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不僅為香港保駕護航,更重要的是它標誌著香港“二次回歸”的開始。“二次回歸”的實質則是要回歸“一國兩制”的初心,完善和豐富“一國兩制”的各項執行機制,而這些都突出體現在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中。
文|香港 譚耀宗
香港國安法給予亂港勢力極大震撼力
去年6月開始的“修例風波”,被稱為一場港版的“顏色革命”。這場風波背後充斥著幾股明暗交錯的勢力。反對派、“港獨”勢力、“台獨”勢力以及西方反華勢力互相勾結,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將香港變成顛覆國家的基地,如果他們的目的得逞,後果將不堪設想。我們絕對不能讓“顏色革命”的陰謀得逞,我們必須要保衛“一國兩制”。香港國安法的出台恰逢其時,捍衛了香港的社會穩定以及國家主權安全,並且在法律條文中處處彰顯了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可以說,香港國安法是繼基本法後,中國又一次向世界證明了“一國兩制”的優勢和可行性,這是國家對歷史以及14億中國人民負責的表現。
香港國安法的出台給予了亂港勢力極大的震撼力,我們可以看到,在法律通過之後,反對派的核心人物紛紛表示退出政治圈,有些甚至突然改變態度說自己是“一國兩制”的支持者,“港獨”組織紛紛偃旗息鼓,宣布解散,更有不少人潛逃國外,這足以證明香港國安法猶如定海神針,維護了香港社會的穩定和長治久安。同時,香港國安法更是向國際社會發出了明確的信號,那就是: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國家安全如主權一樣不可侵犯,任何國家企圖將香港分裂出去的行為都不會得逞,任何國際壓力都不會阻止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和國家安全的決心!
標誌著香港“二次回歸”的開始
香港國安法不僅為香港保駕護航,更重要的是它標誌著香港“二次回歸”的開始。“二次回歸”的實質是要回歸“一國兩制”的初心,完善和豐富“一國兩制”的各項執行機制,而這些都突出體現在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中。
我們可以看到整部香港國安法高度信任和依賴特區政府,將大部分案件的執法、起訴和審判都交給特區政府負責,並且加強了行政長官的責任和權利,其中第13條由行政長官擔任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第18條由行政長官任命律政司國安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人以及第44條行政長官可任命法官等條文中都體現了“行政主導”的特點,而這本身也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素。
然而這幾年,香港社會有人把基本法內的“行政主導”講成為“三權分立”,這不是基本法的原意。習近平主席在澳門回歸20周年的時候特別強調,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既能有效發揚民主又能避免內耗,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既各司其職又相互協同,才能共同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圍繞按照“一國兩制”原則,提出治理港澳的五大工作任務和要求,其中之一是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完善特別行政區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水平。基本法第99條第2款清楚說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而香港國安法中第6條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以及第35條規定公職人員若有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即喪失職務以及參選資格。這些條文都明確反映出了中央在未來貫徹“愛國者治港”的決心。只有貫徹“愛國者治港”,才能真正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才能維護香港社會的繁榮和穩定。我們都知道,去年的“修例風波”中,有公務員因為參加違法示威活動被捕,更有公務員工會公然舉辦集會反對政府,這些都為公務員隊伍的形象帶來了惡劣的影響,讓市民不禁懷疑這樣一支公務員隊伍是否能真正為社會服務。因此,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正是可以讓公務員隊伍重塑正氣,履行好政府的職責,真正為香港市民服務。
