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攬炒派最喜歡抹黑內地的陽光司法,對內地充滿偏見和傲慢。有個別大狀更曾以鄙視的語詞來詆毀國家建設法治的努力。然而12港人案的寬大處理卻令他們的謊言/「指控」不攻自破。攬炒派先是說這是秘密審訊,但12月28日的庭審是公開的,而且有香港和深圳市人大、政協、新聞記者以至家屬參與。 連攬炒派岑姓區議員也承認內地「總會找到12人的家屬」,這等同承認了是有家屬旁聽庭審的。
其實香港和內地尤其廣東省一衣帶水,12港人有家屬住在內地,又有什麼稀奇?再者,說不定有家屬早便到了深圳先作隔離,等候開庭。這些家屬是正常人,關心的是12港人的命運,而不是為博做「政治騷」而「消費」12位港人/家人,更不是「由頭包到腳,似恐怖分子多過似家屬」的人士,他們當然不會配合攬炒派政棍行事,更不會對黃媒聲張。 故攬炒派指控的所謂「秘密審訊」,不攻自破。 而且不單庭審,連公開宣判也有上述人大、政協和家屬旁聽呢。
攬炒派謊言接連被事實戳破
二是說2名未成年人士會被長期拘押:12月28日庭審時,鹽田法院考慮到有2人是未成年人士,不會安排他們作公開庭審,甚至連名字也不公布(雖然黃媒早已全面披露此2人名字、背景,以至國籍),於是朱姓的攬炒派議員又上躥下跳,說「這2人不知會被拘押至何時」?怎知這個謊言不到2天又被事實戳破;執筆之時,此2人已被內地法院決定不予起訴並已遣返及順利到了香港。
三是不滿不知何時才宣判:12月28日庭審時未作宣判,又有黃媒報道家屬「投訴」,說不知要等到牛年馬月才會宣判。怎知事隔一天的12月30日便宣判了。
四是擔心12人會被重判:之前有黃媒說內地會重判12港人,擔心他們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港?實情是:由於10人在12月28日庭審時願意認罪,於是法院作刑期扣減輕判,再加上檢察機關指出喬映瑜和鄧棨然是受他人組織實施犯罪(組織偷渡)及喬鄧2人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故只是判喬和鄧2人2年到3年刑期。筆者有位內地中產朋友(他本人有個小康之家,教育良好,擁有2個房產及從事專業工作)一聽到12港人刑期便說:「輕判了」。 可見在內地人的認知中,內地法院是寬大處理了。
至於其他8人因為只是偷渡而不是組織偷渡,又加上在庭審時認罪,故只是判 7 個月刑期及罰款1萬元人民幣。黃媒也報道了內地律師的估計,7個月刑期再扣減之前關押期,估計2001年3月24日(即3個月後),這8人便刑滿出獄了。
「愛錫」香港酌情寬大處理12港人
五是會在內地審理李宇軒干犯國家安全罪:黃媒之前又曾擔心李宇軒會被內地法院審理其在港觸犯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家安全是只有「一國」之務,並無「兩制」分野,再者香港國安法分屬全國性法律,內地法院完全可以應用此法來審理;但內地尊重「一國兩制」,香港能處理的便讓香港來處理。故內地只審理李宇軒的偷渡罪,李宇軒的國家安全案可以在其2021年回港後才在港繼續受審。
從內地嚴格依法治國,但又在法律範圍內盡量酌情寬大處理12港人,在在顯示內地如何「愛錫」香港。然而筆者相信黃媒及攬炒派不會領情,仍然會繼續興風作浪。對這2位已被遣返的未成年人,筆者相信黃媒及攬炒派很快便會利用其「家屬」在日內生事。套用一句台灣學者曾用來罵涉嫌參與黑暴的浸大學生方仲賢的一句話:「狗改不了吃屎﹗」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
來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