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兆佳
國家憲法才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依據,而非《中英聯合聲明》。
香港回歸中國以來,西方勢力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實都存在扭曲了的理解,都對它們採取批判和懷疑的態度,不斷質疑中國政府對香港的莊嚴承諾,藉此打擊中國在國際上的威望和信用,意圖削弱中國的軟實力和損害香港的國際地位和投資環境。近年來,西方勢力對中國和香港的敵意隨着美國遏制中國崛起的力度不斷強化而有增無已。最近有些人甚至斷言「一國兩制」在香港已經不復存在。這裏所說的西方勢力包括西方國家的官員、政客、媒體、意見領袖、公民團體、人權組織和非政府機構,也包括那些以西方勢力為核心的部分「國際組織」。這種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扭曲理解和由此衍生出來的批評和責難其實是源於部分西方勢力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誤解和不求甚解,不認識中國的歷史背景和法律傳統,不信任中國共產黨,不相信香港可以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中保持繁榮穩定和原有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些西方國家特別是英國和美國刻意和惡意宣揚一套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錯誤理解,意圖達到打擊中國和香港、保護香港的反共反華勢力、灌輸西方的一套價值觀和信仰,以及讓香港繼續成為西方用以對付中國的棋子的目的。
西方勢力的所作所為也在相當程度上發揮了支持和壯大香港的反對勢力、削弱部分香港人尤其是年輕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信心、淡化香港人尤其是年輕人的國家觀念和民族意識、煽動香港人與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對抗、以及影響香港的公權力行使者特別是司法人員的行為等效用。更嚴重的是,由於部分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話語權旁落在西方勢力的手上,「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在香港也難以全面和準確實施。
籠統來說,基於我對西方勢力過去多年來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論述,那些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誤解或曲解的犖犖大者包括:
(一)把《中英聯合聲明》當成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基礎和認受性來源,從而讓英國、美國乃至部分西方國家可以過問回歸後的香港事務,覺得需要承擔對香港人的「道義責任」,並且可以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由向中國「追究違反國際協議」的「責任」。西方勢力意圖讓香港人相信,「一國兩制」方針是中國在西方的壓力下才授予香港的。西方勢力不斷重申《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回歸後繼續有效的說法其實並沒有法律依據。內地的基本法權威和原基本法起草委員蕭蔚雲教授在香港回歸前早已指出,國家憲法才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依據,而非《中英聯合聲明》。這個原則不但在憲法中作了規定,而且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也得到體現。《中英聯合聲明》正文第三點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的第一點又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並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從上述《中英聯合聲明》的內容看,第一,中央根據憲法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中央根據憲法第31條建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這就進一步說明了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法律根據是憲法,包括第31條,而不只是憲法第31條。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和《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都是中國憲法第31條的具體體現,符合「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中國政府承諾了將這些內容寫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義務,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內容必須符合《中英聯合聲明》中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和《聯合聲明》的附件一。但是準確地從法律上說,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而不能說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惟其如此,當基本法於1990年頒布實施後,中國已經切實履行了對《中英聯合聲明》的責任和承諾,而英國對此從未有提出異議,因此《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回歸後已經成為歷史文件。英國固然沒有法律依據援引《中英聯合聲明》向中國發難,更遑論美國乃至其他西方國家。尤為重要的是,很難想像,在整個中英兩國談判「香港政治前途」過程中把維護國家主權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上的中國政府會與英國簽訂協議容許英國在香港回歸後繼續擁有法律依據來插手香港事務。
(二)仍然把回歸後的香港當作是受到西方國家特殊照顧和保護的地方,甚至在實質上仍然視香港為西方陣營的成員。這點從1992年美國制定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和最近幾年美國國會通過對一系列「旨在維護香港的自治、人權、自由和民主」的法律中可以看到。西方勢力儼然有把香港當為中國以外地方、而這個地方又有義務為西方勢力服務的意味。美國甚至認為它可以根據它國內的法律隨意干預香港的事務,並以香港人尤其是香港的反對勢力的「保護者」姿態質疑和攻擊中國政府的對港政策和行為。西方勢力這個立場本質上是在挑戰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和威脅中國的國家安全,把香港變成顛覆基地,並讓「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變形、走樣」。
(三)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高度自治理解為「完全自治」,實際上把香港當成是「獨立政治實體」,這樣做不單罔顧香港的自治權力來自中央的授予這個基本事實,同時否定中央在香港所享有的權力和須履行的責任。在這種誤解或曲解下,中央表明所享有的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固然受到西方勢力的口誅筆伐,人大釋法、中央對「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的監督權、中央對香港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中央對香港特區政府的問責權、中央在制定香港政治體制上的主導權和決定權等權力行使都被西方勢力批評為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矮化香港、和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舉措。
