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志偉 I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總監
溫 韞 I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
顏 彤 I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
《紫荊論壇》專稿/轉載請標明出處
香港的大學基礎科研成就卓越,但技術轉移一環薄弱,難以將科研成果的「寶藏」有效轉化為具有重大社會及經濟效益的產品和服務。香港需要加強院校的技術轉移能力,締造一個蓬勃的科創生態,構建國際科研創新基地,團結香港基金就此提出七大建議。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在技術轉移領域的合作,使香港更多獲益,也是必須努力的重點方向。
本港大學技術轉移明顯落後於世界頂尖大學
除了肩負教學和研究這兩項傳統使命外,先進經濟體的大學對知識轉移這第三項使命愈加重視。知識轉移是推動創新的動力,能將實驗室產生的知識轉化為產品或服務,從而為整體社會帶來經濟和社會效益。世界上許多顛覆性技術來自大學的基礎研究。牛津大學的研究人員以亞歷山大.弗萊明發現的青黴素為基礎,研發出能挽救生命的青黴素。香港的大學亦發展出不少顛覆性技術。例如,香港中文大學(中大)盧煜明教授研究出無創產前診斷技術,能測試不同的基因疾病,孕育了初創企業雅士能基因科技公司。同樣來自中大湯曉鷗教授創辦了商湯科技,專門發展人工智慧演算法,現已是全球最具價值的獨角獸公司之一。香港科技大學(科大)李澤湘教授及其學生汪滔創立了領先全球的無人機製造商大疆創新。
香港的大學佔全球被高度引用的研究人員的 1.01%,顯示出本港的基礎研究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十分出眾。2018年,高等教育界佔本港整體研發開支50.4%(佔245億港元總開支中的124 億元),而英國、新加坡、美國及中國內地院校所佔比例分別僅為 23.6%、 17.8%、12.9% 和 7.4%(圖一)。這充分顯示,大學在本港研究和創新體系中舉足輕重,成為推動香港成為創新之都的關鍵因素。
圖一:不同地區高等教育機構的研發開支佔當地總研發開支的百分比(2018 年)
但前沿科技只有轉化為產品或服務,才能造福社會,當中的關鍵在於技術轉移。麻省理工學院、史丹福大學、牛津大學分別於1945年、1970年、1988年就成立了技術轉移辦公室,本港科大、理大、港大、中大分別遲至1991年、2000年、2006年、2009年才成立技術轉移辦公室。本港大學技術轉移工作起步較遲,也未受到足夠重視,一系列指標的表現均大大落後於海外同儕。
本港大學在知識轉移方面的劣勢在其商品化活動的數據中可見一斑,而商品化正是知識轉移的重要一環。申請專利通常是大學研究成果商品化的第一步,而獲批專利數目反映了大學利用開發創新技術為社會帶來效益的潛力。大部分香港的大學在國際上獲批的專利總數均明顯落後於英美院校。2019 年,香港中文大學獲授202項全球專利,為本地院校之最;而牛津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分別獲授434及781項專利(圖二)。本港大學獲批的美國專利數也明顯少於先進體大學(圖三)。
圖二:不同大學在國際上獲批的專利總數(2019 年)
圖三:不同大學獲批的美國專利總數(2019 年)
大學成立衍生公司的累計數目,某程度上反映了大學將研究商品化的能力。成立衍生公司不僅需要研究人員能夠創造知識,亦要求他們具備企業家頭腦和技能,這個數字因此亦反映了大學培育商業人才的能力。從圖四的數據可以看出,香港院校設立衍生公司的能力遠遜於英國,本地所有院校的衍生公司總數僅達牛津大學的一半左右。2019年,本港每間大學僅有10至29 間衍生公司正在經營,而劍橋大學及牛津大學分別有109間及145 間。雖然美國的大學沒有衍生公司的累計數據,但名校如麻省理工學院和史丹福大學單在2019年一年中就分別成立了 25間和24間衍生公司。新加坡國立大學於 2018/19 學年亦成立了25 間衍生公司。美國和新加坡頂尖學府一年內成立的衍生公司數目,已超過香港許多優秀大學多年來的總和。海外大學在知識轉移的過程中成立了多間著名衍生及初創企業:在美國,史丹福大學孕育了谷歌、惠普及 Snapchat;Akamai Technologies 和 Dropbox 均與麻省理工學院息息相關;哈佛大學則以微軟和臉書為傲。而本港大學的成功案例卻寥寥可數。
圖四:不同大學正在運營的衍生公司總數(2019 年)
一個更全面反映大學研究成果的商品化能力的數據是大學知識產權獲得的總收入,包括透過專利授權和成立衍生公司所獲得的商業收益。2019年數據顯示,本港所有大學從知識產權獲得的總收入合計為10,010萬港元,遠遠落後於哈佛大學的76,280萬港元和牛津大學的79,910萬港元,不足牛津大學一家的1/7(圖五)。
圖五:不同大學從知識產權獲得的總收入(2019 年)
研究開支是整個知識轉移鏈的起始投入,而知識產權所得收入則是產出。可是將開支納入考量後,香港與英美之間的差距更為顯著。這項數據亦反映出美國的大學雖從知識產權獲取更高收入,英國的大學卻能從投放到研究中的每一分錢中獲取更大商業收益,而本港大學商品化的能力則不足。2018年,香港大學從知識產權所得的收入僅佔研究開支的0.3%,而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於2019年相關佔比分別為5.7%和 15.2%(圖六)。
圖六:不同大學的知識產權收入佔研究開支比例(2019 年)
