。
綜上所述,面對嚴重疫情,只有押後立法會選舉,特區政府才能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抗擊疫情、戰勝疫情,並有機會取消隔離措施,使得在內地或其他海外地區的香港選民能夠返回香港參與助選或行使投票權利。更為重要的是,押後選舉能夠給予參選人在疫情穩定的情況下開展合理的競選活動,包括設立必要的街站宣傳自己。只有在公共衞生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環境下展開選舉,才能彰顯選舉的正當性,選舉結果也才具有廣泛的認受性。
(作者係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0年8月號)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6/19/UwWtrhhI0nPYVme9pgFDkSmFqd8ZqzLE3tY.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