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身為英國人的新任香港大律公會主席夏博義,視香港國安法為威脅,攻擊香港國安委員會及駐港國安公署,不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政地位,叫囂要修改國安法。夏博義濫用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身份,顛倒是非詆譭國安法,難怪港澳辦發聲明批評:「夏博義意欲何為?」
在港澳辦和中聯辦發表聲明批評他之後,夏博義仍不幡然悔悟、改弦易轍,繼續對「黃媒」大放厥詞,說自己或許會「撞牆」,但仍然會繼續要求修改香港國安法。夏博義在反中亂港的邪路越走越遠,難道他真的以為,他英國人的身份、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身份就高人一等,可凌駕於國安法之上?
夏博義對內地的敵視仇視,可以追溯至上世紀90年代。據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憶述:「夏博義被稱為『人權大狀』,最著名莫過於他在1995年創辦並擔任主席的『香港人權監察』,該組織打着促進人權的幌子,引起公眾對政府政策和國安立法的憂慮。翻查資料,還會發現『香港人權監察』長期收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撥款,24年間合共1,500多萬港元,後者的主要資金來源是美國國會的年度財政撥款。如果屬實的話,就相當耐人尋味了,如果有香港組織收取來自外國政府的金錢,無論如何都必須接受審查,尤其是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明裏暗裏的亂港角色。」
英國政府近日大幅修訂國安法律,以遏制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2018年有英國男子涉嫌在網上唆使攻擊喬治王子,被重判終身監禁。英國不遺餘力捍衛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尊嚴和利益以至價值觀,可見依法保障國家安全、國家尊嚴是國際慣例。日前,英國政客不惜冒犯干預司法的「天條」,令御用大狀佩里不能來港擔任黎智英案的主控,夏博義連哼也沒有哼一聲。為何夏博義不呼籲英國政府修改有關國安的法例,不關注吓佩里的人權?
夏博義對其祖家是一套標準,對香港又是一套標準,這是赤裸裸的雙標。由夏博義去帶領香港大律師公會,能為香港的大律師謀福祉嗎?抑或只會令公會進一步滑向反中亂港的不歸路?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
來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