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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煒光:攬炒派不是愛國者 應被「逐」出立法會

日期: 2020-11-09 來源: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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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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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早在1984 年便說了「港人治港」是「愛國者治港」,而愛國者的標準有三個:一是尊重自己民族;二是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三是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以此標準,香港的攬炒派立法會議員肯定不算是愛國者。攬炒派以立法會議員身份,不斷拖特區後腿,癱瘓施政,令惠及民生經濟的諸多議案被迫押後審議,與廣大市民利益為敵,「驅逐」攬炒派議員,已是民心所向。

 

攬炒派在去年10月至今年5月「以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為名,瘋狂『拉布』達7 個多月」,目的便是阻止《國歌法》通過。這種不尊重自己國家民族的行徑,令人髮指。

 

攬炒派「拉布」與市民利益為敵

 

攬炒派以立法會議員身份,不斷拖特區後腿,癱瘓施政。上述的「拉布」便令惠及民生的在職婦女產假延長至14 周的法例,被迫押後審議。 這是和廣大市民的利益對着幹。

 

至於以「點人數」製造流會,耗費立法會的寶貴時間,更是罄竹難書。10月14日復會至今,攬炒派不斷通過要求點算法定人數企圖製造流會,至今4次大會會議就已點人數總共80次,耗時約14小時20分鐘,延會後流會次數3次,惟攬炒派議員以此為「傲」。

 

至於以「十二瞞逃」大肆說事,卻對台灣當局秘密扣押 5 位逃台港人噤聲,攬炒派可謂極盡「雙重標準」的能事。而攬炒派大肆炒作「十二瞞逃」其實是想掩蓋這12 人涉及重罪及棄保潛逃,是混淆視聽,轉移焦點,「掩護」暴行。

 

攬炒派上述行為,肯定不符合「愛國者」治港這一原則。接下來是如何依法處理他們而已。

 

「驅逐」攬炒派議員是民心所向

 

從全局看,全國人大常委會議決全體立法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原意是寬鬆處理,減少爭拗,讓全香港能聚焦在迫切要解決的問題上。例如民生問題、住屋問題、抗疫問題以至港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問題等。但攬炒派議員不識好歹,為了向在議會外的抗爭派作交代,於是大肆拖延議會進度、抹黑警察。這是攬炒派又一次誤判形勢,漠視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的中央政府的善意。

 

從民意走勢看,近日有民調顯示,近七成市民不滿留任「泛民」立法會議員的表現,亦有逾六成市民反對被取消參選資格議員的繼續留任。可以說,市民對攬炒派議員的不滿已臻頂點,「驅逐」攬炒派議員,是民心所向。

 

從宣誓角度看,誠如何君堯議員所言:「即使議員已宣誓,但其後有瀆職行為出現,亦可撤銷議員資格。」其實上屆梁振英政府也作出了很好的示範。問題不在如何做,而是有沒有勇氣做。

 

從法律條文看,上述攬炒派擾亂議會運作的行為,又是否算觸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呢?國安警察不妨研究一下。

 

可以說從「愛國者治港」的政治倫理到民意到法律條文等,攬炒派議員都應被逐出立法會,還立法會一個清淨,也還港人一個發展的機會。因此,應對攬炒派的主戰場,是在立法會,攬炒派的軟肋,也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只要失去立法會議員的光環和資源,攬炒派立即聲沉影寂,活動能力大減。

 

特區政府應丟掉幻想立即行動

 

接下來是如何處理攬炒派立法會議員?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立即行動起來,仿效上屆梁振英政府,以不符宣誓為由取消攬炒派議員資格(DQ)。由於法庭排期需時,到了裁決時,立法會的延任也應快到一年了(上屆是2016年12月初入禀,翌年7 月中裁決)。但這是一個重要的政治訊號。這是特區政府向中央、向全國人民和港人,表明「不會再啞忍攬炒派胡作非為」的重要政治表態。

 

第二便是依法DQ他們的參選資格,讓今天在議會內胡作非為的 20 多名議員無法參選下屆的立法會選舉。攬炒派不傻,他們也會準備好「Plan B」甚至「Plan C」, 以便更新換代。但只要看看12月民主黨換屆的主席及副主席人選,以及其中央委員會席位的縮減,便可以看出攬炒派已後繼無人。 他們的「Plan B」或「Plan C」能否順利當選成疑。縱使當選了,其政治判斷、謀略、人脈、活動能力和能量也大為減弱。

 

總之攬炒派是「成也立法會,敗也立法會」。特區政府官員尤其是政務主任(Administrative Officer, AO)出身的,不要再存幻想了。攬炒派是以搞亂香港為最終目的,是以在香港甚至內地實施「顏色革命」為長遠目標,他們根本不是想「治港」,不是想「實踐抱負」。為了香港 700 多萬市民福祉,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特區政府應硬起來,秉持「愛國者治港」的原則,聚焦立法會這主戰場,依法「驅逐」和「剿滅」攬炒派,還香港一個生存和發展的機會。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

編輯:潘麗麗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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