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2019年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2020年7月11至12日的「非法初選」令一眾愛國愛港人士驚覺,在境外勢力的操控下,政治掮客的主導下、禍國亂港政客的配合下,香港會變成危害我國安全的「顏色革命」基地。 香港民主化本意是令香港良政善治,而不是令香港停滯不前,什麼事都幹不成,更不是令香港成為顛覆國家的前沿。要有效防止這局面,可考慮從選民、候選人承諾、選舉制度、公職人士監督等幾方面入手,令選舉減少被攬炒派操控的機會。
選民:本月底英國便會給予香港BNO持有人以「5+1」年的方法成為英國公民。屆時這些BNO港人便會成為準英國人,一個準英國人怎可以擁有香港的被選舉權和投票權?這是不符政治倫理的。因此,特區政府宜配合中央政府依法取消不願放棄BNO人士的投票權。
候選人:現時候選人是需要簽署確認書,但確認書內容是否宜加入一些基本原則,例如要求參選人「承諾競選時不發表或進行任何違反國家憲法的言論和行為」、「不反對國安法」等。黃絲視美國為圭臬,但美國沒有一個候選人會發表違反美國國家安全的政綱,為何香港黃絲卻刻意不踐行這些標準?
選舉制度:現時區議會是單議席單議票制、立法會是多議席比例代表制,但沒有如美國或其他國家般可以境外投票、郵寄選票等。香港是否也應與時並進,例如首先在大灣區以至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為當地港人設立票站。又例如2019年1124區議會投票日出現有人重複排隊以便阻止長者投票的貓膩。坊間已有聲音要求日後選舉設立「關愛隊」,讓長者不用在票站後排隊太久。
區議員宣誓:當選人是公職人士,享有特區依例給予的不俗金錢俸䘵和政治地位,理應宣誓效忠國家,至少是效忠特區。但區議員(其中117 位有權選特首)卻不用宣誓,這情況並不理想,也對國家安全不利。
公職人士監督:是公職員便不應「公職人員行為不檢」,其中包括違反誓言,更不應利用公職去造訪外國時鼓勵外國挿手港局;更不應和外國駐港領事頻繁接觸來為對方提供干涉港局的抓手。這方面其實香港民主黨在2006起便有一個制度,那便是任何中央委員在香港或全球各地和內地官員、外國駐港領事接觸之前及事後,都必須向黨的主席或副主席申報,並須介紹會面內容和形式,如有收受對方饋贈或禮物或以稿費形式收取金錢,更必須申報及紀錄在案。特區政府是否也可以仿效,要求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任何外國或境外官員或官方機構接觸(因為有個別國家和地區喜歡以「基金會」、「研究單位」作掩護),事前和事後都必須申報。 至於發表「港獨」言論、在議辦內(其實是公帑支持的地方)懸掛「光時」直幡等,都會視作違誓論,立即裭奪議員資格。
總而言之,香港選舉制度宜盡快作出改革,一切以不危害國家安全,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為標準。這樣的民主化才是我們香港人值得追求的。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
來源: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