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林波
紫荊專稿 轉載請標明出處
2019年11月19日,香港警隊的座右銘由「服務為本、精益求精」更新為「忠誠勇毅、心系社會」。今年1月31日,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到香港警察總部和尖沙咀警署進行慰問,這是中聯辦主任首次到訪香港警察總部,具有重要意義。駱惠寧表示,香港警隊在「止暴制亂 恢復秩序」過程中挺身而出、嚴正執法,衝鋒在前、連續作戰,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市民安全付出了艱辛努力、做出了突出貢獻,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警隊「忠誠勇毅、心系社會」的座右銘。香港警隊的轉變,不僅僅是形式上的,還有實質上的。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認識香港警隊的新定位。
駱惠寧主任到特區政府警察總部慰問。(新華社)
一、香港警隊是中國警察團隊的一份子
去年7月2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的批復》,同意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今年1月10日,在首個「中國人民警察節」到來之際,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代表香港警隊向公安部致賀信,在賀信中他表示,作為警察團隊的一份子,香港警隊與有榮焉。如何準確理解和把握香港警隊是中國警察團隊的一部分呢?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看:
鄧炳強(資料圖)
第一,內地警方與香港警方的關係是「互不隸屬、互相聯繫、互相支持」,內地警方、香港警隊、澳門警隊共同構成中國警察團隊。由於實行「一國兩制」,內地警察隊伍、香港警察隊伍依據不同的法律進行組織建構和履行職責。內地公安機關組建、執法的依據是《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4條第2款規定,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社會治安屬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香港警隊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因此,香港警隊組建、執法的依據是香港本地法律,包括香港《警隊條例》、《警隊(福利基金)規例)》、《香港輔助警隊規例》等。設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定香港基本法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雖然內地警隊和香港警隊在管理體制、組織架構等方面存在不同,但它們統一于「一國」之內,都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法力量。
第二,內地警方、香港警隊的任務職責具有相似性。根據我國《人民警察法》第2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從這一規定可知,內地警隊的任務不僅包括維護社會治安,還包括維護國家安全。2020年8月26日,我國舉行了中國人民警察警旗授旗儀式,習近平主席向公安部部長、國家安全部部長授旗並致訓詞,這次授旗儀式在中國人民警察歷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極大地鼓舞了內地警察隊伍的士氣。關於香港警隊的職責,香港《警隊條例》第10條進行了具體規定,既列舉式規定了維持公安,防止刑事罪及犯法行為的發生和偵查刑事罪及犯法行為,協助執行任何稅務、海關、衛生、保護天然資源、檢疫、入境及外國人士登記的法律等職責,也進行了兜底式規定,即「執行法律委予警務人員的其他職責」。從《警隊條例》的上述規定來看,其中並未明確規定香港警隊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這也是回歸以來香港長期缺乏維護國家安全執法活動的原因之一。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這一法律制度漏洞,授予香港警隊新的職責,該法第16條第1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第17條還專門規定了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六項具體職責。因此,今後分析香港警隊的任務職責,不能僅僅看香港本地法例,還要看香港國安法的規定。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半年多來,香港警隊嚴格執法,使香港社會秩序逐漸恢復穩定。駱惠寧主任指出,「經過一年多血與火的鍛造,香港警隊已經由城市治安警察,發展成為一支維護香港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堅強可靠、值得信賴的執法力量。」香港警隊的職能得到豐富和完善,即由維護社會治安擴展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
因此,說香港警隊是中國警察團隊的一部分,是說香港警隊同內地警隊一道,共同承擔著維護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的職責任務,共同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只是兩者執行的具體法律不太一樣,但執法的最終目的是一致的。
二、香港警方與內地執法機構互動的新形式
雖然香港警隊和內地警隊組建、執法的法律依據並不相同,發揮作用、行使職能的區域不同,但它們共同承擔著維護社會治安和國家安全的職責。回歸之後,香港警方、內地警方在打擊跨境犯罪方面的信息交流、行動合作及警務培訓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協作配合機制。早在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就與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對於維護兩地居民合法權益、有效打擊跨境犯罪發揮了重要作用。2017年,為改進和完善兩地相互通報機制,雙方達成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刑事檢控等情況相互通報機制的安排》。這種協作機制,是在雙方平等溝通、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雙方的地位大致是平等的。
香港國安法創造了香港警方與內地互動的新模式。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8條第2款規定,駐港國安公署人員由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聯合派出。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包括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等,駐港國安公署人員由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聯合派出。雖然駐港國安公署人員由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派出,但駐港國安公署的性質並不是公安部、安全部的聯合派出機構,而是中央人民政府派出機構。因此,香港警隊與駐港國安公署之間的關係,並不類似於之前香港警方與內地警方的平等關係, 並不適用香港警方與內地警方原來的協作安排。根據香港國安法的規定,駐港國安公署可以對香港警隊進行監督、指導,兩者之間存在監督與被監督、指導與被指導的關係,這就形成了香港警隊與內地執法機構進行互動的新模式。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9條規定,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之一是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第53條第2款規定,駐港國安公署的工作部門應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在實踐中,駐港國安公署已經開始履行相關職能,如今年1月6日,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逮捕戴耀廷等53人,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戴耀廷等人依法實施的逮捕活動。
三、香港警隊與國家共同守護命運共同體
