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資料圖片
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研討會上發表講話,呼籲「香港社會必須充分認同與尊崇憲法。」筆者十分同意,但只怕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駱主任講話中有句可圈可點,他說:「毋庸諱言,從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爭議中也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這是近些年香港出現一些亂象的思想根源。」駱主任直指問題所在,但特區管治的袞袞諸公有細味其中含意嗎?會切實動起來嗎?不妨問問特首,由行政到司法,17萬公務員及200多位司法人員及法官的枱頭有我國憲法嗎?這便難怪駱主任要這樣說了!
駱主任講話突出「國家安全」並提到《香港國安法》,他說:「《香港國安法》的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得到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筆者注意到駱主任用到「還需要」這三字,並提到「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駱主任其實是在溫馨提示特區政府「還」有很多「切實執行」的工作未做呢!這也難怪,以國安法為例,生效也快半年了,仍然未有一個判例,於是小黃人便心存僥倖,屢屢以各種方法測試國安底線,近日更出現了久違了的汽油彈。這是黑暴表面收斂,但賊心不死的具體表現。
至於香港的法官幾乎絕口不提國家憲法,部分法官更是「人權至上」,完全沒有「透過司法來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東區裁判院法官錢禮最為人記得的是:幾乎所有黑暴在她面前都可以獲批保釋,黃絲常掛口邊的「十二」(十二位棄保潛逃人士),其中至少有 5 位便是錢禮批准保釋的。近日錢禮又批准一位叫范俊文的被告保釋,而這位范生是有「一直缺席聆訊兼且聯絡不上」的前科。至於去年黑暴肆虐時,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竟然判特區政府動用《緊急法》違憲,當時連全國人大法工委也看不過眼,今年9月 3 日法律界殿堂級人馬曾任終審法院法官的烈顯倫也撰文批評這裁決。上述這些又是否算「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呢?若以黃絲奉為圭臬的美國比較,當地大法官入職時是要宣誓「對付美國憲法的海內外敵人」,「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意識,彰彰明甚。香港司法界奉英美為最高標準,為何香港的法官又不學美國大法官般宣誓效忠國家呢?難怪駱主任要溫馨提示說「司法機關」要「切實執行」國家安全法律。
最後要提一下駱主任的厚道。駱主任在演講中開宗明義說:「我們國家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的舉世矚目成就,充分證明我們國家以憲法為基石構建的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是經受起大風大浪考驗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優越性。香港與內地在抗疫方面的密切合作,也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的顯著制度優勢。」筆者親身體會到內地抗疫的成功和好處,在這大半年裏雲遊四海,順利為 2021 年航拍台暦準備好照片。倘若筆者坐困愁城,以特區政府的抗疫「成效」,相信筆者的 2021 年台暦也只能泡湯。 故當筆者聽到駱主任也提到香港抗疫時,只能說駱主任真的是個十分厚道的領導。希望特首林鄭月娥不會誤讀駱主任的「厚道」為「點讚」,對她領導下的香港抗疫更加自我感覺良好。
駱主任的「國家憲法日」講話厚道中含委婉、客氣中含提示,以筆者多年的公關撰稿經驗,這是高手之作;希望一眾管治精英能細味其弦外之音,而不是「水過鴨背,聽了便算」。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
編輯:潘麗麗
來源: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