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社聯李世榮:司法界要彰顯法治公義
文/李世榮
近期,有部分法官的判詞讓不少市民深感有縱容黑暴之嫌,例如有「黃官」指暴徒是「優秀的細路」和「未來社會棟樑及應留有用之軀」,更對暴徒予以輕判甚或判處無罪,如此裁判背後的邏輯卻讓人根本摸不着頭腦。例如近日有一名「黃官」被指爆出無數「金句」袒護暴徒,如有酒店餐飲接待員向警方拋擲麻包袋,除了被此「黃官」指行為「不算太暴力」,更獲稱讚「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讓人感覺襲警完全不是罪行;另外,一名中四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黃官」卻表示︰「唯一受傷可能係被告被制服的時候」。總而言之,有人列出以如此「金句」涉嫌放生的案件已經有近十宗,彷彿做暴徒根本沒有代價。
做暴徒可能會沒有代價,但不知輕判暴徒是否會有代價?上段所述的「優秀黃官」近日更被「明調暗升」成為排期法官,升職加薪可能達6至8萬,是否有價只能待讀者自行判斷,但有攬炒派卻稱如此調職是建制派的打壓所致,明顯又想混淆視聽欺騙市民。司法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更有疑似7月3日名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的講座內容被公開,懷疑有立場親藍的法官被「忠告」而倍感壓力。
在此筆者並不認為法官有親藍立場便是正確,法官更應理性客觀看待事件,但問題是何解「親黃」法官並無被「忠告」?所以建制派議員投訴「黃官」及要求交代7月3日講座之事根本理直氣壯,攬炒派煞有介事指建制派打壓司法界,但難道攬炒派沒有試過批評法官?數個月前的「高尚情操論」不是曾被攬炒派上綱上線?網上有一句說話是「法官不是神,並非不能批評」,如果社會真的存在不公平便應發聲,又為何司法界可有特權?
如果司法界真有可免於批評的特權,筆者實在難以想象這「司法獨大」後香港的未來會如何走下去,唯一可以證實的,便是黑暴可能會因「黃官」的不斷輕判而不斷再犯,繼續讓香港永無寧日,再無公義!
作者為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新社聯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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