最後,“二次回歸”中人心回歸應該是重中之重。去年的風波中我們看到,很多青年人被誤導而走上街頭,從事違反法律的活動,有些人甚至打著“港獨”的旗幟公然喊出分裂國家的口號,這足以說明很多新一代的香港青少年沒有國家觀念,對國家安全的認識更無從談起,這也突顯了我們在宣傳和教育方面的漏洞。而香港國安法中的第10條就明確規定了要在學校、社會團體、媒體以及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可以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讓青少年真正了解國家,了解國家安全的契機,讓香港青少年了解國家的發展、國家的法治進程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同時,我們還必須要讓香港社會了解憲法和基本法之間的關係,兩者絕對不能割裂。首先,沒有憲法就沒有特別行政區的成立,同時,沒有憲法也就沒有基本法,憲法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法律基礎,沒有憲法就沒有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基本法第11條第1款明確寫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這些都已經充分說明,基本法是授權法,絕對不是獨立於憲法外存在的。相信若我們做好這些宣傳工作,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強香港社會的國家觀念,從而做好人心回歸的工作。
香港國安法讓香港恢復元氣
我相信,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穩定,而我們接下來的任務就是要讓香港這座城市恢復元氣。短期而言,“撐經濟,保就業”是現在政府經濟政策的核心。有數字統計,在黑暴和疫情的夾擊下,香港第一季GDP按年下跌8.9%,按季下跌5.3%,兩個數字都是有紀錄以來單季最大跌幅。香港的失業率更是由去年的2.8%大幅上升至5.9%。我們看到,特區政府已經推出了一系列的“保就業”計劃,使得許多中小企免於倒閉的危機,政府也向市民派發一萬塊以舒緩市民的負擔。雖然最近香港的疫情出現了反彈,但我們相信在這些政策下,香港的經濟可以逐步恢復。而就長期而言,香港的經濟結構過於單一,並且一些法律法規過於陳舊,不利於創新科技、新型經濟的發展,所以特區政府應該重新調整發展的思維,特別是“小政府,大市場”的原則應該有所調整。世界上許多發達的資本主義市場都在進行改革,加大了政府對於市場的監督和指導作用。所以今後希望特區政府能積極作為,為經濟的轉型升級拆墻鬆綁,並且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最終才能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以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今年是香港回歸23周年,隨著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香港進入了新的歷史時刻,在香港國安法的保駕護航下,社會各界應團結一心為香港再出發而做準備。我們相信平息了暴亂,撫平了創傷,回歸了正軌的香港,必定會經濟繁榮、社會穩定、市民安居樂業。我們相信未來的香港將會更積極的加入國家發展大局,朝著民族偉大復興的方向不斷前進!未來的香港,一定會“白雲過山峰,明珠煥新彩”!
(本文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在第五屆“一國兩制”與基本法論壇系列活動開幕禮及高峰論壇上的演講,小標題為編者所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0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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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不僅為香港保駕護航,更重要的是它標誌著香港“二次回歸”的開始。“二次回歸”的實質則是要回歸“一國兩制”的初心,完善和豐富“一國兩制”的各項執行機制,而這些都突出體現在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中。
文|香港 譚耀宗
香港國安法給予亂港勢力極大震撼力
去年6月開始的“修例風波”,被稱為一場港版的“顏色革命”。這場風波背後充斥著幾股明暗交錯的勢力。反對派、“港獨”勢力、“台獨”勢力以及西方反華勢力互相勾結,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將香港變成顛覆國家的基地,如果他們的目的得逞,後果將不堪設想。我們絕對不能讓“顏色革命”的陰謀得逞,我們必須要保衛“一國兩制”。香港國安法的出台恰逢其時,捍衛了香港的社會穩定以及國家主權安全,並且在法律條文中處處彰顯了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可以說,香港國安法是繼基本法後,中國又一次向世界證明了“一國兩制”的優勢和可行性,這是國家對歷史以及14億中國人民負責的表現。
香港國安法的出台給予了亂港勢力極大的震撼力,我們可以看到,在法律通過之後,反對派的核心人物紛紛表示退出政治圈,有些甚至突然改變態度說自己是“一國兩制”的支持者,“港獨”組織紛紛偃旗息鼓,宣布解散,更有不少人潛逃國外,這足以證明香港國安法猶如定海神針,維護了香港社會的穩定和長治久安。同時,香港國安法更是向國際社會發出了明確的信號,那就是: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國家安全如主權一樣不可侵犯,任何國家企圖將香港分裂出去的行為都不會得逞,任何國際壓力都不會阻止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和國家安全的決心!
