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香港中律協於線上發布民調,調查顯示有70%的受訪者想考取內地執業律師資格,接近80%的受訪者想以香港律師/大律師的身份,在內地擔任香港法律顧問。此次民調的調查對象大多數為受執業超過5年的事務律師。
此外,有98%的受訪者不反對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聯合協會。接近65%的受訪者想成為內地仲裁員或調解員,75%的受訪者贊成合夥聯營律師所在內地政府投標項目上有更多的參與。
早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准許香港法律執業者考取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執業資格。
以下為詳細調查結果:
1. 受訪者中,91%是事務律師,6%是大律師,見習事務律師及見習大律師佔3%;
2. 有93%的受訪者執業年資多於5年,有7%的受訪者執業年資少於5年;
3. 接近80%的受訪者表示想開拓內地法律服務市場,另外有15%的受訪者表示不知,僅有7%的受訪者表示不想;
4. 有70%的受訪者想考取內地執業律師資格,另外有18%的受訪者表示不知,有12%的受訪者表示不想;
5. 接近80%的受訪者想以香港律師/大律師的身份,在內地擔任香港法律顧問,另外有13%的受訪者表示不知,僅有8%的受訪者表示不想;
6. 接近 65%的受訪者想成為內地仲裁員或調解員,剩餘約35%的受訪者中,表示不知或不想的約各佔一半;
7. 有98%的受訪者不反對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聯合協會,反對的只有2%的受訪者;
8. 有75%的受訪者贊成合夥聯營律師所在內地政府投標項目上有更多的參與,無意見的有24%的受訪者,反對的只有1%的受訪者;
9. 受訪者認為考取內地執業律師資格及在內地執業的最大困難前五項依次是:三地專業守則差異、缺乏人脈網絡、客源、普通話及不知如何開展;
10. 受訪者認為培訓課程最能協助香港法律執業者考取內地執業資格及開拓業務,之後依次是交流考察團、一站式執業咨詢中心及稅務租金優惠;
11. 若成為內地執業律師,受訪者希望的執業範圍前五項,分別是非訴訟業務、繼承、國際貿易、仲裁及婚姻。
香港中律協對香港法律執業者內地執業的支援
香港中律協表示,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准許香港法律執業者在粵港澳大灣區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執業的決定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試點辦法,充分發揮香港法律界的專業優勢,讓香港法律界開拓內地龐大的法律服務市場,並與內地同業優勢互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國家高質量發展及與國際經貿規則對接的迅速。該決定及試點辦法對國家全面依法治國及在「一國兩制」下打造環大灣區司法服務圈有強大的推動力,既讓香港律師全面融入國家大發展,又能積極引進香港優質法律服務人才,推動及不斷完善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制度,更可充分利用香港資源增強內地法律服務能力,培養大灣區內國際法律人才,推動大灣區人才資源共享。
香港中律協將積極與業界搭建合作平台,促進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所試點,增進兩地律師互相了解、融合及發展,推動三地行業規則對接。為協助香港法律執業者在內地執業,除進行問卷調查,亦向會員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導覽》15小時免費證書課程,課程主講單位、嘉賓及代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廣東省律師協會、律政司、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專員公署、中聯辦法律部、饒戈平教授、莊仲希律師、深圳市前海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合會等。
此外,針對香港法律界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各種執業挑戰及內地政策開放所帶來的發展機遇,香港中律協結合業界意見於本次調查問卷結果,向香港律政司及粵港澳大灣區九市提出了一些建議,包括在香港設立一站式執業咨詢中心、定期舉辦粵港澳三地的法律考察交流團及講座、鼓勵粵港澳大灣區九市內的法官主動使用普通法處理涉港澳及涉外案件等。
編輯:潘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