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秉堅
新冠肺炎疫情上月出現第三波爆發,短短一個月的感染和死亡人數,已超過1月至6月的總和。鑒於疫情反覆,不少企業都回應特區政府呼籲,安排僱員在家工作,而疫情對市民的起居飲食和工作,以至各行各業的經營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
一場冷酷無情的疫症,令香港的經濟活動幾近停擺,當企業未能渡過難關便只能結束營業,打工仔隨即加入「失業大軍」,儘管反對派提倡的「攬炒」不可能實現,但今後一段時間大部分香港市民的生活肯定是艱苦的。
施政為民是任何形式的管治者必須要有的心態與擔當。筆者從事社會福利服務行業,在疫情中看盡人生百態。不少行業今天避不過疫情下的經營業務困難而結業,所連帶影響的是與業務相關的生態鏈,這種骨牌效應恐怕會在疫情中持續下去,不少老闆多年辛勞經營的成果「一鋪清袋」。任職運輸行業的司機們不少都手停口停,沒有工作的「揾食車」泊在街頭上,隨時被「抄牌」,感覺是在司機的傷口上灑鹽。法乎情,在這樣嚴峻的社會環境下,施政者能否網開一面,是執法與民心之間的取捨。
公民權利和責任是建基於生命得到保障的前提。過去在金融風暴和金融海嘯的衝擊下,香港經濟跌入穀底的時候,亦是民怨升溫的時候,政府的責任必然是保民生以及保經濟,讓市民能夠回復安居樂業的狀態才是上上之策,今天面對的不單單是民生和經濟,更是有血有肉的人命,基本的生存權利若未能得到保障的時候,市民還能有餘裕去參與政治嗎?再者,難道政治訴求是高於生命的嗎?
從過往數個月的報導可見,社會上有不少意見認為疫情下,來屆立法會選舉程式不公,未能夠讓普羅大眾獲得公平的投票權利,亦不能夠保障候選人在選舉工程中有公平的機會接觸選民。倘若政府不能解決林林總總的問題,令疫情影響到市民的生命安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延任問題上的決定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同時合乎香港市民最大的利益,以及保證香港社會能夠正常運轉。
作者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香港五邑總會副理事長
來源: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