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赤琰
去年7月由戴耀廷發起的立法會「初選」,得到反對派包括泛民主黨傾巢而出,支持並力行推動他們所謂的「初選」,據戴等人的說法是要通過「初選」將得票最高的候選人作為下屆立法會選舉代表泛民參選。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藉此在立法會贏得「35+」的議席,從而可以實現他們多年來力爭的多數議席,到時特區政府便再也拿不到多數通過其所提出的立法提案、重大政策,甚至財政預算等等,都會被他們推翻。
從「反對」到「港獨」
本來,任何政黨參與立法機構的競選,要爭取多數執政,是很正常的事。但是香港反對派統一在泛民政黨領導下,已從當初溫和的反對,進而在推翻第23條立法提案開始,在立法機制那一面倒反對所有具有「中港關係」的提案或政策。他們反對的紀錄累積下來的結果變成志在要求「港獨」、分裂國家主權的鐵證。繼反對第23條之後,有反對特首直選的45條,這條文規定特首候選人必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他們認為應該由「公民提名」。之後,更大的反對運動竟然由《逃犯條例》的修訂引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抗議遊行,接著更爆發了「黑衣暴亂」全面破壞香港公共設施,縱火、襲警、「私了」等極盡暴力的事件,《逃犯條例》修訂引爆這麼大的暴亂,竟然是為了反對把在大陸犯法的港人遞解大陸審判,而且圍着這點提出的「五大訴求」,竟然高調提出要「港獨」、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由上所述,可見反第45條變成「佔中/雨傘革命」(長達79天的暴亂),再由修例風波演變成「港獨運動」,面對不斷惡化的「反中亂港」暴力運動,泛民議員毫不避嫌,反而公開混在襲警暴力人群中,儘管他們自辯說是就近觀察與關心事件。黑衣暴亂不斷惡化的同時,泛民議員在立法會也全力「癱瘓」議會,內委會選舉暴力對峙可以長達九個月,令到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也就在這對峙高潮中,泛民等「反中亂港」派想到了「立法會初選」,而且不諱言要爭取「35+」多數議席癱瘓特區政府。
「初選」操縱選舉
儘管戴等人再三申辯說「初選」是泛民內部提名候選人的一種辦法,可是根據特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表明:「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第二十九條的第二項表明:「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的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第三項也寫着:「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初選」之所以被指控為違法,就上引的三項條文來判斷,戴等設計的「初選」已明顯蓄意在操控和破壞立法會選舉。在此所指的「操控」是基於選舉原則要:「平等、自由提名、自由投票。」一旦這三大原則被刻意操作,並用「初選」結果勸退候選人,屬意候選人,也趁機發動選民投票意向。這樣的「初選」不但對泛民其他候選人不公,同時也對非泛民候選人不公(選舉法規定在正式選舉期間,所有開支、宣傳資料等都得在法定條文下進行,否則當非法論,即使當選也要被DQ),更何況就在「初選」活動期間,有不少建制派議員的辦事處被破壞並報警待查,這種破壞很難撇清與「初選」激發出來的愛恨無關。
既然「初選」有明顯「操控」選舉的行為,再加上不少「初選」候選人與整體泛民政黨要員公開聲援或參與「反中亂港」,更還不諱言要用盡各種辦法去「癱瘓」立法會與特區政府。國安法實行後,更用盡各種渠道要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制裁特區政府。在當前英美政府公開發動對華「冷戰」的國際惡劣形勢下,國家安全正在受到破壞!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原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
來源: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