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赤琰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令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資格被DQ後,接着泛民剩下的15名議員宣布辭掉他們席位。這個「鬧辭」引起了各方撻伐,有人指出新加坡「社會主義陣線」(簡稱「社陣」)在1965年「杯葛議會鬥爭」全部17名國會議員辭退的經驗,後果是開始容易,但結果難。儘管1968年想再打回國會,選民已對其感到陌生或對其不信任,終於沒法立足而消失於政壇,不要忘記,在「社陣」開始前還是新加坡唯一能夠威脅到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的最大反對黨。
也許正是自恃香港最有實力的反對派,泛民以為自己全退出議會,立法會便不再有公信力,以為這一「鬧辭」立法會便會遭受到致命的打擊。這種自命不凡的心態其實是在自欺欺人,政治學上有句話提醒政客:不要以為世界上沒有你便會叫天崩塌下來。
釋憲權不能受挑戰
不管泛民「鬧辭」抱着什麼心態,但有一點是難辭其咎的,在政界混了那麼多年,也有不少是法律界專業,竟然沒有人想到他們借「鬧辭」來向人大表示抗議,事實上是在挑戰人大的釋憲權。任何一個主權國,都擁有絕對的立憲權與最終的釋憲權,不但國內任何人與任何組織都得絕對服從國家這個立憲或釋憲的最高權力機關,國內如此、國外也然,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否定其他國家的立憲權與釋憲權,也只有這樣這個國家的主權獨立的地位才能夠體現,否則,這個國家便因為失去主權而變成他國的殖民地了。
泛民15名議員「鬧辭」,他們對人大作出抗議,抗議什麼?抗議要人大收回成命嗎?這是不可能的事,人大若在抗議下收回成命,豈不把人大的立憲與釋憲將會全失去其神聖不可侵犯的最高權利了嗎?這樣下去一個國家所擁有的最高立憲與釋憲全將失去,整個國家上下將會無所適從。所有的人民對人民、人民對政府的爭議將沒完沒了,沒法判決是否,國家將會無法維持下去。因此這種立憲或釋憲的國家最高主權是絕對不能受到任何挑戰的,但泛民15名議員竟然無知到用「鬧辭」來向人大抗議。
就憑他們的「鬧辭」,本身就是挑戰國家的主權,這一來就算他們不辭去立法會議席,因為第104條要求議員必須宣誓維護基本法與效忠特區,也因此而喪失掉他們的議會資格。不是嗎?他們既可否定人大擁有立憲與釋憲權,基本法是國家憲法第31條產生出來的,憲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否定母法能不冒犯子法嗎?冒犯基本法也就違反了誓言應有的承諾:維護基本法同時也違反了對特區的效忠。對特區效忠不是對人的效忠,也不是對地方的效忠,而是對一國的效忠。否定人大立憲與釋憲權便直接否定了香港是國家主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叛國行為!
由上所述可見15名泛民議員「鬧辭」絕非是他們個人行為的選擇,一旦針對人大常委釋憲作出此種非法的抗議,絕非是正常行為而是公然挑戰國家主權的政治行動。如果人大跟進他們的「鬧辭」,而把他們DQ,一點也不會感到意外。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原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
編輯:嚴駿
來源: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