香港和國家是命運共同體,香港的發展離不開政治和社會穩定。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過程,充分體現了香港與國家的命運共同體關係。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風波」後,反中亂港分子肆意踐踏法治,惡意破壞社會秩序,使得香港社會動盪不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為維護國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中央制定出台了香港國安法,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香港特區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授權香港特區處理絕大部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的莫大信任。同時,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抱有最大的關切,表現之一就是中央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為此,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規定,在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負責情況,香港特區管轄確有困難時,或者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時,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駐港國安公署對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香港國安法實施半年多以來,對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懾作用,香港社會秩序逐步得到恢復,香港居民再次獲得了免于恐懼的自由。但有的國家並不希望香港社會安定下來,粗暴阻撓和干預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多次對我國內地和香港特區官員進行所謂「制裁」活動。在制裁時,美國並未對香港或內地進行區分,把香港、內地視為一個共同體。2020年8月7日,美國財政部宣佈對11名我國內地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其中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020年11月9日,因有關官員參與實施香港國安法,美國宣佈對香港警務處副處長(負責國家安全)劉賜蕙、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等進行「制裁」。2021年1月,美國財政部宣佈對參與制定、通過或實施香港國安法的香港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助理處長簡啟恩及江學禮等進行「制裁」。「患難時刻見真情、危難關頭知勇氣」,對於美國所謂「制裁」,香港警隊被制裁者均表示無懼制裁,將繼續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對於美國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徑,我國中央人民政府採取了相應的對等反制措施。今年1月2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聽取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020年度述職報告後,不僅充分肯定了特區能夠堅決執行香港國安法,還請林鄭月娥轉達他對受到美國無理制裁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官員的親切慰問。在慰問香港警隊時,駱惠寧主任指出,「無論面對多大風雨,祖國始終是堅強的後盾!」當前,香港特區面臨西方個別國家施壓、新冠疫情反復等多重挑戰,這是回溯「一國兩制」初心、深化與祖國命運共同體認識的契機,只有堅定地與國家站在一起,才能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形勢中保持香港的安全和穩定。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編輯:潘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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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林波
紫荊專稿 轉載請標明出處
2019年11月19日,香港警隊的座右銘由「服務為本、精益求精」更新為「忠誠勇毅、心系社會」。今年1月31日,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到香港警察總部和尖沙咀警署進行慰問,這是中聯辦主任首次到訪香港警察總部,具有重要意義。駱惠寧表示,香港警隊在「止暴制亂 恢復秩序」過程中挺身而出、嚴正執法,衝鋒在前、連續作戰,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市民安全付出了艱辛努力、做出了突出貢獻,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警隊「忠誠勇毅、心系社會」的座右銘。香港警隊的轉變,不僅僅是形式上的,還有實質上的。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認識香港警隊的新定位。
駱惠寧主任到特區政府警察總部慰問。(新華社)
一、香港警隊是中國警察團隊的一份子
去年7月2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的批復》,同意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今年1月10日,在首個「中國人民警察節」到來之際,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代表香港警隊向公安部致賀信,在賀信中他表示,作為警察團隊的一份子,香港警隊與有榮焉。如何準確理解和把握香港警隊是中國警察團隊的一部分呢?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看:
鄧炳強(資料圖)
第一,內地警方與香港警方的關係是「互不隸屬、互相聯繫、互相支持」,內地警方、香港警隊、澳門警隊共同構成中國警察團隊。由於實行「一國兩制」,內地警察隊伍、香港警察隊伍依據不同的法律進行組織建構和履行職責。內地公安機關組建、執法的依據是《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4條第2款規定,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社會治安屬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香港警隊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因此,香港警隊組建、執法的依據是香港本地法律,包括香港《警隊條例》、《警隊(福利基金)規例)》、《香港輔助警隊規例》等。設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定香港基本法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雖然內地警隊和香港警隊在管理體制、組織架構等方面存在不同,但它們統一于「一國」之內,都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法力量。
第二,內地警方、香港警隊的任務職責具有相似性。根據我國《人民警察法》第2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從這一規定可知,內地警隊的任務不僅包括維護社會治安,還包括維護國家安全。2020年8月26日,我國舉行了中國人民警察警旗授旗儀式,習近平主席向公安部部長、國家安全部部長授旗並致訓詞,這次授旗儀式在中國人民警察歷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極大地鼓舞了內地警察隊伍的士氣。關於香港警隊的職責,香港《警隊條例》第10條進行了具體規定,既列舉式規定了維持公安,防止刑事罪及犯法行為的發生和偵查刑事罪及犯法行為,協助執行任何稅務、海關、衛生、保護天然資源、檢疫、入境及外國人士登記的法律等職責,也進行了兜底式規定,即「執行法律委予警務人員的其他職責」。從《警隊條例》的上述規定來看,其中並未明確規定香港警隊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這也是回歸以來香港長期缺乏維護國家安全執法活動的原因之一。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這一法律制度漏洞,授予香港警隊新的職責,該法第16條第1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第17條還專門規定了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六項具體職責。因此,今後分析香港警隊的任務職責,不能僅僅看香港本地法例,還要看香港國安法的規定。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半年多來,香港警隊嚴格執法,使香港社會秩序逐漸恢復穩定。駱惠寧主任指出,「經過一年多血與火的鍛造,香港警隊已經由城市治安警察,發展成為一支維護香港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堅強可靠、值得信賴的執法力量。」香港警隊的職能得到豐富和完善,即由維護社會治安擴展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