在技術轉移上的遲緩發展,是本地大學在推動創新上國際排名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路透社發布的「2019年世界最具創新力大學」排名,以三大範疇評定在「推動科學,發明新技術,以及為新市場和產業提供動力」方面上貢獻最多的大學:(1)專利申請總和;(2) 專利申請成功率;(3)院校的商業影響力得分。美國的大學在該排名中佔壓倒性多數,在首十名中佔了八個席位。在完整排名中,歐洲院校亦表現不俗,南韓、日本、中國內地及新加坡亦有多間大學上榜,香港卻沒有一間院校能躋身世界百強。香港的大學僅見於地區性的「亞洲最具創新力大學」排名,該排名榜亦是由路透社以與世界排名榜相同的方式編制。 中大、科大和港大在該百名榜中分別位列26、34及54(表一),且在上述三項評核範疇(即專利申請總和、專利申請成功率,以及院校的商業影響力評分) 的分數均偏低。
表一:「2019 年亞洲最具創新力大學」部分大學的表現
對強化本港技術轉移的七大政策建議
香港特區政府近年為發展科創加大投入,但較集中在基礎研究,技術轉移存在嚴重不足。若能填補技術轉移缺口,將世界級的基礎研究轉化為實際可行的產品和服務,可為經濟及社會帶來深遠影響,為香港創造更可期的未來。為此,團結香港基金提出七項建議。
建議一:優化評核框架,並將撥款分配與大學表現掛鈎,以培育大學的知識轉移文化。
改善大學技術轉移的評核框架及關鍵績效指標,能加強院校對技術轉移的重視程度,促進大學之間的良性競爭,共同構建一個蓬勃的技術轉移氛圍。
在技術轉移的指標方面,目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和各間大學收集和公布的數據較海外同儕為少,而大學的指標表現亦不與政府的技術轉移撥款數額掛鈎。這導致一方面難以評定各大學技術轉移的表現,另一方面亦削弱了院校技術轉移的動力。
建議教資會仿效英國的高等教育統計局及知識轉移框架,設立一個更全面的數據庫管理數據,建立評核大學技術轉移的關鍵績效指標(KPI),並根據大學在技術轉移的表現來分配其技術轉移的資助金額,以鼓勵院校的技術轉移文化。
建議二:增加研究人員在科研成果商品化的靈活性與選擇,以提升知識產權的流動性。
香港技術轉移的文化亦頗受限於大學保守的知識產權政策。例如,除非本港的發明者支付昂貴的經費買斷,否則專利屬大學所有。海外的大學則相對慷慨,部分直接容許發明者獲得專利權,亦允許衍生公司以少量股權換取專利授權。在校外執業方面,在全年52週中,目前本港大學教職員每週不能花超過一天時間(包括週末、公眾假期及年假)來從事校外工作。
建議本地大學應放寬知識產權及校外執業的相關規定,提供更大彈性,讓教職員有更大動力及空間將其科研成果商品化,有效推動更多研究人員參與其中,發揮香港的科研實力。
建議三:透過技術轉移辦公室和技術轉移聯盟促進大學研究商品化。
大學應邀請更多專業人士,如商界領袖及投資者,加入技術轉移委員會,以提供多元專業意見,並吸納來自業界和學界的人士加入大學的技術轉移辦公室。各間大學的技術轉移辦公室應組成一個技術轉移聯盟,與技術轉移辦公室形成互補,建立連接大學與業界的平台,整合資源推動大學科研商品化。
建議四:加強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
創業亦是將基礎研究商品化的重要一環。政府應改進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除了為驗證技術可行性及開發產品原型提供無條件資助外,加設第二階段,若初創企業成功獲得私人投資,政府會提供額外的資金,並放寬稅收規定以鼓勵對這些初創企業的私人投資。同時,應促進該資助計劃與香港科學園和數碼港合作,透過與私營孵化器及加速器的結合,使初創企業能充分享用其資源及網絡。
建議五:善用未來基金,提供耐心資本和「深科技」投資策略,以培育本地衍生公司。
前沿科技的持續研發需要資金的長期支持。香港的科研優勢在於「深科技」,例如生物科技,需要大量研發資金和時間(即「耐心資本」)投入,但能帶來深遠的貢獻。早前,政府宣布將從「未來基金」撥出部分資金,成立名為「香港增長組合」投資組合。若「香港增長組合」能效仿英國IP Group的做法,使用「耐心資本」投資本地大學的深科技,將擴大院校科研成果的影響,帶來新的產業機會,進一步提高香港經濟的長期生產力。
建議六:成立一個高層次的科學和發展辦公室,為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提供意見,制定公共研發撥款的整體策略,並確保政府部門支持試用嶄新科技。
特區政府內部現時並無獨立機構為其提供科學諮詢,難以把握全球創新及產業發展新趨勢,因此缺乏具有前瞻性的藍圖和願景。建議特區政府借鑑美國和新加坡的做法,成立一個科學和發展辦公室,由首席科學與發展總監領導,並邀請學者和科學家加入,為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提供建議,制訂公共研發撥款的整體策略,並推動公營機構試用本港的科創成果。
建議七:將九龍灣行動區發展為世界一流的創新園區。
創新成果的轉化落地離不開商界和業界的支持。但香港科學園、數碼港以及落馬洲港深創科園均遠離兩個核心商業區。九龍東交通便利,鄰近大學和多個研發中心,及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數據技術中心和先進製造業中心,同時亦是政府試驗智慧城市等嶄新科技的重要選址。
建議特區政府規劃在九龍東構建世界級的創新園區。其中,九龍灣行動區尚未開發的面積較大,政府應劃出九龍灣行動區1/3至1/2的面積,建立一個世界級的創新園區,為擴建科學園和數碼港提供場地,吸引人工智慧及金融科技等公司進駐,並容納技術轉移聯盟、大型研究機構、以及與創新相關的政府部門。
