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顧敏康
「愛國者治港」這個概念,香港人一定不會陌生。早在1980年代中英談判期間,鄧小平就已經一再提出「要由愛國者治港」的主張。為什麼要由愛國者治港?這個道理是非常簡單的。香港回歸前,與內地本來就是「兩制」;香港回歸後,是在「一國」之內實行「兩制」。這個時候的「兩制」有了一個大前提,那就是香港要由愛國者治港,就是鄧小平講的治港者「必須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換句話說,分裂分子或「港獨」分子不能成為治港者。令人遺憾的是,鄧小平的這個主張並沒有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相應的制度也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導致建制機構被「黃絲」、分裂分子、「港獨」分子大量侵蝕;導致「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的爆發。這些情況存在,迫使中央出手,先是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隨後又出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等,強調公職人員必須效忠,「港獨」者不能擔任公職。
治港根本原則
現在重提「愛國者治港」,說明回歸二十多年來的香港必須撥亂反正,回歸初心。今年1月習近平主席在聽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述職報告時進一步提出「愛國者治港」,指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這是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將「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具體為三個方面:第一,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第二,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第三,愛國者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而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就要完善相關制度:第一是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第二是必須尊重中央的主導權;第三是必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第四是必須落實行政主導體制;第五是必須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清華大學王振民教授認為,「愛國者治港」是習近平主席在對「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理香港」二十多年來實踐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對這一理論、制度的繼承、發展和升華,上升到「根本原則」的高度來認識這一關鍵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行動指導意義。筆者完全同意這種說法,並認為夏寶龍主任的講話是對「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的具體化,具有實操性。
既然是根本原則,港府就應該嚴格貫徹之。規定公職人員宣誓效忠是一個重要步驟,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也是重要一面,但更應該改變觀念,大膽啟用新香港人。香港700多萬人口中,來自內地的新移民超過40%。他們是「新香港人」,他們奮鬥在香港的各行各業,已成為香港建設的中流砥柱。
「新香港人」應成為管治的中堅力量
筆者早在2016年就提出「新香港人」的概念。新香港人應該是指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訂並確認香港回歸後(有作者將這段時間界定為「回歸轉型期」),從世界各地來港定居者(尤其是具有內地背景的人士)。如果按此標準進行人口統計,香港大約有200萬新香港人,佔香港700萬人口約三成。
用「回歸轉型期」這根標杆去劃分出新香港人,可能是為了點出回歸轉型期間形成的新香港人可能具有一些新的共同特點:第一,他們多數來自內地或從西方留學歸來,幾乎沒有經受殖民影響,主人感意識較強;第二,他們具有全球視野,相對理性和包容,對中西文化接受性較強;第三,他們因其人生經驗,對政治鬥爭耳濡目染,對極端政治比較反感;第四,他們尊重和守護香港核心價值觀,視自己為香港人、也是中國人;第五,他們比較能夠與時俱進,敢於迎接新的挑戰。
雖然,新香港人的特點也可能從本土香港人、或早期香港人身上找到,但可能無法形成一個群體的共性;尤其是新香港人的這些共性與視內地人為「蝗蟲」、一味去大陸化的「本土人士」(其實他們中的有些人也並非土生土長)形成了鮮明對比。應該說,新香港人的這些共性,也為他們即將成為香港新的政治力量奠定良好的基礎。令人遺憾的是,香港回歸二十多年來,港府在選拔新香港人擔任公職方面幾乎無所作為,值得深刻反思。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海外學人聯合會顧問
來源: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