因此,說香港警隊是中國警察團隊的一部分,是說香港警隊同內地警隊一道,共同承擔著維護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的職責任務,共同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只是兩者執行的具體法律不太一樣,但執法的最終目的是一致的。
二、香港警方與內地執法機構互動的新形式
雖然香港警隊和內地警隊組建、執法的法律依據並不相同,發揮作用、行使職能的區域不同,但它們共同承擔著維護社會治安和國家安全的職責。回歸之後,香港警方、內地警方在打擊跨境犯罪方面的信息交流、行動合作及警務培訓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協作配合機制。早在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就與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對於維護兩地居民合法權益、有效打擊跨境犯罪發揮了重要作用。2017年,為改進和完善兩地相互通報機制,雙方達成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刑事檢控等情況相互通報機制的安排》。這種協作機制,是在雙方平等溝通、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雙方的地位大致是平等的。
香港國安法創造了香港警方與內地互動的新模式。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8條第2款規定,駐港國安公署人員由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聯合派出。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包括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等,駐港國安公署人員由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聯合派出。雖然駐港國安公署人員由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派出,但駐港國安公署的性質並不是公安部、安全部的聯合派出機構,而是中央人民政府派出機構。因此,香港警隊與駐港國安公署之間的關係,並不類似於之前香港警方與內地警方的平等關係, 並不適用香港警方與內地警方原來的協作安排。根據香港國安法的規定,駐港國安公署可以對香港警隊進行監督、指導,兩者之間存在監督與被監督、指導與被指導的關係,這就形成了香港警隊與內地執法機構進行互動的新模式。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9條規定,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之一是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第53條第2款規定,駐港國安公署的工作部門應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在實踐中,駐港國安公署已經開始履行相關職能,如今年1月6日,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逮捕戴耀廷等53人,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戴耀廷等人依法實施的逮捕活動。
三、香港警隊與國家共同守護命運共同體
香港和國家是命運共同體,香港的發展離不開政治和社會穩定。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過程,充分體現了香港與國家的命運共同體關係。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風波」後,反中亂港分子肆意踐踏法治,惡意破壞社會秩序,使得香港社會動盪不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為維護國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中央制定出台了香港國安法,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香港特區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授權香港特區處理絕大部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的莫大信任。同時,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抱有最大的關切,表現之一就是中央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為此,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規定,在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負責情況,香港特區管轄確有困難時,或者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時,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駐港國安公署對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香港國安法實施半年多以來,對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懾作用,香港社會秩序逐步得到恢復,香港居民再次獲得了免于恐懼的自由。但有的國家並不希望香港社會安定下來,粗暴阻撓和干預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多次對我國內地和香港特區官員進行所謂「制裁」活動。在制裁時,美國並未對香港或內地進行區分,把香港、內地視為一個共同體。2020年8月7日,美國財政部宣佈對11名我國內地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其中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020年11月9日,因有關官員參與實施香港國安法,美國宣佈對香港警務處副處長(負責國家安全)劉賜蕙、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等進行「制裁」。2021年1月,美國財政部宣佈對參與制定、通過或實施香港國安法的香港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助理處長簡啟恩及江學禮等進行「制裁」。「患難時刻見真情、危難關頭知勇氣」,對於美國所謂「制裁」,香港警隊被制裁者均表示無懼制裁,將繼續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對於美國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徑,我國中央人民政府採取了相應的對等反制措施。今年1月2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聽取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020年度述職報告後,不僅充分肯定了特區能夠堅決執行香港國安法,還請林鄭月娥轉達他對受到美國無理制裁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官員的親切慰問。在慰問香港警隊時,駱惠寧主任指出,「無論面對多大風雨,祖國始終是堅強的後盾!」當前,香港特區面臨西方個別國家施壓、新冠疫情反復等多重挑戰,這是回溯「一國兩制」初心、深化與祖國命運共同體認識的契機,只有堅定地與國家站在一起,才能在風雲變幻的國際形勢中保持香港的安全和穩定。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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