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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煒光:公務員宣誓效忠,天經地義﹗

日期: 2020-09-26 來源: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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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煒光

 

傳媒報導,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9月22日在和公務員團體討論新入職公務員的宣誓安排,在答問環節時說:「違反誓言等於違反基本法99 條,等於違反國安法第 6 條」。傳媒指這是當局首度承認宣誓與國安法有關。而公務員事務局在回覆查詢時指,新入職公務員的宣誓安排體現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亦與港區國安法的有關條文相符。筆者舉腳支持特區政府理直氣壯地明確表態,宣誓效忠是對基本法第 99 條的最佳體現。沒有一個具法定效力的宣誓,「公務人員對特區政府負責」只是一紙空文。有了這個宣誓,若日後有公務人員違反誓言,革職必須是一個選項;否則像去年一樣,公務人員竟然以其身份公開和特區政府抬摃,那是管治失效的徵兆。去年形勢特殊,且是首次,特區政府措手不及;但若再有下次,應嚴懲不貸,否則有人會被問責。

 

有公務員代表說聶局長視推行宣誓方案為「理所當然」;言下之意,不接受局長這取態;筆者勸這位代表不如提早「埋單」,離開公務員行列算了。倘若你有能力,到私人機構去吧,私人機構不需要宣誓,但你若和公司政策抬摃,也不會有好果子吃。

 

公務人員必需清楚,整個特區皆源於國家憲法授權,再以基本法體現其內容。香港所有公務人員在處理公務時的權力,皆源於基本法,否則公務人員根本是非法行使權力。故要求全體公務人員宣誓效忠(不論新入職與否)是天經地義的。當然筆者相信那位顏姓公務員快要上竄下跳了,甚至會提司法覆核。其實當聶局長在今年 4 月22 日履新時,全港市民以至內地關心香港的數以億計同胞,都在看聶局長如何處理顏等人。若今次顏真的跳出來,香港和內地都會支持聶局長依法從速從嚴處理。養癰遺患,非特區之福也﹗


作者為前香港政府新聞統籌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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