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今天(16/12)是一眾副局長及政助宣誓效忠基本法的日子,港府亦已公布之後會是常任秘書長及全體17萬公務員。政府的新近說法是:「擬於本月底或下月初向現職公務員發通告,安排簽署宣誓文件,屆時員工將有一個月時間簽署,拒絕簽署的,會先了解原因,再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的機制去處理。」那位拿公務員厚䘵卻又公開組織反政府集會的新公務員工會主席顏武周已公開表示「不會簽署」。筆者建議政府應立即處理顏武周,既已公開表示不簽署效忠文件,立馬革職。只有霹靂手段,方顯照顧眾生的菩薩心腸。17萬公務員不容被顏武周等人玷污。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不是黃絲的香港,要享受公務/公職人員的厚䘵,便必須遵守一個基本鐵律:效忠國家,否則一切免談。當然,我國是泱泱大國,你堅決不肯效忠國家,那便到私人機構去工作吧。但政府應明令:日後不會和私人機構員工中曾公開表示「不效忠國家」者同場或一起工作。正如今天政府人員不會和公開表示「支持吸毒者」同場一樣。「港獨」和「吸毒」,一個毒害心靈,一個毒害身體,身為政府人員理應明確表示反對。
由顏武周開始,港府應擴及醫管局的余慧明等法定機構人員。不宣誓效忠國家,革走﹗至於那個出公務員糧卻天天以抺黑中央政府,支持「台獨」(至少個別員工如此)的香港電台,同樣也要由廣播處長帶頭在國旗和區旗前,宣誓效忠國家。黃絲這麼喜歡美國,筆者建議香港電台的誓辭應如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履新宣誓一樣,加入一段「以其專業崗位對付國家海內外的敵人」。倘若再出現抺黑國家的報道及「台灣加入世衞組織會籍」的提問,立馬以違反誓言為由革走。誠如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本月4日憲法日發言所云:「不容禍國亂港者」身居廟堂。港府應立馬行動,在公務員、公職人員以至港府資助機構員工中,把駱主任這要求貫徹到底。享用港府公帑(廣義上等同我國公帑),便必須宣誓效忠,這是全球政治鐡律,也是不容違反的政治倫理。
回說港府,又一次被「政務主任思維」(AO思維)誤事,連公務員宣誓也拖拖拉拉,竟然可以容許公務員有「一個月考慮期」,甚至拒署後,也要先了解原因才啟動處理機制。香港的政務主任英文好、思維縝密、熟悉架構,但只缺一樣很重要的東西:對國家效忠的熱誠﹗筆者在此反問政務主任們一個問題:若今天是要求公務員簽字「反對吸毒」、「反對性騷擾」等,你會容許員工考慮一個月才簽嗎?當員工不簽時,你會先了解原因嗎?那為何「效忠國家」這根本大事,要考慮一個月?還要在拒簽時先要了解原因才啟動懲處機制?這樣處理,便顯示出聶德權局長對國家不夠忠誠,怕了黃絲而犧牲國家利益。
自去年黑暴及今年新冠以來,政務主任思維表現出來的是:臨事而懼,輕視內地,不肯擺出一副為了國家,敢和惡勢力鬥爭的捨我其誰的姿態。倘若筆者是公務員事務局的決策者,我會放出消息,港府的態度是:
1) 不立即簽署宣誓效忠國家文件的,會把該名公務員考慮了多久的具體情形以日計寫進其個人檔案(personal file, P file),以作日後升遷時的參考。
2) 若有個別公務員受顏武周等人的公開煽惑,以政府執行宣誓的方法及程序來作司法覆核,有份興訟員工的行為也會寫進其個人檔案(P file),以作日後升遷及紀律行動的參考。
3) 港府維護公務、公職及資助機構隊伍(即包括醫管局和香港電台以至一眾社會福利機構)對國家效忠的決心,堅如磐石。若有港人(不限於公務/公職人員/資助機構員工以至退休人士)欲透過司法覆核來作絆馬索,妨礙進行宣誓效忠國家,港府不惜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必會對敗訴一方的訟費,一追到底,直至對方宣布破產為止。
AO們要明白,你們今天處理的是維護國家安全的神聖事業,是抗擊地緣政治的重要部署;不是英國殖民者刻意誤導你們的「只管行政,而不涉政治」。你們享受國家的超高薪和超厚䘵(全中國以億計的公務員,沒有一個及得上香港AO的高薪),便必須揚棄「臨事而懼」,高效地而不是花上至少一個多月時間才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大事。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統籌專員
編輯:嚴駿
來源: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