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文港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正式通過由行政長官請求和提出、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決定,香港立法會議員一旦出現以下情形,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1) 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
(2) 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
(3) 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
(4) 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
而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同時,適用於在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第7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因上述情形被香港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第6屆立法會議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決定,有助確立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在內公職人員的應有行為規範,以及進一步理順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回歸「一國兩制」應有憲制秩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這是一項重要的國際標準和普世價值,不應有例外和任何陽光照不進去的暗角。
過去一年半,香港經歷了自二戰後最嚴重的暴亂、以及百年不遇的新冠疫症,前者種種現象的出現,已經充分證明香港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法律配套跟不上形勢需要。今年7月1日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及相關建置、執法行動上的配套,確實有助香港社會回復安寧和平靜。百年不遇的新冠疫症抗疫工作仍未完成,甚至成為全中國各省市中最典型的反面教材,與民粹主導、立法會內充斥一批宣揚及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具有不同形式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政痞,均有莫大的關係。
期望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決定,能改造立會亂局,盡快以科學的方法協助特區政府和全社會成功抗疫,迎來香港復興。從今之後,不論什麼政治立場的立法會議員和公職人員,應該回歸是其是非其非的務實、理性態度,不能再對任何中央或有利於香港發展的政策或規劃無動於衷甚至刻意抵制。立法會應該成為以立法和修法方式的社會進步力量,而非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目的、作為香港和國家發展的絆腳石或者障礙。
如仍有立法會議員自問無法做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要求的話,及早辭職,未嘗不是其本身和全社會的好事。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來源: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