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合作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香港、澳門兩個特區在經濟領域的要求是:支持特別行政區鞏固提升競爭優勢,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打造「一帶一路」功能平台,實現經濟多元可持續發展;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香港在技術轉移領域的拓展,應基於上述主題,進一步加強大灣區的合作,使香港更多獲益。
一、要儘快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合作機制
粵港澳三方合作目前有大量問題需要解決,包括:缺乏政府高層次的統籌規劃、合作相對零散,創新要素仍未實現跨境便捷高效流動,人才政策亦有待完善,科研經費雙向跨境流動管道有待拓寬,科研設備、樣本跨境使用成本較高,科研資訊跨境交流缺乏平台支撐,創新合作政策有待完善,規則不銜接、資格不互認、標準不統一,三地知識產權跨境合作體系尚不完備等。建議三地強化政府間合作,共同推進重大科學工程、高新技術研發機構、專業化產業園區、成果轉化基地和公共研發平台建設,在區內先行先試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協同機制,合作共建資訊化科研成果展示平台,聯合成立專業的產學研合作聯盟,制定優惠政策措施,共同培育發展環境。
二、香港要進一步鞏固提升基礎研究的優勢,為強化技術轉移奠定堅實基礎
本港大學的基礎研究具有世界級水準,但仍然需要進一步鞏固提升基礎研究的優勢。香港的技術轉移工作存在缺陷,亦與基礎研究未能更好切合產業結構調整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有關。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划綱要》(簡稱《綱要》)強調要「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及聯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建設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中央要求大灣區主攻以下方向:(1)先進製造業。(2)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技術、5G和移動互聯網,蛋白類等生物醫藥、高端醫學診療設備,基因檢測,現代中藥,智能機器人、3D列印、北斗衛星應用。(3)資訊消費、新型健康技術、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術服務業、高性能積存電路。(4)新能源、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4)數字經濟和共用經濟。(5)動漫遊戲、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數字創意在會展、電子商務、醫療衛生、教育服務、旅遊休閒等領域的應用。
香港如能將基礎研究更多聚焦於以上領域,選准一些國家急需、大灣區急需的顛覆性技術、核心技術作為突破口,並著眼於產業化,為有效實行技術轉移奠定堅實基礎。香港特區政府和科技界也要選准香港本地再工業化、創新科技產業化的突破口,努力形成若干主打產業,以有效帶動高端就業,形成香港新的經濟增長點。
香港的16家國家重點實驗室應將基礎研究更多聚焦於國家急需、國際前沿的技術領域。除大學外,香港目前還有香港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紡織及成衣、資訊及通信技術、汽車零部件、納米及先進材料等五大研發中心,以及香港科學園、數碼港承擔部分研發工作。應該對上述架構進行評估,是否需要創建新的研發中心,使香港的基礎研究更加切合香港本地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更加切合高質量建設大灣區的需要,更加切合支持國家建設科技強國的需要。
香港特區政府目前對科研的投入仍然嚴重不足,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基礎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
三、切實加強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的合作
中央在《綱要》中明確提出,「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
