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子倫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今日發表了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推出逾$1,200億的逆周期措施以穩經濟、紓民困。當中最受市民關注的必然是$5,000電子消費券。這項措施對商戶和市民來說當然是好事,但筆者認為有一些潛在問題需要解決。
特區政府推出電子消費券旨在紓解民困、刺激經濟,可是早前有內地城市和澳門的商戶出現了刻意提高產品價格的現象,令市民有冤無路訴。產品定價是商業行為,政府當然不應該進行干預。但消費者委員會也可以積極作為,考慮針對大型零售商的產品作出價格調查,為市民對商戶有否抬價提供更多資訊,警惕商戶借機牟取暴利。
另外,我們必須承認香港電子消費仍未如內地般普及。2019年底,有信用卡機構曾就香港市民對電子支付的傾向進行調查,53%的受訪者表示曾嘗試無現金體驗,只靠電子支付過日常生活,並未達致絕大多數。因此,消費券以電子形式發放或會對小商戶和市民帶來操作不便等問題。
對商戶而言,有不少地區小商戶現時尚未安裝電子支付系統,只能收取現金。市民為了用盡每月$1,000的消費券限額,很有可能會到連鎖商店購物,同時減少到小商戶消費的次數,對其收入帶來負面影響。倘若要小商戶特意裝配相關系統,只會加重它們的營運成本,或許會得不償失。
在市民的層面,部分年紀較大的市民並沒有使用電子支付的習慣,特別是退休長者,他們日常光顧的屋邨商戶亦未必設有電子支付系統,長者的消費券有可能白白浪費。要是政府為長者提供收取現金作選擇,以年齡作為分水嶺或會導致市民不滿,引起爭拗。縱觀各項解決方案,印製實體消費券雖然需時較長,但對上述所提及的長者來說會是較為可取的選項。
電子消費券是一個利民措施,但特區政府必須在落實前做好周詳計劃,這樣才可以提高市民的滿足感,使措施發揮出應有的效果。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為雲浮市青聯委員、中華文化傳承交流聯合會政策研究委員會主任
編輯:潘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