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琪
2020年《施政報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10月14日發表2020年施政報告,現正進行公眾諮詢工作。《港區國安法》實施超過100天,本人藉此機會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就(一)香港教育總目標和中小學課程指引、(二)青年政策規劃綱要、(三)香港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四)香港電台節目編輯製作方針及對其監督、(五)香港公務員職前及在職培訓、公務員守則及申報制度,全面加大力度推行憲法、基本法、國家認同和國家安全教育及宣傳。
“一國兩制”是為了實現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石。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堅持“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鞏固國家認同,推行學校及社會的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宣傳,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都是有效落實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必要條件。
鞏固國家認同的教育、宣傳及推廣嚴重不足
香港回歸後對憲法、基本法、國家安全、鞏固國家認同及國家發展利益的教育丶宣傳及推廣嚴重不足。香港回歸二十三年,我們實在沒有多餘的時間,只能汲取回歸後走彎路的教訓,堅持 “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對準香港教育、香港電台及香港公務員的管理系統。
堅持“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
堅持“一國兩制”核心價值包括: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丶國家單一制原則、維護國家安全、遵守憲法和基本法,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香港行政主導,行政和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司法和終審權獨立及堅持融入國家大發展。
鞏固國家認同
鞏固國家認同才能有利堅持“一國兩制”核心價值和維護國家安全。鞏固國家意識、愛國精神、國民身份認同和憲法的法律權威,是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及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在學校及社會上推行和宣傳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是鞏固國家認同的必須舉措。
學校及社會推行和宣傳憲法、
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
憲法及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香港回歸後,香港教育體系未有將憲法重點列入學校課程內。憲法和基本法沒有在香港學校的課程中獨立成科,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及推廣工作在學校及社會上未有被重視,以致基本法教育推廣欠缺靈魂,沒有國家安全意識,沒有鞏固國家認同的核心價值。香港政府必須準確掌握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全方位教育和宣傳的主導權,不斷增強國家觀念、民族觀念和國家安全觀念。建議包括:
一、將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納入香港教育總目標及青年政策規劃綱要。
二、香港教育局成立憲法和基本法教學協調小組,在《小學常識科課程指引》、《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及香港高中教育的通識教育科中,加入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教育,提供統一課程設計、教學要求、教材編寫、師資培訓等。
三、為鼓勵中小學自願將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獨立成科,香港教育局設立專項資助計畫,為自願參與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獨立成科的中小學提供額外資源配套協助。
四、資助中小學校設置或完善升國旗區旗的設施。
五、提升香港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職能及改名為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開設憲法和基本法推廣專員一職,監督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教育在香港的宣傳推動,協調凝聚香港政府及社會持份者推廣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的力量;委任廣播處處長為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的官方成員之一。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擬備年報由行政長官簽署,每年須由行政長官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六、作為香港的公共廣播機構,香港電台的公共目的、使命及工作範疇,須以堅持“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鞏固國家認同、國家意識、愛國精神、國民身份認同、捍衛國家安全和憲法的法律權威為己任,並面對社會各階層,負上在學校及社會推行和宣傳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及維護國家安全的使命。
七、將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推廣納入香港電台約章,透過香港電台開設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電台頻道,製作電台、電視及新媒體節目及宣傳,向學校、老師、學生、家長、公務員及社會各界傳播正確、專業、豐富多樣化及適合香港各階層人士的公民教育、國情教育、國家安全教育和中華傳統文化教育,鞏固國家認同、愛國精神、身份認同、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宣傳。
八、香港電台與中央電視台及內地廣播機構合作,從歷史、政治、文化、理論、經濟發展、改革開放四十年及現實的需要,結合港人自身發展的需要,製作多元化的節目及廣播,讓港人更加瞭解國家的過去、現在及未來,令港人既有國家觀念,亦有國際視野,協助港人全面融入國家大發展。
九、多用軟性手法,增強港人國家認同感及身份認同感,例如香港電台與中央電視台合作舉辦每年一度的“我要上春晚”表演港區選拔比賽,勝出者可參與每年的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節目。
十、香港電台增加中華文化推廣節目,引入更多介紹中華文化的優秀紀錄片,例如《國家寶藏》等,或自行製作符合香港人口味的中華文化節目,讓香港青少年及社會各界可以在課外通過更輕鬆愉快的形式瞭解中華文化。
十一、推行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推廣大使計畫,在婦女、青年及長者階層招募推廣大使,讓社會各階層參與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的推廣。
十二、面向香港社會各階層,設立國家安全教育基金和香港國家安全研究中心,舉辦國防教育營,增加社會各界對國家安全的認識。
港人治港、以愛國者為主體
十三、投考香港政府公務員,除了就學歷、專業資格、專門技能、工作經驗、語文能力或其他的質素或品性要求作出厘定,亦須接受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職前培訓,通過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職前考核是獲聘的必須條件。公務員亦須定時接受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在職培訓,職系及職級愈高的公務員,對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教育及知識的要求水準愈高,並以此評核其工作表現及升職的重要因素。
十四、香港公務員隊伍堅持“一國兩制”核心價值,鞏固國家認同、維護國家安全和憲法的法律權威,對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及推動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至為重要。因此,香港公務員守則必須以此納入公務員隊伍的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公務員隊伍所指的政治中立,亦必須在上文堅持“一國兩制”核心價值、鞏固國家認同、維護國家安全及憲法的法律權威範疇內理解及詮釋,絕不能與此有所抵觸。
十五、優化香港公務員隊伍的福利,資助其子女到內地中學及大學升學。
十六、國家認同、身份認同及維護國家安全包括維護國家利益。為應對外部勢力干涉中國內政及美國所通過的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政治任命官員、高級公務員隊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特區政府諮詢架構內獲委任的公職人士,需申報與外國的政治聯繫。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律師、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編輯:嚴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