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煒光:黒暴分子反修例 報應來了!
文/馮煒光
去年,大批激進的香港年輕人聲嘶力竭地「反修例」,他們稱之為「反送中」。然而他們忘記了若港人在港犯法後有機會「送中」,那麼港人在內地犯法後也可以依法「送港」。果不然,在一年多之後的8月23日,報應就來了﹗
傳媒報道,8月23日9時許,有偷渡客在果州群島對出海面內地管轄區海域內被廣東水警截獲,年齡由16歲到30歲,合共11男1女,其中有港大和公大學生。據悉,該批人全部涉嫌參與反修例的暴力事件,包括製造攜帶汽油彈、炸彈,緃火以至暴動,甚至有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而為人所知的李宇軒。傳媒圖片顯示,12人蹲在一艘船的甲板上,被廣東海警看管着。李宇軒父母為他起這樣一個名字,應是希望他「氣宇軒昂」,怎知變成今天的「抱頭蹲地」,情何以堪﹗
8月27日消息一出,當天恰巧「一哥」鄧炳強出來向記者講述其他案情,當然被問到此事。鄧炳強說內地會根據機制通知港方,但港方暫未收到內地部門的有關通知。鄧炳強不方便說的是:由於去年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李宇軒等12人根本沒有法律依據移交回港受審,只能在內地服刑完畢才能被遣返回港。本來根據《逃犯條例》的修訂版,港人在內地被捕及被判刑後,還可以安排在香港監獄服刑。然而由於被撤回了,這個安排也沒有了。今次,黑暴上演了真人版「自作自受」。
筆者注意到一眾攬炒派議員以及黃之鋒等都避談此事,把焦點集中在林卓廷和許智峯被捕上。筆者當然明白他們的「苦衷」。此事實在太具反諷意味,過去一年「身水身汗」反送中,今次12位「手足」卻一道自己「送中」,還要包括近日因涉違國安法被捕而為人所注意的李宇軒。這對黃營的士氣,着實有沉重打擊。更重要的是李宇軒等人隨時會供出逃亡資金來源、幕後金主(至少是聯繫人)和逃亡安排細節。至於李宇軒在港那個組織的以千萬計資金來源,也隨時是李宇軒用來爭取內地司法機關寬大處理的憑藉。據報這12人今次是擬通過由台灣控制的東沙島,直奔屏東的,那麼台灣方面究竟有誰和他們接頭?抵埗後,安排會如何?這些都可能是李宇軒等人爭相向內地坦白的材料。經過今次後,獲香港法官「格外開恩」,批准保釋的黑暴陸路回內地不會走,空路沒有旅遊證件不能走,海路會「自己送中」不敢走,只能待在香港家中等判刑或搏有機會被判無罪。黑暴急過熱鍋螞蟻。這教一眾黃營KOL怎敢評論?
更重要的是,李宇軒是觸犯香港國安法,那可是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這等於說內地法院是有權審理他的案件,隨時在內地審訊及判刑。這叫李宇軒有很大誘因以「爆料」來換取內地法院寬大處理。這對攬炒派或多或少有影響。
台灣當局也實在不夠「義氣」,竟然立馬說「若不依法入境會被檢控,並且不鼓勵港人這樣做」(大意如此),這充分顯示台灣政客的無情,倘若此事發生在今年初台灣大選前,台灣當局會這樣說嗎?不是說台灣人和港人心連心嗎?誠如一位黃營不太知名的評論員所云:手足們是「着草」去台灣,很多連旅遊證件也被香港法庭下令交出,怎可能是合法地進入台灣?筆者認為,台灣當局這樣說,其實等同告訴香港黑暴「食自己」吧﹗你們的利用價值完了,乖乖待在香港等判刑吧,別來煩我們﹗台灣當局這種「寡情」其實是學其美國主子,美國在全球各地利用完其「盟友」後,便棄之如敝履,真人版盡情演繹「用完即棄」。
還是那句話,在「一國兩制」下中央一向很尊重港人意見,你對某個政策有疑慮,不要用暴力,不要用「倒逼」,有話好好說;去年修訂《逃犯條例》時中央也對香港作了很寬鬆安排,例如前述的容許港人在內地判刑後回港服刑等。但有些人受到美國蠱惑,以為「中共快垮台了」,欲借這個「反修例運動」,一舉推倒國家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以為內地一變天,或者如公民黨前主席陳家洛所言「五星紅旗升不起了」,亂港分子便可以借機混水摸魚。這除了是癡人說夢,也害苦了一代年輕人,例如今次這12位包括2位大學生在內的年輕人﹗這些攬炒派KOL實在害人不淺,理應受到嚴厲制裁,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一眾年輕人、一眾黃絲父母,一眾擬抺黑中央的所謂香港醫學權威們,你們看到此新聞嗎?有時間反省一下整件事嗎?
作者為前香港政府新聞統籌專員
來源:點新聞
掃描二維碼分享到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