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區議會選舉在黑暴期間舉行,全港18區的區議會幾乎全被攬炒派操控。2020年整年區議會亂象數之不絕,未能正常有效地發揮地區組織應有的作用。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接受傳媒專訪時指出,現時區議會嚴重政治化,已完全走歪了路,更危及國家安全,未來區議會、區議員的職能和角色,必須全面檢討和修正。
至於檢討的方向,陳曼琪認為,過往本地法律存在缺口,但現時有法可依,香港國安法要求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若有區議員拒絕宣誓擁護效忠,可被褫奪資格,之後進行補選,甚至取消選舉,全部直接委任。若然區議會最終未能回復正軌,可能會被取締。
新一屆區議會去年甫上任,部分攬炒派區議員已在會議高姿態唱港獨歌、張貼港獨文宣。整整一年間,多區區議會阻撓地區團體和小型工程撥款,甚至擾亂政府官員落區開會,在新冠疫情的抗疫工作上,攬炒派區議員不但無所作為,更肆意抹黑政府的抗疫工作。部分區議員亦有參與黑暴活動,身負襲擊、暴動、非法集結等罪名。
然而,對於區議會這一年多以來的亂局,政府似乎無計可施,至今才着手研究修改《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區議會條例》等法例,將區議員加入作為宣誓對象,並釐定區議員違誓的後果和機制,但草案遲遲未有面世,社會亦有聲音表示,如何監誓仍是個問號,亦擔心修例後仍未能正式確立公職人員定義。陳曼琪就指出,最折衷的方案,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香港國安法第6條,對區議員宣誓作出清晰的法律解釋或決定。
香港國安法第6條適用於區議員
陳曼琪指出,香港國安法第6條已表明,香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區議員肯定屬於公職人員,故此必須宣誓及簽署擁護和效忠,而香港國安法雖然無追溯力,但是區議員的就任、履職屬於連續性行為,所以法例是涵蓋並適用。
至於宣誓的形式、內容,何謂違反宣誓,違反宣誓有何後果,她指出,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法律解釋,或者以決定的形式去做,猶如去年11月11日對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如出一轍,並可褫奪不合適區議員的資格,譬如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主權、主動尋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等,一經認定,便即時可被褫奪議員資格。
對於有部分區議員指,只會宣誓效忠香港特區,但拒絕效忠中國,或者只擁護基本法,不擁護國家《憲法》,她坦言,此舉已經等同拒絕承認國家主權,在法律邏輯上都應被褫奪議員資格。
全國人大常委會可決定區議會補選或委任
陳曼琪認為一旦區議員資格被取消,全國人大常會委有權決定區議會補選抑或委任,可以是補選加委任的混合制,亦可能取消選舉變做全委任。最重要是要讓區議會返回“一國兩制”的設計初心,即是維護國家主權完整和安全,維持本港繁榮穩定,讓民主進程按實際情況循序漸進。
陳曼琪表示,區議會只是一個諮詢性的區域組織,負責向政府提供地區上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方面的意見。這些攬炒派議員現在將區議會當成了政治性組織,已經完全超出了區議會原有職能,用作挑戰政府管治權,甚至抗拒國家行使主權的工具。區議會若政治化,職能便會與立法會無異,那麼區議會其實可以被取締。
特首選委會組成部分可因應社會情況增刪
下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明年(2022年)舉行,特首選委會亦將要進行選舉。現時1,200名特首選委議席中,區議員佔了117個議席。陳曼琪個人認為,為了保障國家安全,防止特首選舉被港獨分子或境外勢力干涉,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行使其職權,修正特首選委會的組成部分,包括可刪除這117個特首選委議席。
她解釋,現時1,200名特首選委包括四大界別,不排除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來會有所增刪:“其實都需要因應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發展相配合,有可能大改變或小改變。我建議可以考慮加入全國政協,或者協助香港人融入大灣區的實踐者,甚至可以加入婦女界別。”
陳曼琪亦強調,特首選委會將來是否改組,亦要取決於特首產生辦法有無改變,因基本法第45條指明,特首可由協商或選舉產生。
陳曼琪指,現時區議會由選舉產生,不代表未來要遵循,可以改為全部委任。(中通社)
區議會監管極度不足 促18區訂立統一議會常規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8條,區議會可訂立議會常規,以監察區議員,譬如開會守則、利益申報,以及違規的罰則等。但現時全港18區區議會的議會常規並不統一,猶如“各處鄉村各處例”,各自為政。陳曼琪指出,這對區議員的監管存在極大漏洞,難以規管區議員行為,促請統一議會常規。
陳曼琪指出,現時議會常規中,主要有8大利益申報,其中有3類申報,她認為18區區議會必須統一,包括“財政贊助”、“海外訪問”,以及“其他可供申報利益”,亦要嚴格訂明沒有申報利益的罰則,以防區議員收受外國政治利益,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
來源:堅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