香港需要充分利用廣東建設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的機遇,與廣東九市加強政策措施的協調,在共建科技成果轉移基地時獲得更多利益。香港應該積極參與優化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廣東設立了國家級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粵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等成果轉化平台,在珠三角九市建設了一批面向港澳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為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的先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提供便利條件。以東莞松山湖國際機器人產業基地為例,香港高校教授領隊、聯結全球科創資源、提供創業孵化,東莞本地製造業企業、高校提供生產與勞動力支持,深圳科創企業引進相關業務,這些跨地域科創資源通過產業關聯,在松山湖呈現出集聚的空間形態,取得了實質性發展成效。2014年成立以來,該基地先後引進了東莞大疆等近百家孵化實體,孵化成功率近80%。
粵港澳三地應突出合作的重點區域,強化深圳河套—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黃埔三大創新特別合作區樞紐功能。香港應與澳門一起向中央積極爭取,進一步落實大灣區內港澳科創企業享受同等國民待遇。
香港特別需要加強本地科技成果轉移基地建設。要探索廣東珠三角九市與香港雙向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新模式、新路徑。要強化香港科學園、數碼港、港深創科園區及九龍東新建創科園區的孵化功能。若大灣區以至全球的科技成果能在香港轉化,創新科技帶動香港本地的產業、就業結構升級,有利於推動香港經濟社會發展。
四、將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中心
將大灣區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一個重要條件是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香港應該在這一領域充分發揮優勢。
中央在《綱要》中明確提出,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參與大灣區創新型科技企業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型科技企業進入香港上市集資平台,將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中心。
內地專家和香港工商界人士就此提出很多建議。一是粵港澳三地應開展銀行跨境貸款業務、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跨境資金池等金融改革試點,探索創投風投基金雙向募集、雙向投資、雙向流動新模式。二是發揮香港專業服務優勢,將香港法律、會計、行銷等專業服務的整體服務模式拓展到大灣區合作平台,完善科創產業服務體系。
五、將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需要開展知識產權交易,促進知識產權的合理有效流通。大灣區需要建立知識產權資訊交換機制和資訊共用平台,建立大灣區國際技術產權交易中心。廣州已於2017年在南沙建立華南技術轉移中心;深圳正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規範有序加緊建設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
香港需要在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建設上與廣東加強合作,亦要發揮自身優勢,在特定領域奠定競爭優勢。
其一,中央在《綱要》中提出,充分發揮香港在知識產權保護及相關專業服務等方面具有的優勢,支持香港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香港應該進一步研究如何落實相關規劃。
其二,香港工商界人士建議,應該在香港設立大灣區知識產權仲裁中心,為高科技企業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業提供國際化法律服務。
六、將香港發展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國際合作的重要基地
在當前國際環境下,大灣區在吸納人才和引進高端技術、產品等方面面臨一些困難。香港需要發揮獨特優勢,加強國際合作,為大灣區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作出更多貢獻。香港可以與廣東建立一定的機制,在以下方面加強合作。
一是利用香港優勢引進更多國際頂尖創科人才。要為香港引進國際人才,也要為整個大灣區引進國際人才。
二是利用香港優勢,幫助廣東省各類創新主體「走出去」。香港可與廣東省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加強合作,在國際創新人才密集區設立離岸科技孵化基地或研發機構。香港也可與廣東省合作,以聯合開展科技研發項目、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技術轉移中心、聯合產業化基地、特色科技園區等平台載體為主要手段,積極推進與創新型國家和「一帶一路」國家開展科技創新合作。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1年1-2月號第61-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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