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赤琰
中大學生會「朔夜」幹事會雖然上了莊,但其「政綱」有涉違反國安法之嫌,已被大學當局下令將幹事會所有幹事DQ,同時也宣告大學不代學生會向學生徵收會費,也終止提供行政與場地支援,暫停幹事會學生校內委員會職務,還要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所有這幾點處理辦法,策略上來說,重點在「撲火」,不想看到學生會再闖下另一場大禍。這樣的策略,即使能成功熄滅這次的火頭,但是單靠「撲火」不夠,還要全面設立機制做足「消防」的措施,正如「消防局」那樣訂立機制規定所有人在所有的地方,都應該依照「消防局」要求,設立救火水喉,裝上火災警鐘,走火通道也要維持通暢,要裝熄火裝備,建築設計要依足消防要求等等。更不可疏忽的是「消防局」的救火車與救火員要24小時隨時候命救火。如果用這個思維方式去處理學生會,可以想到的辦法,起碼有下列事項應加強關注並做相關措施好好將學生會引上正途,專注學生事務服務工作,排除捲入社會的政治鬥爭,有過2019年席捲全港的黑衣暴亂事件後,大學當局可輕易列出學生守則,以防學生會把政治帶入校園。以下試列出重大措施以供各大學參考。
改革學生會
第一,重訂學生會守則。針對現行守則不完善的地方,加以重訂,尤其是涉及校外政黨、社團、群眾運動,不容學生會以任何方式在校內發動學生參與。這種守則很有必要,因為大學校園在學生會與外界串聯後,在校內為所欲為,正是因為缺乏完善守則,放任學生會目無法紀,才會出現大學校園被暴徒佔據,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發展到2019年暴徒在校園「喧賓奪主」,那是欠缺完善守則又缺乏管理的後果。痛定思痛,大學要補救一個理想的求學環境之首要工作,便是成立學生事務守則改革委員會,邀請專家參與討論與制訂,事不宜遲。
第二,學生會對外事務活動要嚴格規範。檢討過往的經驗,學生會打着學術的名義,對外接觸的人、組織與事務等等,大學當局長期放縱,沒有專責人員管,也怕事不敢管,於是造成了學生會任意接觸外界,像戴耀廷發動的「佔中」便曾到中大召開所謂的「全民政改商討日」,這實則是到大學發動學生參與他的暴力抗爭。在中大的那場商討不下三千人(不少來自校外),在中大講堂召開,學生會負責辦成此事,但卻不通知大學保安當局,也不向負責借場地的建築處講明用途。如此大型發動學生參與的大會,竟然瞞住大學管理層。可見學生會串聯外界將大學捲入政治鬥爭,若早有守則早有人負責管,何至於此!因此,當務之急是大學當局在改革學生會時,應全面針對其串聯外界的行為一一立下守則,全面管理,一點不能放鬆,尤其是串聯政黨、「港獨」社團,串聯各大專院校參與街頭鬥爭,都要明文立下守則加以禁止。
第三,要立例管制有違國安法的不法文宣在校園氾濫。長期以來,在各大專院校的牆上地下任何可被利用的空間都被人用作反政府反共等文宣。這種不法文宣首先由大專氾濫到全港變成鋪天蓋地的「連儂牆」,極盡他們造反的能事。黑暴事件收聲後,不法文宣在城市休兵,重返校園。既然這次要嚴肅處理校內不法文宣,更應全面制訂守則禁止任何人不得校方同意在任何校內空間張掛不法文宣,尤其是冒犯國安法的文宣。有了守則後,單靠除下不法文宣,做不到一定效果,必須追查不法分子,可交由警方追查,會更有效與更有阻嚇作用。
不能放任教職員的不法行為
第四,除了抓緊學生的不法行為外,對於教職員的不法行為,也不能放任。一個最常見的情況,也出現在教師群中,他們藉口「學術自由」在校內外言論非常出位的,很常見。最明顯的例子是新聞系、政治與行政學系。前者更有教授發動反國民教育提高她參選立法會的知名度,甚至和黃之鋒同場出現在電視節目上大言不慚地誤導學生與市民,說「全世界各國都沒有『國民教育』,只有共產黨要對學生洗腦才搞國民教育」,事實是全世界沒有國家不搞國民教育,兩人硬把「洗腦」套在國民教育身上後,他們便可到全港學校發動反國教。這樣的行為已非學術自由,而是借學術搞政治,像這樣的例子也發生在政治與行政學系的三兩教職員身上,他們經常到電視台電台節目為城中政治運動辯爭,立場一面倒向鼓勵「反中亂港」完全超出學術的探討,而是十足的政治宣傳。
類似兩個系的例子,大學管理層有責任親到有關學系向教職員了解情況,發現有不當的教學行為,應對學系作出警告,不聽勸告的,應該予以處分,正如戴耀廷那樣不是被革職了嗎?為免對他們開刀,預防性的、有針對性的勸告,很有必要。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為華人學術網絡成員、原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
來源:香港商報