(四)既然香港享有「完全自治」,西方勢力順理成章地否定香港有履行對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來捍衛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尤其是當西方勢力傾向把國家安全界定為中國共產黨的「安全」之際。西方勢力從來不理會鄧小平先生曾經說過如果香港變成針對中國內地的顛覆基地,中央不但要干預,而「一國兩制」也有可能無以為繼的話。這裏還有一個他們自相矛盾之處。西方勢力一方面要求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遵守基本法辦事,另方面則警告說如果香港按照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則會損害香港的人權自由法治,並威脅說會對香港實施各種制裁。在這個背景下,西方勢力對《香港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反應極為激烈便不難理解,尤其是當《香港國家安全法》嚴重觸碰西方勢力在香港的政治利益和生存的時候。
(五)從來不把中國憲法放在眼內,不接受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在回歸後的新憲制秩序,也不接受國家憲法在香港適用。西方勢力自然也不承認中央可以依照國家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制定與香港有關的法律。因此,當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中制定和頒布實施《香港國家安全法》後,來自西方勢力的譴責和制裁便紛至沓來。他們認為有了基本法第23條後,中央便永久失去了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律的權力。所以,《香港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實施「證明了」中央對香港和國際社會背信棄義,既摧毀了基本法,也摧毀了香港的高度自治。
(六)把香港的民主發展當作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最重要目標,而罔顧其他更重要的目標,從而處處偏幫和慫恿香港的反對勢力。西方勢力尤其是美國素來把輸出西方民主為其對外事務中的首要任務。無論是在別的國家策動「顏色革命」或者以軍事入侵方式改變別國的政權都被西方勢力認為是正義之舉。香港的政治體制的首要目的是要維護國家利益、捍衛國家安全、保存香港的資本主義體系和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民主發展作為「一國兩制」所要達到的目的相對次要,而且香港的民主發展不能妨礙其他更重要的目的的達致。在西方勢力的眼中,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一個方便中國共產黨操控香港的「威權體制」,是「箝制個人自由的非民主體制」,當然也是一個缺乏認受性的政治體制。因此,不斷否定和衝擊香港政治體制的香港的反共反華分子便成為西方勢力的寵兒。西方勢力不斷鼓動香港的反對勢力爭取政制改革以達到奪取香港管治權的目標。那些人被吹捧為民運人士和人權鬥士,而他們以「爭取民主」、「打倒暴政」、「違法達義」為口號的違法抗爭和暴力行為更得到西方勢力的認可、鼓勵和包庇。至於那些人的所作所為是否才是破壞「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惡行和元兇,在西方勢力的雙重標準下根本不在考慮之列。西方勢力甚至認為只有在反共反華勢力在香港掌權後,西方勢力所理解和界定的「一國兩制」才真正能夠得到體現。
(七)把「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為單純為了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的舉措,而罔顧其作為「國家優先」的大政方針的本質。西方勢力一貫相信剛剛進入「改革開放」階段的中國極度重視和依賴香港,因此整個「一國兩制」的設計都是為了讓香港人尤其是投資者放心的一套制度。西方勢力無視中央的「一國兩制」對港方針的首要考慮是國家統一、安全和發展,但同時盡量照顧香港人和各方面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每當中央出手維護國家的利益與撥亂反正、並遇到香港反對派阻撓和批評的時候,西方勢力總會與香港的反對勢力沆瀣一氣,嚴厲質疑中國政府對履行「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誠意和決心。
(八)把普通法當成是解釋基本法的唯一方法,否定基本法是一部全國性基本法律的本質,不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質疑內地法律工作者的專業修養、道德和能力,又不認同中央按照內地的大陸法系傳統解釋基本法的做法。因此,西方勢力把香港的法院特別是香港終審法院當成是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解釋的「終極權威」,否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力和解釋結果。任何人大釋法或中央對香港終審法院的裁決的不同意見都被批評為中央的政治行為、破壞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獨立以及損害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九)把香港與內地愈趨緊密的經貿關係當成為高度自治的隕落,讓中國政府更有能力和渠道「干預」香港事務。西方勢力反對接受香港加入國家的五年規劃,批評香港改變了香港原來的資本主義體系,為政府愈來愈干預經濟活動鋪路。西方勢力不明白也不接受在「一國兩制」原來的構思中,香港與內地加強往來,讓香港的「一制」能夠為國家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作出獨特甚至是難以取代的作用就是「一國兩制」的本來意圖,更是「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的基本條件。
(十)任何在香港推行的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國民教育、歷史文化教育都被妖魔化為政治「灌輸」或者「洗腦教育」,因為那些教育內容肯定不會符合西方勢力對中國、香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理解,都會削弱西方勢力和香港的反對勢力在香港的政治和文化影響力。
毫無疑問,在未來中國與西方不斷較量的過程中,意識形態的爭鋒肯定會愈來愈激烈。香港則必然是兩股勢力鬥爭的戰場之一,而鬥爭的焦點則是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不同理解和詮釋。2019年底,中共中央四中全會決定了要大力整治香港的亂局、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全面和準確實施,而廓清西方勢力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錯誤詮釋在香港的影響,特別是對年輕人的荼毒,必然是中央和香港愛國力量重奪話語權的關鍵一步。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
來源: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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