標誌著香港“二次回歸”的開始
香港國安法不僅為香港保駕護航,更重要的是它標誌著香港“二次回歸”的開始。“二次回歸”的實質是要回歸“一國兩制”的初心,完善和豐富“一國兩制”的各項執行機制,而這些都突出體現在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中。
我們可以看到整部香港國安法高度信任和依賴特區政府,將大部分案件的執法、起訴和審判都交給特區政府負責,並且加強了行政長官的責任和權利,其中第13條由行政長官擔任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第18條由行政長官任命律政司國安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人以及第44條行政長官可任命法官等條文中都體現了“行政主導”的特點,而這本身也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素。
然而這幾年,香港社會有人把基本法內的“行政主導”講成為“三權分立”,這不是基本法的原意。習近平主席在澳門回歸20周年的時候特別強調,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既能有效發揚民主又能避免內耗,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既各司其職又相互協同,才能共同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圍繞按照“一國兩制”原則,提出治理港澳的五大工作任務和要求,其中之一是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完善特別行政區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水平。基本法第99條第2款清楚說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而香港國安法中第6條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以及第35條規定公職人員若有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即喪失職務以及參選資格。這些條文都明確反映出了中央在未來貫徹“愛國者治港”的決心。只有貫徹“愛國者治港”,才能真正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才能維護香港社會的繁榮和穩定。我們都知道,去年的“修例風波”中,有公務員因為參加違法示威活動被捕,更有公務員工會公然舉辦集會反對政府,這些都為公務員隊伍的形象帶來了惡劣的影響,讓市民不禁懷疑這樣一支公務員隊伍是否能真正為社會服務。因此,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正是可以讓公務員隊伍重塑正氣,履行好政府的職責,真正為香港市民服務。
最後,“二次回歸”中人心回歸應該是重中之重。去年的風波中我們看到,很多青年人被誤導而走上街頭,從事違反法律的活動,有些人甚至打著“港獨”的旗幟公然喊出分裂國家的口號,這足以說明很多新一代的香港青少年沒有國家觀念,對國家安全的認識更無從談起,這也突顯了我們在宣傳和教育方面的漏洞。而香港國安法中的第10條就明確規定了要在學校、社會團體、媒體以及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可以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讓青少年真正了解國家,了解國家安全的契機,讓香港青少年了解國家的發展、國家的法治進程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同時,我們還必須要讓香港社會了解憲法和基本法之間的關係,兩者絕對不能割裂。首先,沒有憲法就沒有特別行政區的成立,同時,沒有憲法也就沒有基本法,憲法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法律基礎,沒有憲法就沒有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基本法第11條第1款明確寫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這些都已經充分說明,基本法是授權法,絕對不是獨立於憲法外存在的。相信若我們做好這些宣傳工作,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強香港社會的國家觀念,從而做好人心回歸的工作。
香港國安法讓香港恢復元氣
我相信,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穩定,而我們接下來的任務就是要讓香港這座城市恢復元氣。短期而言,“撐經濟,保就業”是現在政府經濟政策的核心。有數字統計,在黑暴和疫情的夾擊下,香港第一季GDP按年下跌8.9%,按季下跌5.3%,兩個數字都是有紀錄以來單季最大跌幅。香港的失業率更是由去年的2.8%大幅上升至5.9%。我們看到,特區政府已經推出了一系列的“保就業”計劃,使得許多中小企免於倒閉的危機,政府也向市民派發一萬塊以舒緩市民的負擔。雖然最近香港的疫情出現了反彈,但我們相信在這些政策下,香港的經濟可以逐步恢復。而就長期而言,香港的經濟結構過於單一,並且一些法律法規過於陳舊,不利於創新科技、新型經濟的發展,所以特區政府應該重新調整發展的思維,特別是“小政府,大市場”的原則應該有所調整。世界上許多發達的資本主義市場都在進行改革,加大了政府對於市場的監督和指導作用。所以今後希望特區政府能積極作為,為經濟的轉型升級拆墻鬆綁,並且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最終才能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以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今年是香港回歸23周年,隨著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香港進入了新的歷史時刻,在香港國安法的保駕護航下,社會各界應團結一心為香港再出發而做準備。我們相信平息了暴亂,撫平了創傷,回歸了正軌的香港,必定會經濟繁榮、社會穩定、市民安居樂業。我們相信未來的香港將會更積極的加入國家發展大局,朝著民族偉大復興的方向不斷前進!未來的香港,一定會“白雲過山峰,明珠煥新彩”!
(本文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在第五屆“一國兩制”與基本法論壇系列活動開幕禮及高峰論壇上的演講,小標題為編者所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0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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